古人記錄時間的方法是古代紀年法。
古代紀年方法主要包括紀日法(包括壹天之內的紀時法)、紀月法、紀年法以及節氣、節日等。它對指導人們的生產生活具有重要意義,是古人智慧的結晶,也是人類文明的重要體現。年號紀年,我國古代最初是按照君王即位的年次紀年。
如周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等等。漢武帝劉徹開始用年號紀年,即位那年稱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順次為建元二年、建元三年等,更換年號就重新紀元。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紀年明確,可以直接表明具體的年份。
幹支紀年介紹
是我國古代最基本的紀年方式之壹。最早的記載見於《淮南子·天文訓》,但西漢時這種方式還不通行。自東漢光武帝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開始幹支正式用於紀年。幹支紀年在中醫古籍中有廣泛的應用。如清·柯琴《傷寒論註·自序》題作“時己酉初夏也”。
據柯琴的生活年代,可查得“己酉”當為公元1729年。當然,更常見的是皇帝年號加上當年幹支的合記方法,如明·陳實功《外科正宗·自序》題作“萬歷丁巳之秋七月既望”,金·段成己《肘後備急方·序》題作“至元丙子季秋”等,都是年號與幹支並用。
還有再加上年次的,如唐·王冰《黃帝內經素問註·序》題作“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元·危亦林《世醫得效方·自序》題作“至元三年歲丁醜七月既望”等即是。兩法並用紀年的長處是不易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