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初期的官吏總體上由兩部分組成:壹類是法家式的官僚及其子弟,可概稱為文吏;另壹類是學習儒家經典而入仕途的知識分子群體,可概稱為儒生。前者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未接受系統的六經之學,但深諳政治慣例,通曉法律事宜,熟知技術性業務,是人主眼中的“武力有功之臣”,其施政采用法家實用主義學說,直接秉承最高旨意,嚴刑峻法,打擊盜賊豪強及壹切不利於皇權統治的力量,後世稱他們為“酷吏”。後者通常出身平民,深知社會底層民眾疾苦,篤信仁、義、禮、智、信等道德倫理,認為治國之本在於寬厚待民,但多不通政務,不適應官場規則。其施政堅決依照儒家學說,發展生產,施行教化,致力於社會的安定良態,後世稱他們為“循吏”。〔1〕文吏與儒生之爭,既有政治分歧,也因私人生活,漢武帝時代尤為激烈。而張湯就是武帝時期赫赫有名的壹代酷吏。
張湯,西漢杜陵(今陜西西安東南地區)人,具體出生年份不祥,約為漢景帝中期,是典型的法家式官僚子弟出身。現代心理學理論認為,人幼年的生活環境對其壹生成長發展的影響是巨大的,潛意識中的刺激通常於悄無聲息之中深刻地改變性格,而性格在某種程度上就決定著命運。中國民間諺語也有“三歲看小,五歲看老”。司馬遷在《史記?酷吏列傳》裏記有這樣壹件發生在張湯幼年時的小事,其中反映出的諸多信息將會幫助我們更加深刻地理解張湯及以其為代表的酷吏群體的心態。
“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鼠盜肉,父怒,笞湯。湯掘熏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鞠論報,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父見之,視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 〔2〕
以職業風格治家的張父因老鼠偷肉壹事大發脾氣,用竹板、荊條“笞”湯,體罰兒子。請註意,笞刑是古代中國常見的正規刑罰之壹。〔3〕受了委屈而又倔強的小張湯掘地三尺捕獲盜鼠後,並非出口惡氣壹殺了之,而是壹本正經地自設公堂,傳布文書,刑訊定罪,最後宣讀判決,將老鼠處以極刑,磔(肢解暴屍)於堂下。再請註意,磔刑是遠古殘酷周刑之壹,即今人俗語“五馬分屍”。〔4〕擔任公職多年的父親見證情景,也得“大驚”,從此發現了張湯的天賦,讓他助理代案,專寫司法文書。(關於漢代訴訟審判制度,文獻記載不多,主要描述就在《酷吏列傳》及張湯審鼠這壹段。)〔5〕通過對上述事件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首先,家庭環境的影響、張湯自身的興趣和才能以及其父對他的專業培訓,都使他非常適合擔任“刀筆吏”職務,從事司法工作,這與他後來能位列三公、成為禦史大夫關系極大;其次,張湯小小年紀性格中殘忍冷血的壹面已初顯端倪,具有強烈的暴力傾向,其後更是愈演愈烈直至成為壹代酷吏,“令天下重足而立,側目而視”,〔6〕但同時也為其壹生最終的悲慘結局埋下了伏筆。
三 從小縣吏到禦史大夫
張父死後,張湯頂班當了多年長安吏。他的政治發跡,先是因為救助過周陽侯田勝,而被引見朝中貴族,在當時名酷吏寧成手下任職。接著攀交上田勝之兄丞相田蚡,遂被推薦給漢武帝,提升為禦史。張湯仕途上的嶄露頭角始於公元前135年的陳皇後巫蠱案。皇後陳阿嬌(成語“金屋藏嬌”的女主角)為與美人衛子夫爭寵,召集巫婆於後宮施法念咒。武帝下令嚴查此事。張湯借機發揮酷吏本色,網羅無辜。“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余人,楚服梟首於市”,〔7〕被牽連者達上千人。既而陳阿嬌被廢,衛子夫新立為後。因辦案有功,張湯升職為太中大夫,從此為武帝所賞識壹路青雲直上。
太中大夫任上,張湯與私交甚好的酷吏趙禹(成語“壹意孤行”的主角)合作,根據武帝政治的現實需要,***同制訂修改各種國家律令。其主要作為有:恢復漢初廢除的連坐法、族誅法、妖言誹謗罪等嚴刑峻法;作見知故縱之法,即官吏獲知犯罪行為後必須舉告,對應判刑的罪犯必須嚴格執行,對當地動亂必須嚴厲鎮壓,否則以重罪論處;編《越宮律》二十七篇(今佚)。關於宮廷警衛制度,是漢律六十篇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律令的***同特點是“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8〕即務必使法令嚴峻細密,對任職官吏尤為嚴格。這使得文景盛世以來寬厚立法的趨勢被逆轉,漢法的發展從此嚴酷苛密化。
此時,武帝為加強封建大壹統,罷百家尊儒術,推崇董仲舒的新儒家學說。張湯恰時投機,壹邊上書請求選派儒家博士為廷尉史,輔助自己辦案,壹邊多次就朝堂重大案件代表天子及官方前去咨詢已還鄉退隱的董仲舒,以其意見為重要的審判依據。從此獄吏斷案,多應朝廷旨意,附會古人之義,言必六經“公羊”,史稱為“春秋決獄”,這既促進了法律儒家經典化的過程,也是兩漢經學化的開始。
公元前123年,淮南王劉安(古籍《淮南子》的編著者,成語“雞犬升天”的主角)、衡山王劉賜謀反,事敗自剄。廷尉張湯主審這場政治大案,揣摩武帝心意,乘機鏟除宿怨,窮追狠治大顯身手,“凡淮南、衡山二獄,所連引列侯、二千石、豪傑等,死者數萬人”。〔9〕張湯遂於次年,即武帝元狩二年,加官進爵,功成名就,開始了他人生中最輝煌的七年禦史大夫生涯。
張湯的飛黃騰達,首要原因在於他成功前謙卑待人、廣交朋友、編織關系網,打下了堅實的階級基礎。《史記?酷吏列傳》上說“湯為人多詐,舞智以禦人……已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雖然有意見,但是表面還要做足功夫,營造氛圍,對富豪高官們仰慕推崇,畢恭畢敬,“與長安富賈交私,收交天下名士大夫……至於大吏,內行修也;送請諸公,不避寒暑”。於是“雖用法深意不專平,然得此聲譽”,盡管問題不小,卻被權貴褒獎,獲得良好名聲。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張湯得到了皇帝的信任。張湯的壹言壹行從武帝角度看去,無不是唯皇命是從,絕對效忠,絕無任何私心,武帝自然認為他是個難得的人才,於是理所當然的重用他,賦於他大權。而事實上卻是“所治即上意所欲罪,與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治獄所排大臣自為功”。也就是說,張湯斷案大多是遇上武帝討厭的,就落井下石加重刑罰;遇上武帝喜歡的,就尋找借口法外開恩;遇上武帝不關心而與自己有隙的,就毫不留情壹審到底,以排擠仇家為政績,在維護皇權的幌子下最大程度的擴張己欲。“雖文致法,上財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名義上萬事由皇帝壹人裁決,其實最終決策權卻完全被張湯個人意誌所引導。值得註意的是,張湯的成功所依靠這兩個因素也正是他失敗的原因。
位列三公後的張湯自恃有皇帝寵信,多行分外之職,權勢遠超丞相,天下之事皆由其決之。他在朝堂上高談闊論國家大政常至日暮,武帝忘而廢食遲不退朝,眾臣皆不得歸;因病不能上朝時,武帝竟禦駕專程前往張府看望,隆貴到如此地步。漢匈間長年間大規模的戰爭導致國庫空虛,民不聊生。為解決財政危機,武帝令張湯主管經濟改革,策劃國家與百姓爭利,負責制造白金貨幣和五銖錢,實施鹽鐵用品專賣法案,到處張貼緝拿令,嚴刑打擊豪強富賈,酷法壓迫平民弱勢,〔10〕全國被搞的通貨膨脹,騷動不堪。
而就在這個時候,經武帝默許,張湯又親手制造了中國古代文化思想史和法制史上最為嚴重的冤獄之壹——腹誹案。以廉直聞名,任九卿之壹的大農令顏異因對張湯以壹張白鹿皮置換四十萬錢的經濟法案持有異議,得罪了漢武帝。主持變革大計、善察政治風向的張湯與顏異有舊怨,便借口顏異曾在下屬批評朝政時“不應,微反唇”(無語,只動了下嘴皮),上告其“不入言而腹誹,論死”(沒說話但在心裏誹謗,應該處以死刑)。〔11〕武帝批準,顏異即被處死。腹誹案可以說是千古奇冤,竟純以猜度主觀判定政治犯,這個惡劣的先例比南宋嶽飛“莫許有”、明於謙“意欲罪”在時間上還早了上千年。其造成的直接惡果就是皇權專制勢力滔天,官民人人處於恐怖之中,“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多諂良取容矣”,腹誹被公然地搞成了能類推的罪名,眾臣也得諂顏保身附和。至於改革大計,為政時不聽眾議不思後果,打擊傷害面太廣,必然造成對社會的嚴重損害。“自造白金、五銖錢後,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犯者眾,吏不能盡誅”,以致民怨沸騰,怨聲載道,“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鹹指湯”。〔12〕到了這個萬夫所指的地步,可控制的經濟危機已被人為惡化成了嚴重的政治社會危機,如同不義的輝煌總逃不過慘淡的收場,張湯的飛黃騰達也快到盡頭了。
四 四面楚歌無路可走
張湯的失敗,最致命的原因在於他的兩面性格,為法過酷,結怨太多,最後被武帝拋棄。公元前115年,武帝元鼎二年,由於鹽鐵收歸中央政府獨占,極大損害了同姓諸侯國的利益,再加上以前的個人恩怨,趙王劉彭祖率先指控張湯與其下屬魯謁居合謀詭計危害國家。魯謁居是張湯的心腹手下,曾故意炮制冤案以陷害張湯的舊怨禦史李文。魯謁居因趙王上告被關入獄中不久病死。被連累的魯謁居的弟弟認為張湯見死不救,於是在牢裏揭露了其兄與張湯違法挾私尋仇的黑幕。武帝特命廷尉減宣調查李文案,而同為酷吏的減宣恰也是張湯的老對頭,欲借此案置張湯於死地,便私下秘密行動羅織大罪。正在這危機時刻,有賊偷盜了漢文帝陵園的下葬錢,依慣例,丞相莊青翟與張湯相約壹同向武帝謝罪。張湯臨時變卦,單方面推卸責任,準備先彈劾莊青翟,將罪名全歸於丞相。而丞相府的三位長吏朱買臣(成語“覆水難收”的主角)、王朝、邊通也都與張湯結有深怨,三人得知張湯計劃後,壹起聯名先發制人,替丞相聲辯無罪的同時,告發了張湯平日的種種非法行徑,將前後數件事壹壹聯系。武帝暴怒,認定張湯內心險詐壹慣欺君,便不由分說,派使者帶著罪名簿以八項大罪痛責張湯。
“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為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遂自殺。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汙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天子聞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乃盡案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上惜湯。稍遷其子安世。”〔13〕
武帝還派出當年與張湯情同兄弟的酷吏趙禹來質問他。〔14〕張湯見了好友,自以為事情終有轉機,正準備長篇解釋,卻被趙禹當頭痛斥:“今天妳覺得自己冤枉了,當年被妳殺的那麽多人就不冤枉嗎?現在別人告妳都是有真憑實據的,皇上關妳到牢裏,就是希望妳自我了斷,為什麽還要爭辯呢?”(這與成語“請君入甕”有神似之處)這麽壹折騰,張湯終於清醒了,回想自己昔日所作所為,再以自己對武帝的了解,盡管不甘心,但是非死不可了。在諸侯、部屬、酷吏、同僚上下內外四面八方的夾擊下,皇帝也拋棄了他。張湯自殺了,面對下葬事宜,張母之所以正氣懍然地說了些我們不能理解的怪話,我想大概是因為在她眼中兒子壹貫是清廉正氣盡心為公的吧。
實際上,張湯之死是政治鬥爭的殘酷結果,是作法自弊罪有應得的下場,是古語“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再印證,談不上什麽惡言誣陷。首先,張湯大權在握後,翻臉無情、廣結仇怨,致使眾臣群起圍攻,再無人為其說話,失去了以前牢固的官場基礎。丞相府的三長史朱買臣等人都是平民文士出身,曾位居張湯之上,“而湯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等到他們獲罪降職後,風水輪流轉,“(朱買臣)見湯,湯坐床上……湯數行丞相事,知此三長吏素貴,常淩折之”,冤家對頭間已是易結不易解了。其次,懷著“何世患無才?有才而不肯盡用,與無才同,不殺何施”〔15〕的人才工具論的漢武帝,為人喜怒無常,隨心所欲,做事治國常不計後果,壹旦反悔便大走極端。在對待張湯案時,先是毫不留情,不容解釋,壹心治其死罪。等到終於如願了,突然聽聞張湯家貧薄葬,就立刻掉轉方向,壹口氣又殺了三長吏,逼死丞相莊青翟,金口贊許了張母,再提升張湯之子張安世的官職,就算是撥亂反正給張湯正式平反了。孰不知這很可能是壹場政治案件還沒弄清,緊接著又制造了另壹場也說不清的冤假錯案。以武帝壹貫的政治言行和後來的歷史觀之,他對張湯有保留的“信任”與所謂的“惋惜”,在關鍵時刻是不可靠的,壹旦遭遇其他重大政治鬥爭,必要時還會棄之為犧牲品。
《史記?平淮書》載“是歲也,張湯死而民不思”,張湯本來也就沒為民眾做過多少有益之事,留給平民百姓的恐怕只有嚴刑峻法帶來的肉體與心靈上永遠的傷痛。他所做過的違法亂紀的罪行,只怕依他自己制訂的漢律也是要嚴懲不怠禍及全族的。整個事件裏最值得稱贊之處在於,張湯雖然全公費開支,但從政數十年,壹度掌控全國財政大權,卻能不貪汙索賄,以至家中清貧如許,真是難能可貴,在這壹點上足為廉潔表率,或許這就是張母內心深處兒子正直形象的來源。
縱觀這場高層大內鬥,真可說幾乎無對錯之分,朝中各臣在揣摩皇帝心意互相傾軋的同時,都在不同程度地徇私枉法。在張湯壹心陷害別人時,別人也在相機報復,壹有機會,雙方就借機發揮大肆發難,壹場新的政治大風暴又憑空從天而降。其結果卻不僅是葬送了自己的性命,還連累無辜他人,殃及下層百姓。這既是封建政治的黑暗無情,也是皇權制度下的醜惡與無奈。
五 張湯與武帝的歷史教訓
張湯死後,武帝繼續重用酷吏治國,《史記?酷吏列傳》所載十壹名酷吏,竟有九位都是武帝時的,義縱、王溫舒、減宣、杜周等人相繼擔任廷尉、禦史大夫等職,搞得冤獄遍天下,民變起八方,階級矛盾空前激化,國家處於壹片腥風血雨中。《漢書?刑法誌》記“(張湯死)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網寢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章,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司馬遷也評論說,張湯雖“深刻”,然相比之下“其治尚寬,輔法而行”,還能“知陰陽,人主與俱上下,時數辯當否,國家賴其便”。“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浸以耗廢,九卿碌碌奉其官,救過不贍,何暇論繩墨之外乎!”上有所好,下必甚矣,酷政蔚然成風,酷吏盈滿天下,而張湯的繼任者們只會壹無是處禍國殃民,“何足數哉!何足數哉!”〔16〕張湯壹生以悲劇告終,這是武帝統治下他的必然命運。漢武帝劉徹是壹個雄才偉略卻也好大喜功、黷武嗜殺的封建帝王。他在位五十年間,開疆拓土建立不朽功業、確建中國三千年“秦皇漢武政治架構”的同時,隨意發動戰爭,任意制造大規模冤案,嚴刑酷法維護統治,揮霍了其祖父與父親“文景之治”四十年多來的社會財富,導致國家動蕩不安,人民飽受苦難,“海內虛耗,戶口減半”,〔17〕全國人口減少壹半。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總結到:“孝武窮奢極欲,繁刑重斂,內侈宮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遊無度,使百姓疲敝,起為盜賊,其所以異於秦始皇者無幾矣。”〔18〕武帝時***十三位丞相,不得善終者九位。至到最後“巫蠱”案剛愎自用聽信讒言,逼死皇後(衛子夫)、太子、皇孫,才痛然恍悟,察覺自己於國於民為禍甚大,晚年“輪臺思子悔過”下罪已詔,決定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任用賢良,以贖己罪。
縱觀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暴君必然制造酷吏,二者互相利用互為依靠。酷吏在爭寵內鬥的同時,又提攜互助***同營造暴政;不酷者反而被異化為官場公敵難以作為。僅以張湯為例,他師出酷吏寧成,與酷吏趙禹交好,最終也被酷吏減宣圍攻。而酷吏尹齊、杜周、王溫舒都曾先後為張湯屬下。張湯對他們甚為欣賞,多次稱贊尹齊“廉武”,數次進言杜周“無害”,〔19〕大力提拔王溫舒。三人由此官至禦史,在張湯死後倍受重用,“青出於藍而甚於藍”,施政殘暴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可說是惹得人神***憤,當然也都如張湯般咎由自取,難逃政治犧牲品的悲慘下場。
在酷吏大量培養酷吏的同時,循吏與酷吏間鬥爭也壹直未停止過。匈奴曾來請求和親,儒生博士狄山反戰主和,斥責張湯等酷吏“詐忠”,結果被武帝公然借匈奴人之手殺掉,“自是以後,群臣震攝,無敢忤湯者”。〔20〕唯壹敢當面反對張湯批評武帝的只有大臣汲黯(成語“後來居上”的主角)。汲黯為人剛正,言行磊落,曾被武帝譽為“古之社稷之臣”。張湯初任廷尉時,汲黯就認定其必為禍及天下,多次在皇帝面前痛斥張湯,經常與張湯在朝堂上爭論國家大事。張湯辯論註重咬文嚼字,於細微處反復糾纏;汲黯盡管義正言辭,堅守原則,但也無法駁倒對方。張湯為此“深心疾黯,欲誅之以事”, 武帝也厭煩汲黯逼迫其外調異地。汲黯臨走前,對大行李息忠言直告:
“黯棄居郡,不得與朝廷議也。然禦史大夫張湯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務巧佞之語,辯數之辭,非肯正為天下言,專阿主意。主意所不欲,因而毀之;主意所欲,因而譽之。好興事,舞文法,內懷詐以禦主心,外挾賊吏以為威重。公列九卿,不早言之,公與之俱受其僇矣。”〔21〕
事實證明,汲黯這段話政治預見性極強,對張湯及酷吏群體的分析深刻到位。可李息“畏湯,終不敢言。後張湯果敗”。事後逐漸認清張湯真面目的武帝聽聞此言,認為張湯之所以橫行,正是李息這類人懦弱縱容,“抵息罪”,將李息嚴懲,又提升了汲黯的官職,作為表彰。
值得壹提的是,酷吏趙禹在張湯死後,壹改以往“酷急”作風,晚年“治加緩,而名為平”,在壹片酷吏的殺罰聲中反而有了“據法守正”的好名譽,也得享天年終老於故土。〔22〕而張湯之子張安世為官也與其父迥異,昭宣二朝位居重臣,卻明哲謹慎,施政寬厚,多與人善,生活方面是家傳的廉潔簡樸,封侯加爵家資萬貫,依舊是身著夫人親自為其紡織的衣衫(也有史家評論其有世故作秀的嫌疑)。最終“安世子孫相繼,自宣、元以來為侍中、中常侍、諸曹散騎、列校尉者凡十余人。功臣之世,唯有金氏、張氏,親近寵貴,比於外戚”〔23〕,發展為顯赫非凡的名門世家。我想這其實都是前車之鑒,血與歷史的教訓吧。而張氏壹家數代從事法吏工作,則是中國古代律學家族世襲化的開始。
《史記?酷吏列傳》開篇引孔子語“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史記?循吏列傳》前言也說“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我們知道,反暴政頌仁義是《史記》的核心指導思想,《循吏列傳》正是作為《酷吏列傳》的對比面而出現的。西漢酷吏集現代公安、檢察、法院三大國家機構職能於壹身,權力直出最高統治者,幾乎不受任何制約。酷吏在治亂的過程中打擊豪強盜賊,發揮過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其本質決定作為封建皇權的私人統治工具,對國家社會終究是弊大於利的。壹味偏私以刑治民的古代法家學說是存在重大缺陷的,須知絕對的權力只會導致絕對的腐化,這是人性與生俱來的弱點。治國之道應當同時加強道德建設與法制完善,善法面前不分階層人人平等,才能順利創建出和諧社會,而這也就是現代法治遠勝於人治的地方。以人為鑒,可以知得失;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張湯時代的歷史值得我們後人沈思之處太多了。
附錄:新聞《西安南郊發現西漢名臣張湯墓》〔24〕
出處:西安晚報 時間:2004-1-6
西安市考古工作者最近在長安區發現壹處漢代墓葬,其中出土的青銅信印確切地證明了墓主就是西漢名臣張湯。這是我市對《漢書》上有明確記載的名人墓的首次發現和發掘。該墓是在長安區郭杜壹帶西北政法學院新校區的基建工地被發現的。墓為長斜坡墓道土洞式,坐東朝西,平面大致呈“甲”字形,墓道後連接甬道、墓室。此墓雖已經盜擾,但出土了特點較為明顯的西漢中期星雲紋銅鏡和武帝五銖錢等文物。最為珍罕的是,出土物中有2枚精致的雙面穿帶印,壹枚印文為“張湯臣湯”,壹枚為“張君信印”,印面徑為1.8厘米,即古之所說“方寸之印”。此兩印的出土表明墓主應為張湯,結合出土器物和墓葬
形制考古者推斷此墓葬時代為西漢中期武帝之時。張湯為西漢武帝時期名臣,《漢書》記載其起於書吏,曾為長安吏、茂陵尉、侍禦史,後遷升禦史大夫,位至三公。他為長安杜陵人,少兒時即以司法程序審訊偷食的老鼠而出名,長成後升任重臣,辦案治獄幹練,上疏進諫得力,曾得漢皇寵信,最終受誣陷自殺而死。西漢杜陵所轄範圍包括今長安區,即今張湯墓葬在西漢杜陵範圍內,此墓的發現與西漢禦史大夫張湯墓的古籍地望相符。同時此墓中棺木痕跡表現為壹棺葬,與《漢書?張湯傳》中“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的記載相吻。墓中隨葬物品多為日常生活的小器件,不見漢墓常見的陶器和其他貴重器物,也與《漢書》中“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它贏”、“何厚葬之”的記載相同。市文物局孫福喜等人綜合上述分析,斷定此墓就是西漢張湯墓。這壹發現在壹定程度上驗證了《漢書》記載的正確性。史載張湯死於漢武帝元鼎二年,故其墓葬時代也應為元鼎二年左右。準確的墓葬年代的確定,為以往靠器物組合斷定相對年代的漢墓分期斷代,也為關中地區漢墓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精確的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