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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變遷關於婚姻習俗的變化

古人常用"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來形容人生最快樂的兩件事。可見,從古至今,婚姻都被認為是我們人類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從原始社會雜亂的性關系,到現今壹夫壹妻制的家庭組合,婚姻的發展壹直伴隨著人類文明發展的腳步。我們古人的婚姻發展中,又有哪些有趣又富有內涵的婚俗文化呢?

上古神話中反應的早期婚姻關系

人類婚姻發展是過程是壹個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通過了解這個發展過程,我們便能理解古人婚姻中的某些特殊現象。比如古人並不認為表親之間的聯姻有何不妥。

在中國的上古傳說中,伏羲和女媧是兄妹,他們是人類的始祖。而兄妹婚配的傳說也是對原始時代婚姻的寫照。

《呂氏春秋·恃君覽》:"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老幼之道。"

這段話是對原始時代早期群婚關系的描述。壹句話概括,那時的兩性關系是非常混雜的。

人類在最原始的時代,繁衍過程也非常的原始。隨著人類的思維能力的進化,這種雜亂的關系慢慢的被排除。原本不固定的原始人群慢慢發展成比較固定的血親團體,這個團體之間,又形成了團體內部的互婚關系。又經過長時間的發展,人們開始排斥不同輩分之間的婚姻,只在同輩之間通婚。

對於這種兄妹為婚的傳說,除了漢族的歷史上有,少數民族關於史前大洪水的傳說中也存在。

在雲南怒族的傳說中,遠古時期的壹場大洪水淹沒了所有房屋良田,有壹對兄妹躲在葫蘆裏隨著洪水漂浮幸存下來。後來,他們發現所有人都被淹死了,到處都是啃食骨肉的烏鴉。烏鴉對著二人說:"人類都死光了,只有妳們成婚才能繁衍後代。"但是這是有違倫理的,兄妹兩人並沒有聽烏鴉的話,而是各自超南北分開走。最後實在找不到配偶,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兩人才成婚,生下了九男九女,慢慢繁衍出了人類。

人類從雜亂的繁衍關系,演變到固定的血親群婚關系,是婚姻史上的壹個大的進步。這時的通婚不再是簡單的自然繁衍,而是可以通過婚姻達到穩定群體內部成員關系的社會作用。

血親群婚隨著人類對身體、自然、生育等關系的理解,慢慢向氏族外婚姻發展,這就是壹個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

婚姻的習俗

搶婚習俗

在我們中國的古籍中,"婚姻"原本叫"昏姻",或者"昏因"。這是因為結婚和黃昏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

《白虎通義·嫁娶》:"婚姻者,何謂也?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

為什麽結婚要在晚上行禮呢?這是因為古人的搶婚習俗。

《易經·屯》記載:"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匪寇婚媾。"

說的就是強盜搶女子做他的新娘。當然,強盜搶親自然不敢在大白天行動,要趁著天黑之時才好搶。隨著社會的穩定,買賣婚姻的出現,搶婚這種野蠻的形式也慢慢被邊緣。不過,搶婚的習俗從上古開始,直到清代都還在某些地方有遺風。

買賣婚姻

現代社會,許多男性同胞非常頭疼的就是聘禮的習俗,常有人吐槽:"這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其實,買賣婚姻的習俗由來已久,被稱為"儷皮之禮"。下聘在最初的婚姻中,本身就是買賣的意思。

《淮南子記載》:"由是嫁娶儷皮之俗。"

《禮儀·士婚禮》:"納征,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怎麽證實古籍中說的納征和儷皮就是買賣呢?

古代稱呼婦人曾經用"妃"來形容,"妃"字又取義"帛匹",而古人曾經形容妻子又用"帑"字。《說文》對"帑"字的解釋就是"金幣所藏也"。古人說的"納征",在過去也被叫"納幣"。從這些考證中,我們就可以得出,從搶婚習俗之後,買賣婚姻確實是存在的。

所以,從古至今,娶媳婦兒都不是壹件容易的事兒。現代男青年們要抱怨也別抱怨丈母娘,要怪就怪咱們老祖宗給咱們留下了這些習俗。

媒人是什麽時候開始有的?

能自由戀愛,我想是古人最羨慕我們現在人的壹點了吧。古人的婚姻將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是古代婚姻中最重要的角色。所謂"處女無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炫,弊而不售。"說的就是如果不用媒人,婚嫁會受人恥笑。所以,不論貧富,古人嫁娶壹定是要讓媒人去說媒的。

媒人到底是從人呢時候開始有的呢?據推測,兩周時期就已經有媒人產生了。

媒人最初是由"巫覡"來擔任的。"巫覡"是男女巫師的合稱,女的叫巫,男的叫覡。在先秦時期,巫師的社會地位是非常高的,所以讓他們來說媒代表了人們對婚姻的重視。後來巫風衰弱,普通人也能說媒了。

媒人也分"官媒"和"私媒"。

春秋時期,天子要娶諸侯家的女兒,就必須找壹個同姓的大臣去說媒。如果諸侯要娶哪家的姑娘,同樣也要找個大臣去說媒。這就是官媒的形成。而私媒大部分都是由女人去做,所以我們總說媒婆,不曾聽到人家叫媒公。

事實上,媒人的出現雖然給古人的婚戀也帶來許多便捷,但更增加了更多的禮制規矩,而且直接限制了年輕男女自由戀愛的可能性。要不然,古人又怎麽能給我們留下,那麽多淒美的愛情故事呢?

同姓不婚

古人有同姓不婚的規矩,這種婚俗也是從周代開始的。

《魏書·高祖紀》:"夏殷不嫌壹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

上面說過,人類歷史上有過很長壹段時期的"血親群婚"。夏殷兩朝是壹個由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度的時代,子女隨母姓還是父姓還沒有統壹的規定,所以並沒有同姓不婚的必要。

周朝時,已經完全轉化為父系社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度,人們已經意識到,有血緣關系通婚會導致不孕或者子女畸形。所以,周代規定"同姓不婚"。

這種從生理上的解釋在春秋時期的古籍中就已經有了許多記載。

《佐傳》:"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國語·晉語》:"同姓不婚,懼不殖也。"

為了杜絕同姓婚姻的發生,唐朝在《唐律》中規定:

諸同姓為婚者,各徒兩年,緦麻以上,以奸論。

其實,在今天看來,唐朝的這條法律實屬過於嚴苛迂腐。周朝的先祖們屬於以以血緣維系的氏族部落,同姓之間都是親戚。但到了後來,已經變成了以地域為基礎的發展形式,同姓不代表他們有血緣關系。所以沒有必要壹味的強調同姓不婚。

雖然古人明白直系親屬通過會導致許多不良後果,但對旁系親屬聯姻卻並不怎麽避諱。這也是因為他們並不明白遺傳基因的各中原由。

古代的婚姻自由

古代能做獨身主義嗎?

古人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照這樣說,在古人的禮教中,是不允許有人自願做獨身的,除非實在難以嫁娶。

其實,獨身主義在先秦時期就有。前面說到過媒人始於巫覡,而獨身主義者也始於巫覡。在巫風盛行的時代,巫覡既不愁吃穿,也不用幹什麽活。他們是天地的連接者,是神靈的使者,所以凡人的婚戀用在他們身上非常不合時宜。礙於這種職業的特殊性,他們就成為了最早的獨身主義。

礙於職業不能結婚的,還有佛教興起後的和尚和全真教的道士。除了職業限制外,也有人突破禮教,選擇壹輩子不結婚的。宋朝有個叫林逋才子,他從小飽讀詩書,通曉史經百家。可他既不好仕途,也願娶妻生子。後來他歸隱山林,自謂 “以梅為妻,以鶴為子”,人稱“梅妻鶴子”。

按理說,儒家思想盛行的時代,這樣的怪異因為應該被稱為"大逆",但人們對他卻不貶反褒,主要是他在文學上的成就實在太高的緣故。所以,不論古今想要做獨身,必定是要具備超脫的精神,抵抗住世俗的壓力才行。

古代能離婚嗎?

我們通過壹些影視劇知道,古代除了休妻,也是可以選擇合離的。合離顧名思義講究以和為貴,雙方如果認為過不下去了,就可以商量離婚。不過嘛,合離只是在唐宋盛行。元明清三代女子地位最低,不允許女子再婚,寡婦必須守節。而女子主動提出合離更是想都不用想,只有休妻壹說。所以,壹旦被休,意味著她要孤生壹人了。

除了唐宋時期的合離,春秋戰國時期還有壹種"反馬"的儀式。

《春秋·宣公五年》:"五年冬,齊高固反馬叔姬來。"

反馬其實和離婚有關,是古代婚姻中的壹個儀式。

這個時候的離婚叫做絕婚,其實也是休妻。如果丈夫認為老婆觸犯七去條律。比如無後、善妒、口舌等等,就可以申請判離。這些條律是男權社會對女子實行的壹種壓迫。不過,比元明清時期比較好的壹點是,這個時候的女子是還可以再婚的。漢朝時期改嫁的案例就比比皆是,男女嫁娶更看重雙方意願,相比元明清時期要自由許多。

結語

總體來說,在古代婚姻發展對婚姻的各種限制,是對婚姻生活進壹步社會化的表現。婚姻禁忌從原始社會對性的禁忌開始,直到明清時期對婚姻限制日益完備。例如:必須雙方家長同意、同宗不婚、宗妻不婚、外姻不婚等等。

但由於限制太過於嚴苛也促使婚姻不自由,造成了大量愛情悲劇。自進入男權社會,對女子地位的壓迫,也導致女子在婚姻中壹直處於弱勢地位。進入新中國以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這些舊社會的糟粕也已經被人們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