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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是什麽時候開始用的?

1956年簡體字開始使用。

漢字簡化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盡量采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

1964年國務院又公告了《簡化字總表》,第壹表是352個不作偏旁使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類推的1754字,***2236字,這就是今天通行大陸的簡體字。

擴展資料

簡體字實施之後,許多人看不懂前人的書畫、古籍、以及古跡上的題字,這將造成文化斷層的現象,於是提倡“識繁應簡“。也就是鼓勵寫簡體字,但是要多認識繁體字。就好比實施白話文之後,仍然要閱讀文言文。大陸很多招牌常看到繁體字,如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南方航空、“宏_“電腦。大部份聖誕卡、賀年卡多為繁體字,匾額、書法繁簡並存。

在北京,“中國海澱購書城“大招牌、北大的“藝專“大浮雕字,許多招牌為求美觀,使用繁體字較多。不過,教科書、出版社、電視等則壹律用簡體字,但是古籍的出版社也有使用繁體。

作為獨特的壹門藝術:中國書法,在中國大陸壹直沒有被簡化字所約束。因為書法是壹種藝術,而且是壹種舉世獨有的藝術形式,是中國文化的瑰寶。藝術的功能不在於傳遞信息和記錄歷史,所以,沒有必要用簡化字的形式。事實上,草書藝術本來就是簡化字。要把壹個多重筆劃的字,藝術的簡化,再表現美的形態,這絕非易事,而這本身就是壹種藝術的再創造。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