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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蟈蟈還有什麽動物有爭議價值,要8條腿的(汗)

日本人有鬥蜘蛛的傳統(沒有妳要的8條腿的,只有其他的)

鬥動物遊戲是通過引逗或驅使某些動物進行相鬥而達到娛樂目的的壹種遊戲形式。這類遊戲的特點,就是參與遊戲活動的主體不是人而是動物,而遊戲者本人只是作為壹個觀賞對象參與其中,從動物的鬥賽活動中得到某種快樂。由於有了生性特點與人類頗為不同的各種動物的加入,使得遊戲活動變得更加引人入勝,情趣盎然。

中國古代較為典型的動物鬥賽遊戲形式,主要有鬥雞、鬥牛、鬥鵪鶉、鬥蟋蟀等。

鬥雞

雞是壹種善於競鬥的動物,把兩只性情兇猛的公雞放在壹起,它們就會激烈地爭鬥起來,直到壹方敗下陣來為止。鬥雞的場面往往極為慘烈,壹些古詩中對此有生動描繪,如韓愈、孟郊的《鬥雞聯句》:“裂血失鳴聲,啄殷甚饑餒,對起何急驚,隨旋誠巧紿。”“事爪深難解,嗔睛時未怠。壹噴壹醒然,再接再礪乃。”兩雞相鬥時已是難分難解,勢不兩立,相鬥後是雞冠流血,無力啼叫。如果相鬥已久,各顯疲憊之態,還要用水噴醒,使其清醒振奮,重新投入戰鬥。這是何等慘烈、殘酷的場面!

鬥雞作為壹種古老的鬥禽遊戲形式,在中國大致已流行了2000多年的時間。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壹些王侯貴族府邸中就可以見到鬥雞的場景。據《左傳》記載,在昭公二十五年時,魯國的大夫季氏和氏曾經舉行過壹場鬥雞比賽。他們為了使自己的雞能夠鬥贏對方,各自采用了壹些特殊的方法。季氏是在自己的雞身上披上壹件特制的鐵甲,而氏則是在自己的雞爪子上套上金屬做的套子,這樣兩雞爭鬥起來就更為兇猛,也更為有趣。先秦時代的鬥雞遊戲不僅在貴族家中十分盛行,而且在民間也蔚成風氣,對各個階層都有著相當的吸引力。

到了東漢末年,曹丕、曹植等貴族子弟都十分喜好鬥雞。如曹植有《鬥雞篇》寫道:“遊目極妙技,清聽厭宮商。主人寂無為,眾賓進樂方。長筵坐戲客,鬥雞觀閑房。群雄正翕赫,雙翹自飛揚。揮羽邀清風,悍目發朱光。觜落輕毛散,嚴距往往傷。長鳴入青雲,扇冀獨翺翔。願蒙貍膏助,常得擅此場。”詩中刻畫了鬥雞時緊張激烈的場面,也流露了鬥雞給人帶來的極大快樂。

唐代,鬥雞之戲達到了極至,當時的鬥雞活動不但形式眾多,而且風靡朝野,從皇帝到平民,都加入了鬥雞的行列,尤其是唐玄宗,堪稱是唐代歷史上的壹位“鬥雞皇帝”。唐玄宗還未即位之時,就愛上了鬥雞遊戲,當了皇帝以後,更是成立了皇家雞坊,“索長安雄雞,金毫、鐵距、高冠,昂尾千數,養於雞坊,選六軍小兒五百人,使馴擾教飼之”。每到節慶盛典,唐玄宗便要向人展示皇家的鬥雞場面,氣勢極為壯觀。在唐代的鬥雞史上同樣值得壹提的人物還有鬥雞小兒賈昌。他本是壹個平民子弟,後被唐玄宗任命為鬥雞坊中的首領。每當宮廷中舉行鬥雞時,賈昌都要指揮群雞相鬥於廣場之上,其規模之大,水平之高,是歷代都無法望其項背的,“天下號為神雞童”。開元十四年(726年),賈昌的父親也因為其子而受封。當時民間有歌謠雲:“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由於唐玄宗的帶頭,唐代上上下下鬥雞成風,“諸王、世家、外戚家、貴主家、侯家,傾幣破產,市雞以償其值”(陳弘祖《東城老父傳》)。為買壹只鬥雞,不惜傾家蕩產,這種鬥雞活動已完全超出了傳統的遊戲範圍,而演變為壹種誇富的手段了。

明清時期,鬥雞之風仍然非常盛行,明代《湧幢小品》中記雲:“博雞者……不事產業,日抱雞,呼少年博市中。”明代還出現了壹種專門從事鬥雞的民間組織—鬥雞社。據《陶庵夢憶》卷三記載:“天啟壬戌間好鬥雞,設鬥雞社於龍山下。”

由於各地風俗不同,舉行鬥雞的時間和形式也不相同。如我國北方地區的鬥雞活動多在農歷正月十五日前後舉行。鬥雞時間約好後,雞主各抱自己的雞來到鬥雞場,主持鬥雞的權威人士根據參賽雞的強弱撮合協議,代為配對和商定賭註。壹切皆妥後,便放雞進入場內決鬥。此時但見兩雞樹毛振翼,礪吻磨距,壹場難分難解的爭鬥隨即開始。站在周圍觀鬥雞的人們則紛紛吶喊助威,氣氛極為緊張熱烈。

鬥牛

據考古資料證明,早在原始社會後期,我國的先民就已經開始了牛的馴化和飼養,隨著原始農業的發展,後來又逐漸出現了牛耕。為了選擇健壯的公牛來繁衍後代,人們可能很早已經懂得采取鬥牛的方式來進行公牛品種的選擇。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始意義上的選種鬥牛活動逐漸發展演變成為壹種鬥賽遊戲,它以不同的形式流行在我國許多民族中,深受人們的喜愛。

東漢時期的《風俗通義》中有壹則有關鬥牛的神話,說的是戰國時李冰受命為郡守,負責治理當地江水。江神每年要取兩個童女為婦,李冰為了阻止此舉,變成壹頭鬥牛與江神所變之牛在江中展開激戰,最終將其殺死。根據這個神話傳說可知,中國的鬥牛之舉至遲在漢代已經出現。

在中國古代各種形式的鬥牛活動中,浙江省金華壹帶的鬥牛最負盛名。相傳這壹帶的鬥牛風俗始興於宋仁宗明道年間,距今已有900多年歷史。該地鬥牛活動的特點是隆重而且時間長,從每年插秧結束後的“開角”(系壹年中第壹次鬥牛活動的俗稱)始,壹直持續到第二年春耕前的“封角”(指最後壹次鬥牛活動)止,除了農事大忙期間稍有間斷外,幾乎是壹月壹大鬥,半月壹小鬥。鄉裏之人聞有鬥牛比賽,紛紛舉家前往觀看,參與盛況令人驚嘆。清代人陳其元在《庸間齋筆記·婺州鬥牛俗》記雲:“每逢春秋佳日,鄉氓祈報祭賽之時,輒有鬥牛之會……此日至之時,國中千萬人往矣。”

鬥牛比賽開始前,村民們要首先進行祭祀社神的宗教活動,向廟中的菩薩祈求豐收與平安。鬥場設在水田中,周圍皆搭臺設看座。鬥牛開始後,火銃銅鑼齊鳴,各村參賽的鬥牛頭簪金花,身披紅綢和白綾,由四個身著彩衣、頭紮汗巾、腰系彩帶的壯漢擁呼入場。四個壯漢手中都拿著壹面寫有鬥牛名子的綢旗。鬥牛的名字多根據牛的特點而起,如“烏龍”、“下山虎”、“老黃忠”等。鬥牛匯集後,由拈鬮決定次序。牛少時,每對依次入場相鬥;牛多時則數對同時入場開鬥。在震耳的鞭炮聲中,先賽的鬥牛由護牛壯漢送到賽場中央,使其互相對視壹會,待到牛的鬥性發作,蠢蠢欲鬥時,護牛壯漢便迅速走開,讓兩牛互相沖擊,展開競鬥。鬥到三四回合時,鞭炮鳴放,由護牛壯漢入場將鬥牛分開,稍事休息,然後再令其相鬥。數次之後,鬥牛皆兩眼圓睜發紅,鬥性大發,越鬥越緊張驚險,賽場四周的鄉民們則不約而同地吶喊助威。此時鬥牛仗人威勢,越發勇猛,奮力角逐。勇者橫沖直撞,所向無敵;弱者節節敗退,東躲西竄。決出勝負後,參賽的鬥牛分別被各自的主人牽出場外,獲勝壹方的主人及其親友簇擁鬥牛凱旋而歸,設宴慶賀。有時鬥敗的牛鮮血淋漓,倉皇奔逃,將兩邊的桌凳都掀翻在地。此時觀眾們則紛紛“嘩然爭避,或失足田中,或倒身岸下,遺簪墜珥,衣服沾濡,頭面汙損,相將相扶而去。真可謂見豕負塗,載鬼壹車矣”(陳其元《庸間齋筆記·婺州鬥牛俗》)。

參加競鬥的牛,待遇非常優厚,它們有的臥以真絲帳,食以白米飯,喝的是好酒佳釀。如果有客人來了,主人便要吩咐下人道:不要將飲牛的酒拿出來招待客人。此話乍壹聽來是敬客之意,其實卻是主人舍不得將飲牛的上品之酒拿出來招待客人。牛主人稱牛的舊家主人為“牛親家”,稱豢養牛的牧童為“牛大舅”,他們之間的關系,甚至比自己與兒女親家的關系還要親近密切。這些生動有趣的行為方式,充分地表現了明清時期金華地區鬥牛活動的風貌,展示了當地群眾在鬥牛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各種民情風俗。

鬥鵪鶉

鳥類動物體形壹般較小,但是其性情卻也十分兇猛,善爭好鬥的鳥類不計其數,例如八哥、畫眉、鷦鷯、鵪鶉等都十分喜好相鬥,因此中國古代鬥鳥遊戲也壹直十分盛行。江南地區多以八哥、畫眉為鬥賽之鳥。其方式有兩種:壹是將兩只鳥放進中間有隔的大鳥籠內,使之隔籠而鬥。幾個回合鬥下來,勝者高聲啼叫,敗者則落荒而逃。二是將兩只鳥放進沒有隔的大鳥籠內,使之混在壹起追逐相鬥。這種鬥鳥法較前壹種激烈,往往會鬥得羽毛脫落,頭破血流,甚至有的鳥會被鬥得當場死去。

在中國古代鬥鳥遊戲中,影響最大的是鬥鵪鶉。鬥鵪鶉也叫“鬥鶉”、“冬興”,相傳始於唐代。據近人徐珂《清稗類鈔》記載,唐玄宗時,西涼人進獻鵪鶉,能隨金鼓節奏爭鬥,宮中養以為戲。此風壹直到清代仍然盛行於北京和其他各地。據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記載:“膏粱子弟好鬥鵪鶉,千金角勝。”成書於光緒年間的《川沙廳誌》也載稱:“每於秋末冬初鬥鵪鶉,曰‘冬興’,又曰‘鵪鶉圈’。良家子弟,由此廢時失業。”而在上海,“霜降後喜鬥鵪鶉……鬥時,貼標頭分籌馬,每鬥壹次謂之壹圈”(見葛元煦《滬遊雜記》)。鬥鵪鶉竟以“千金角勝”,並使“良家子弟,由此廢時失業”,可見這種風氣在當時影響很大。

清代有壹本名叫《蝶階外史》的書上,曾經記載了壹個十分有趣的鬥鵪鶉故事。當時有壹個住在武清蔡村興善寺中的和尚,名叫鴻僧。他非常喜歡鬥鵪鶉,蓄養的鵪鶉數以萬計。後來他得到了壹只玉鶉,長頸短尾,純潔如雪,就像壹只小鶴壹樣。它十分擅長搏擊,飛起來有三四尺高,每次搏擊時都能十分準確地擊中敵手,因此附近地區沒有壹只鵪鶉能戰勝它。後來鄰村的西賈得到了壹只黑鶉,毛色純黑,短小精悍,當它與其他鵪鶉相鬥時,兩個翅膀伏在地上,就如燕子掠水壹般。它的嘴硬得像錐子壹樣,啄時令對手無法逃躲。村人對玉鶉和黑鶉都非常喜愛,將它們稱之為天龍和地虎,鴻僧與西賈也因為兩只鵪鶉而結為好友,並約定兩鶉永不相鬥。不料有壹次因為誤會,這兩只鵪鶉不得不互相爭鬥起來。後來黑鶉落敗,西賈見後非常氣憤,拔出刀來要與鴻僧拼命,經過鴻僧的解釋,總算結束了這場糾紛。後來鴻僧壹直與玉鶉相依為命,直至鴻僧圓寂的那壹天,玉鶉也在他手中死去。這個故事極其生動地描寫了鬥鵪鶉時激烈、慘壯的場面,也反映了中國古代社會那種盛行的鬥鵪鶉風氣。

古人在進行鬥鵪鶉遊戲時,有壹系列特定的規矩。例如在北方地區,參加競鬥的鵪鶉壹般都被放置在壹個藤條編的長方形簸欄裏,雙方主人分別蹲在簸欄兩側,各人在地上丟下三五粒谷子,同時以手掌遮掩不讓對方看到。鵪鶉吃了谷子後,又繼續尋食,遇上對方的鵪鶉,於是便廝鬥起來。鵪鶉相鬥時壹般都是痛啄對方的頭部或頸部,同時發出咕咕的叫聲,通常三五分鐘即可分出勝負。如果其中壹只鬥了壹會兒後突然逃走,或者被另壹只追得四處亂飛,便算認輸。此時遊戲者立即“叫停”,並將壹些谷粒撒在簸欄裏,然後由雙方主人分別將它們擋住,這樣鵪鶉就會停止廝鬥,低下頭去啄米了。在壹旁觀看鬥鵪鶉的人,可以蹲,可以站,可以坐,但是不管采取什麽姿勢,都不能移動換位,或者是舉手搔癢,否則就要被逐出場外,或者挨壹頓罵。因為每壹個動作都有可能把打鬥中的鵪鶉嚇跑。鬥鵪鶉的時間壹般都是在早晨,因為早晨鵪鶉肚子餓,故鬥起來特別兇狠。鬥鵪鶉的日期和地點壹般也都是事先約定的。參加競鬥的雙方主人要事先對時間、地點等問題進行商量,有的還要簽訂協議,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當地馴養鵪鶉也有許多方式。訓練的方式稱為“把”,即將鵪鶉的兩腿夾在人的兩指之間,使其雙爪懸空,無法蹬躍,再將其頸部夾在虎口間。如此天天訓練幾次,鵪鶉便可服從主人的命令。

鬥蟋蟀

蟋蟀是壹種十分普通的小昆蟲,身細頭方,尾有數刺,大都生長在墻緣草叢中。到了秋天,它們會發出“瞿瞿”的鳴叫聲,雄性蟋蟀還會與其他的蟋蟀咬鬥,以求配偶。然而,就是這種小小的動物,對中國古代的遊戲文化產生過極為重要的影響,蟋蟀那種在求偶期善於咬鬥的天性,逐漸被人們利用來作為壹種特殊的鬥賽遊戲活動。

據古籍記載,中國的鬥蟋之風大概興於唐天寶年間,時稱“鬥蛩”。宋顧文薦《負曝雜錄》雲:“鬥蛩之戲始於天寶間。長安富人鏤象牙為籠而畜之,以萬金之資,付之壹喙。”唐時的鬥蟋遊戲主要流行於京師的宮廷、貴戚和豪富之家。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金籠蟋蟀》雲:“每至秋時,宮中妃妾輩皆以小金籠捉貯蟋蟀,閉於籠中,置之枕函畔,夜聽其聲。庶民之家皆效之也。”

在中國歷史上,喜愛鬥蟋蟀遊戲的人不計其數,其中尤其值得壹提的有三人,壹是南宋的“蟋蟀宰相”賈似道。此人素好鬥蟋,甚至為了鬥蟋而不顧國家安危。當南宋重鎮襄陽被蒙古大軍圍困之時,作為壹國宰相的賈似道竟對此重大軍情隱匿不報,又不派兵支援,只是成天在其西湖葛嶺私邸半閑堂中與群妾踞地鬥蟋蟀,最終導致了南宋的覆亡。二是明代的“鬥蟋皇帝”朱瞻基。明宣宗朱瞻基為了鬥蟋玩樂,曾經密詔蘇州知府況鐘向民間征集勇猛善鬥的蟋蟀1000只作為供奉,弄得壹境之民不得安寧,只能經常“群聚草間,側耳往來,面貌兀兀,若有所失”。當時民諺雲:“促織瞿瞿叫,宣德皇帝要。”反映的就是這壹社會現實。據說當初蘇州府中的武弁還有以捕蟋蟀來充當軍功,以得世襲官職的。三是南明時的“蟋蟀相公”馬士英。馬士英是南明宰相,也是明代高層統治集團中的壹個鬥蟋蟀迷,他“為人極似賈似道,其聲色貨利,以至好蓄蟋蟀,無壹不同。時局嚴重,清兵臨江,猶以鬥蟋蟀為戲,壹時目為‘蟋蟀相公’”。這些封建時代的皇帝與朝廷重臣,在國家、民族命運危急的關頭,竟然不理朝政大事,成天以鬥蟋蟀為樂,真可算得上是古代遊戲群體中的敗類。

當然,這些人中也有個別者對中國古代的蟋蟀文化作出過壹定貢獻。例如,賈似道寫出了世界上第壹部關於蟋蟀遴選、決鬥和飼養的專著《促織經》。

明清以後,鬥蟋活動常常與賭博相結合,變成壹種具有巨大的錢財輸贏的博戲形式,也正是因為如此,許多鬥蟋蟀遊戲大都規定十分嚴格,並形成了各種獨特的行為規範。如明人謝肇《五雜俎》卷九中雲:“三吳有鬥促織之戲。鬥之有場,盛之有器,必大小相配,兩家審視數回,然後登場決賭。”可見明代時鬥蟋蟀遊戲已有壹整套規矩制度。到了清代,北京、天津、廣州、上海等地都出現了許多鬥蟋賭場,其規矩程式也更為嚴格和繁多。每至秋風起時,人們即在空曠之地搭起棚子,棚內用布帳分隔為若幹圈,作為賭室。賭前雙方約定賭註金額,旁觀者亦可下註。賭註大者可達幾百甚至上千兩白銀。鬥蟋蟀開始後,蟋蟀置於高架之上,以防人為幹擾。雙方各出壹人觀其勝負,其余賭徒便只得舉目仰望,傾聽鳴聲而已。《清嘉錄》壹書中,對於清代蘇州地區的鬥蟋賭博風俗更是描寫甚詳:“白露前後馴養蟋蟀,以作賭鬥之樂,謂之秋興。鬥時在臺上兩造認色,或紅或綠,曰標頭。臺下觀者,即以臺上之勝負為輸贏,謂之貼標鬥。分籌馬,謂之花。以制錢壹百二十文為壹花,壹花至百花、千花不等,憑兩家議定。勝者得彩,不勝者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