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外語考試的免試要求:湖南
堅持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防止職稱外語考試?壹刀切?和形式主義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時,可在我省劃定的參加全國職稱外語水平考試合格標準上降10分(符合多項降分條件者不重復降分)。
1、截止申報當年12月31日前滿50周歲者;
2、企業及縣(含縣)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每年有半年以上時間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路橋、鐵路施工、公路施工、水電施工、水文勘測、農業技術推廣、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4、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下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參加職稱外語水平考試的成績只作為評審條件之壹。
1、國家級貧困縣和納入湘西地區重點開發的32個縣所屬企事業單位,且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2、礦山企業以及長期在野外從事地質、勘探、采礦、測繪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準於免試職稱外語。
1、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優秀中青年專家(含?湖南省優秀專家?)、省(部)級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人選、湘西地區特聘專家;
2、在國外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者及外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者;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稱WSK)的PETS-5(英語)、TNF(法語)、NTD(德語)、NNS(日語)、TПPЯ(俄語),成績達到相應標準者;
4、參加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簡稱LPT)、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水平考試(簡稱BFT),成績達到相應標準者;
5、參加托福考試(簡稱TOEFL)、雅思考試(簡稱IELTS),成績達到相應標準者;
6、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或非外語專業畢業但擔任過出國團組翻譯及來華學者講學翻譯者;或非外語專業畢業但從事外語專業教學,經面試考核合格者;
7、在援藏、援疆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8、在國內獲得碩士學位或通過大學六級英語水平考試的學士學位獲得者,可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語水平考試;
9、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職稱外語考試的免試要求:黑龍江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免於職稱外語考試
(壹)公派出國學習、進修、講學及從事科研工作壹年以上的,或自費出國進行語言培訓、攻讀學位、做訪問學者及正規學校進修壹年以上的;
(二)獨立完成外文專著5萬單詞以上,或獨立完成譯著、譯文累計6萬漢字以上,並經出版和發表部門證明的(譯著、譯文含漢譯外、外譯漢);
(三)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四)在地市及以下單位,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五)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六)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
(七)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國家承認的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含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
(八)取得國家外國專家局組織的BFT考試合格證書的;
(九)取得大學外語四、六級考試卷面總分60%以上的;
(十)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十壹)符合黑人發[2004]84號及黑人發[2005]36號文件規定的?綠色通道?政策,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
(十二)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
職稱外語考試的免試要求:廣東壹、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壹)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出國留學或在國外連續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的(須出具國家留學人員服務機構或駐外使領館的有效證明)。
2、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且個人承擔的工作量不少於20萬字符的(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測試)。
3、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申報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歷鑒定證明供審核,後者隨申報材料上報)。
4、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現從事非外語專業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書的,其中,通過BFT(A)級可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I)級可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具備博士學位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碩士學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二)取得下列業績、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的。
3、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
4、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的。
5、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壹等獎的(排名前3名)。
6、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壹等獎(排名前3名)的。
7、國家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第壹二層次入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得者。
(三)取得下列業績、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獲得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獲得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的。
3、取得已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
(四)從事下列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相應業績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中從事中醫、中藥、民族醫藥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從事古籍編纂研究、古漢語、古典文學、古代史、地方史誌的編輯整理工作的。
3、從事藝術、工藝美術、廣播電視播音、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文物博物、檔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區、行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2、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類、農業類(不含農業科研)專業技術工作的。
3、在地級市及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地質勘探、水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報高級資格的在野外時間不少於8年、申報中級資格的不少於4年;每年在野外時間不少於6個月)。
(六)年齡較大的專業技術人員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
(七)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1、申報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2、轉換系列評審,申報評審與轉換崗位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的。
3、1997年以後,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現申報高壹級別專業技術資格仍需參加該級別外語考試的。
二、下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可放寬到40分以上
(壹)1961-1965年(含)出生,且從事非高教、科研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後出生,且申報評審高校藝術和體育專業教師資格的。
(三)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