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將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
2.憑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部分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經審核同意後,持《居住證》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具《居住證》
4.帶著男方的戶口本和女方的戶籍證明去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各地的規定可能會有小的差異。建議妳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詳細咨詢。我的回答只能作為參考。壹般的程序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