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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中藥炮制?

藥材炮制系指將藥材通過凈制、切制、炮炙處理,制成壹定規格的飲片,以適應醫療要求及調配、制劑的需要,保證用藥安全和有效。

炮制藥材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炮制藥材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有關要求。

壹、凈制 即凈選加工。經凈制後的藥材稱為“凈藥材”。凡供切制、炮炙或調配制劑的,均應使用凈藥材。

凈制藥材可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選用挑選、風選、水選、篩選、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達到質量標準。

二、切制 藥材切制時,除鮮切、幹切外,須經浸潤使其柔軟者,應少泡多潤,防止有效成分流失。軟化處理方法有:噴淋、搶水洗、浸泡、潤、漂、蒸。並應按藥材的大小、粗細、質地等分別處理。註意掌握氣溫、水量、時間等條件。切後應及時幹燥,保證質量。

切制品有片、段、塊、絲等。其厚薄、長短、大小、寬窄通常為:

片 極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短段5~10mm,長段10~15mm ;

塊 8~12mm的方塊;

絲 細絲2~3mm,粗絲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藥材,壹般應搗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規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輔料炒。炒時應火力均勻,不斷翻動。掌握加熱溫度、炒制時間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凈藥材置熱鍋中,用文火炒至規定程度時,取出,放涼。需炒焦者,壹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黃色,斷面色加深為度,取出,放晾。炒焦後易燃藥材,可噴淋清水少許,再炒幹或曬幹。

麩炒 取麩皮,撒在熱鍋中,加熱至冒煙時,加入凈藥材,迅速翻動,炒至藥材表面呈黃色或色變深時,取出,篩去麩皮,放涼。

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麩皮10kg。

2.燙 燙法常用的輔料為潔凈河沙、蛤粉或滑石粉。取河沙(蛤粉、滑石粉)置鍋內,壹般用武火炒熱後,加入凈藥材,不斷翻動,燙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規定的程度時,取出,篩去輔料,放涼。

如需醋淬時,篩去輔料後,趁熱投入醋中淬酥。

3.煆 煆制時應註意煆透,使酥脆易碎。

明煆 取凈藥材,砸成小塊,置無煙的爐火上或置適宜的容器內,煆至酥脆或紅透時,取出,放涼,碾碎。

含有結晶水的鹽類藥物,不要求煆紅,但需使結晶水蒸發盡,或全部形成蜂窩狀的塊狀固體。

煆淬 將凈藥材煆至紅透時,立即投入規定的液體輔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復煆淬至酥),取出,幹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時應“存性”,並防止灰化。

炒炭 取凈藥材,置熱鍋內,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內部焦黃色或至規定程度時,噴淋清水少許,熄滅火星,取出,晾幹。

煆炭 取凈藥材,置煆鍋內,密封,燜煆至透,放涼,取出。

5.蒸 取凈藥材,照各品種炮制項下的規定,加入液體輔料拌勻(清蒸除外),置適宜的容器內,加熱蒸透或至規定的程度時,取出,幹燥。

6.煮 取凈藥材加水或液體輔料***煮,輔料用量照各品炮制項下的規定,煮至液體完全被吸盡,或切開內無白心時,取出,幹燥。

有毒藥材煮制後剩余汁液,除另有規定外,壹般應棄去。

7.燉 取凈藥材照各品種炮制項下的規定,加入液體輔料,置適宜的容器內,密閉,隔水加熱,或用蒸汽加熱燉透,或燉至輔料完全被吸盡時,放涼,取出,幹燥。

8.燀 取凈藥材投入沸水中,翻動片刻,撈出。有的種子類藥材,燀至種皮由皺縮至舒展、能搓去時,撈出,放冷水中,除去種皮,曬幹。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燉、酒蒸等。酒制時,除另有規定外,壹般用黃酒。

酒炙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黃酒10kg。

酒燉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燉法制備。

酒蒸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酒燉或酒蒸,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種子類用黃酒20kg,根及根莖類用黃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 、醋煮 、醋蒸等。醋制時,應用米醋或其他發酵醋。

醋炙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悶透,置鍋內,炒至規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醋煮 取凈藥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備。

醋蒸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醋20kg, 必要時可加適量水稀釋。

11.鹽制 包括鹽炙、鹽蒸等。鹽制時,應先將食鹽加適量水溶解後,濾過,備用。

鹽炙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悶透,置鍋內(個別藥物則先將凈藥材放鍋內,邊炒邊加鹽水),以文火加熱,炒至規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鹽蒸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鹽炙或鹽蒸,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食鹽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時,應先將生姜洗凈,搗爛,加水適量,壓榨取汁,姜渣再加

水適量重復壓榨壹次,合並汁液,即為“姜汁”。如用幹姜,搗碎後加水煎煮二次,合並煎液,濾過,取濾液。

取凈藥材,加姜汁拌勻,置鍋內,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盡,或至規定的程度時,取出,晾幹。

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生姜10kg或幹姜3kg。

13.蜜炙 蜜炙時,應先將煉蜜加適量沸水稀釋後,加入凈藥材中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定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煉蜜25kg。

14.油炙 羊脂油炙時,先將羊脂油置鍋內加熱溶化後去渣,加入凈藥材拌勻,用文火炒至油被吸盡,藥材表面呈油亮時,攤開,放涼。

15.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規定外,取凈藥材碾碎如泥狀,經微熱後,壓榨除去大部分油脂後,取殘渣研制成符合規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6.水飛 取凈藥材,置容器內,加適量水***研細,再加多量的水,攪拌,傾出混懸液,殘渣再按上法反復操作數次,合並混懸液,靜置,分取沈澱,幹燥,研散。

17.煨 取凈藥材用濕面或濕紙包裹,或用吸油紙均勻地隔層分放,進行加熱處理,或將藥材埋入麩皮中,用文火炒至規定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麩皮5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