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上士的退休待遇
二級上士退休待遇的標準為:13050元。根據華旅的詢問。所提供的信息是有限的。初步分析,退休費標準為:13050元。下士(上士壹級)(農業戶口)退休費:57592。(大中城市戶口)退休費:50279。(縣市以下戶口)52229;士官(二級士官)(農業戶口)退休費:98174。(大中城市戶口)退休費:83771。(縣市以下戶口)87528;上士(士官三)(農業戶口)退休費:177660。(大中城市戶口)退休費:150642。(縣市以下賬號)157597。(選擇轉業的士官不按此標準發放);四級士官(四級軍士長)(農業戶口)退休費:277654。(大中城市戶口)退休費:232760。(縣市以下賬號)244241。(選擇轉業的士官不按此標準發放)。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退出現役士兵安置制度,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擇業、安排工作、退役、供養和繼續學業相結合。第五十五條征集服現役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在服現役期間保留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準予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惠待遇;畢業後參加國防生、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軍官選拔的優先考慮。服現役不滿12年的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工人,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恢復工作。義務兵和士官在服現役期間,保留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五十六條軍人、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及其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國家和社會給予優待。軍官和士官的家屬在服役、就業、轉業、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