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組織制定全省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協調管理全省新聞出版信息網絡系統;負責全省新聞出版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圖書管理處:負責全省圖書出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圖書出版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圖書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出版集團和出版社設立的審核申報事項;審批出版社圖書選題計劃;審核申報重大選題;負責圖書質量管理和圖書的審讀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圖書評獎的推薦、評審等工作;辦理內部資料性圖書的出版準印手續;負責圖書出版社的年檢、登記工作;組織查處違禁圖書和圖書出版單位的違規行為;承辦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三)報刊管理處:負責全省報紙、期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報紙、期刊結構布局和發展規劃;審核申報新辦報紙、期刊和建立報業集團,負責報紙、期刊的質量管理和報紙、期刊審讀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報紙、期刊評獎的推薦評審工作;審批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主要項目變更;負責報型、刊型內部資料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報刊社年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管理報刊社駐魯記者站,負責審批管理全省新聞記者證;查處違反報紙、期刊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音像管理處:負責全省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音像、電子出版業發展規劃,擬定重點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音像、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和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復制、總發行單位設立的審核申報事項;審批電子出版物批發單位和音像、電子出版物選題計劃;負責音像、電子出版物的質量監督和審聽審看工作;辦理內部資料性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出版手續,負責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及復制單位的年檢、登記工作;組織查處違禁電子出版物和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復制單位的違規行為。
(五)印刷發行管理處:負責監督管理全省印刷業和書報刊發行工作;研究提出書刊印刷業和發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書報刊印刷的專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審批設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和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省中小學教材的發行工作;審核申報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設立書報刊批發、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單位;負責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的年檢、登記工作;組織查處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的違規行為;負責非法出版的淫穢出版物的鑒定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書刊印刷質量檢測認定;負責出版物條形碼的轉報、發放工作。
(六)版權管理處(法規教育處):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研究擬定我省著作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處理我省與國外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著作權關系的有關事宜;審核登記涉外著作權合同,管理涉外著作權貿易活動;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調解著作權糾紛;承辦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機構設立,登記作品著作權歸屬與轉讓的審核申報事項;監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研究擬定全省新聞出版管理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復議工作;參與擬定全省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各種經濟調節措施,負責制定新聞出版系統法規培訓、崗位培訓規劃並協調實施。
(七)省“掃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省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策劃、督促檢查、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的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承辦全國“掃黃”工作小組辦公室和省“掃黃”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八)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泰山出版社:省局直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