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簡牘最多的地方是長沙走馬樓。
壹、簡牘的介紹
簡牘,中國古代書寫用的竹簡和木片,為未編成冊之稱。實際是幾種東西的總稱,指的是竹簡、木簡、竹牘和木牘。在紙發明以前,簡牘是中國書籍的最主要形式,對後世書籍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直到今日,有關圖書的名詞術語、書寫格式及寫作方法,依然承襲了簡牘時期形成的傳統。
二、簡牘的書寫工具
用於簡牘的書寫工具有筆、墨、刀。簡牘上的文字用筆墨書寫,刀的主要用途是修改錯誤的文字,並非用於刻字。先秦簡牘,多用古文、篆文,秦始皇統壹中國後,通行隸書,字體變圓為方,於是公文、信函多用隸書。
簡牘的分類
壹、文書類
20世紀40年代以前出土的簡牘文獻,除了孔子舊宅的壁中書和西晉時發現的汲冢書以外,大都屬於此類。
在戰國時期的楚墓出土的竹、木簡,幾乎都是隨葬品的清單。雲夢秦簡,大部分是法律文書,由於中國唐代以前的法典,除了古籍中引用的壹些條文外全部亡佚,所以這批秦簡是研究秦代法律僅有的資料。
居延、敦煌等地出土了皇帝的詔書、中央政府和各級組織下發的壹些文書。破城子遺址出土了壹些向上級遞呈的公和同級組織之間的往來文書等等。
二、著作類
內容相中國古代以經過整治的竹、木為記錄載體的文獻。上面的文字是用毛筆書寫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已有“冊”字,故有學者認為殷商時期已利用簡為書寫材料。
已發現的時代最早的簡是戰國初期的。根據文獻記載可知,簡牘文獻流行於先秦、兩漢時期最盛,直到東晉末年才被已發明四五百年的紙質文獻所取代,作為主要的文獻形式在中國使用的時間長達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