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火在自然界存在已久。人類之初,有人工火。古書《世本》載:“燧人鉆木取火,生火者亦燧人氏。”據考古發現,654.38+0.7萬年前的元謀人化石地層中有大量的碳屑,其中包括燒焦的骨頭,這是迄今為止中國發現的最早的人造火遺跡。
炎帝神農時代,氏族先民不斷地將火這種由來已久的“本身之物”轉化為“為我之物”,轉化為引導百姓、造福百姓之物,在生產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簡而言之,炎帝是最開始用火的人。
首先,炎帝釋放火燒山開墾土地,既化荊棘為灰糞,又方便了耕作,為創造農業文明、發展農業生產奠定了基礎。所以後人稱之為“火德之王”,《左傳》也說:“炎帝為火主,姜姓隨。”
其次,在“刀耕火種”的過程中,顏地部落發現燒出來的土塊很硬,於是他們把泥土做成刀斧的形狀,然後放在柴火中煆燒。粘土燒透後,冷卻制成陶瓷刀和斧子,用於除草和開墾。這樣的工具不僅提高了耕作效率,還創造了壹種全新的材料——陶器。冶煉陶器是人類用火改變自然材料性質,創造全新材料的開始。
最後,陶器的出現,本質上是炎帝用火使古人從生的動植物走向熟的動植物,推動了古代人類文明取得了壹個劃時代的重要進步。“鉆之生火,以熟之,人無胃之疾而食之,世必融之”(《管子·輕重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