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光祿寺少卿楊馝靜山,是康熙朝的循吏,在固安當知縣,參與了整修永定河的事。按照慣例,秋汛壹結束,就要開工。當時永定的河道是黃某,因為賦役錢不均,所以(修河這件事)延遲到了冬天。(楊馝看到民工)早晨涉水時兩腿發抖,楊靜山內心同情他們,就允許(民工們)日出後再工作,(後來)黃某巡視工地,認為民工遲到了,就要鞭打他們。楊公據理力爭卻沒能阻止他,就直接上前牽住他的馬,牽到冷的地方說:“妳能去的地方,民工也能去,現在太陽已經升的這麽高了,妳穿著厚厚的皮袍還在發抖,卻要責罰這些赤著腳披星戴月來上工的人嗎?”黃某大怒,要寫奏章彈劾楊馝。恰逢巡撫李文貞路過柳家門口,問起這件事,召見他(楊馝)說:“妳年紀輕輕就能這樣,就像古時的任延壹樣啊。”(隨後)擺了桌酒席犒勞他,,又脫下自己的裘皮大衣替他穿上,事情便得到了解決。(後來楊馝)要被調到宛平去了,聖祖巡視京城管轄區南面的時候,固安的父老鄉親們都爭著乞求聖祖讓楊馝留在固安。聖祖說:“另外給妳們固安壹個好官,怎麽樣?”壹個女子回答說:“為什麽不把妳說得這個好官給宛平呢?”聖祖大笑,認為她是誠實的。就允許(楊馝)享受知州等級的俸祿,仍然讓楊馝做固安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