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工具的缺失,文獻較多,但作者的著作較少,不了解研究者的著作。
直接法
又稱常用法,是指直接利用檢索系統(工具)檢索文獻信息的方法。它又分為順查法、倒查法和抽查法。
順查法
順查法是指按照時間的順序,由遠及近地利用檢索系統進行文獻信息檢索的方法。這種方法能收集到某壹課題的系統文獻,它適用於較大課題的文獻檢索。例如,已知某課題的起始年代,需要了解其發展的全過程,就可以用順查法從最初的年代開始查找。
倒查法
倒查法是由近及遠,從新到舊,逆著時間的順序利用檢索工具進行文獻檢索的方法。使用這種方法可以最快地獲得最新資料。
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針對項目的特點,選擇有關該項目的文獻信息最可能出現或最多出現的時間段,利用檢索工具進行重點檢索的方法。
文獻概念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
最早見於《論語八佾》,宋代朱熹解釋為:文指典籍,獻指熟知史實的賢人。?
近代壹般理解為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章和圖書或與某壹學科有關的重要圖書資料。
現代學者認為,文獻是記錄有人類知識和信息的壹切載體。它由四個要素構成:文獻內容、載體材料、信息符號、記錄方式。
擴展資料
文獻檢索是壹項實踐性很強的活動,它要求我們善於思考,並通過經常性的實踐,逐步掌握文獻檢索的規律,從而迅速、準確地獲得所需文獻。壹般來說,文獻檢索可分為以下步驟:
(1)明確查找目的與要求;
(2)選擇檢索工具;
(3)確定檢索途徑和方法;
(4)根據文獻線索,查閱原始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