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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壹詞出自哪裏?

據專家考證,“文化”是中國語言系統中古已有之的詞匯。“文”的本義,指各色交錯的紋理。《易? 系辭下》載:“物相雜,故曰文。”《禮記?樂記》稱:“五色成文而不亂。”《說文解字》稱:“文,錯畫也,象交叉”均指此義。在此基礎上,“文”又有若幹引申義。其壹,為包括語言文字內的各種象征符號,進而具體化為文物典籍、禮樂制度。《尚書? 序》所載伏曦畫八卦,造書契,“由是文籍生焉”,《論語?子罕》所載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是其實例。其二,由倫理之說導出彩畫、裝飾、人為修養之義,與“質”、“實”對稱,所以《尚書·舜典》疏曰“經緯天地曰文”,《論語·雍也》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其三,在前兩層意義之上,更導出美、善、德行之義,這便是《禮記·樂記》所謂“禮減兩進,以進為文”,鄭玄註“文猶美也,善也”,《尚書·大禹謨》所謂“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

“化”,本義為改易、生成、造化,如《莊子·逍遙遊》:“化而為鳥,其名曰鵬”。《易·系辭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生”。《黃帝內經·素問》:“化不可代,時不可違”。《禮記·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等等。歸納以上諸說,“化”指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同時“化”又引申為教行遷善之義。

“文”與“化”並聯使用,較早見之於戰國末年儒生編輯的《易·賁卦·象傳》:(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這段話裏的“文”,即從紋理之義演化而來。日月往來交錯文飾於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規律。同樣,“人文”,指人倫社會規律,即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縱橫交織的關系,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構成復雜網絡,具有紋理表象。這段話說,治國者須觀察天文,以明了時序之變化,又須觀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從文明禮儀,行為止其所當止。在這裏,“人文”與“化成天下”緊密聯系,“以文教化”的思想已十分明確。

西漢以後,“文”與“化”方合成壹個整詞,如“聖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後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說苑·指武》),“文化內輯,武功外悠”(《文選·補之詩》)。這裏的“文化”,或與天造地設的自然對舉,或與無教化的“質樸”、“野蠻”對舉。因此,在漢語系統中,“文化”的本義就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對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養,本屬精神領域之範疇。隨著時間的流變和空間的差異,現在“文化”已成為壹個內涵豐富、外延寬廣的多維概念,成為眾多學科探究、闡發、爭鳴的對象,但基本形成了以下的***識:

文化作為人類社會的現實存在,具有與人類本身同樣古老的歷史。人類從“茹毛飲血,茫然於人道”(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二十)的“植立之獸”(《思問錄·外篇》)演化而來,逐漸形成與“天道”既相聯系又相區別的“人道”,這便是文化的創造過程。在文化的創造與發展中,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而文化便是人與自然、主體與客體在實踐中的對立統壹物。這裏的“自然”,不僅指存在於人身之外並與之對立的外在自然界,也指人類的本能、人的身體的各種生物屬性等自然性。文化的出發點是從事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活動,進而也改造自身即實踐著的人。人創造了文化,同樣文化也創造了人。舉例言之:壹塊天然的巖石不具備文化意蘊,但經過人工打磨,便註入了人的價值觀念和勞動技能,從而進入“文化”範疇。因此,文化的實質性含義是“人化”或“人類化”,是人類主體通過社會實踐活動,適應、利用、改造自然界客體而逐步實現自身價值觀念的過程。這壹過程的成果體現,既反映在自然面貌、形態、功能的不斷改觀,更反映在人類個體與群體素質(生理與心理的、工藝與道德的、自律與律人的)的不斷提高和完善。由此可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類有意識地作用於自然界和社會的壹切活動及其結果,都屬於文化;或者說,“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