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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文與可畫筼筜谷偃竹記

文與可畫筼筜谷偃竹記

文與可畫筼筜谷偃竹記

原文

竹之始生,壹寸之萌耳[98],而節葉具焉。自蜩腹蛇蚶以至於劍拔十尋者[99],生而有之也。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復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100],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與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內外不壹,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故凡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了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

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101],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輪扁,斫輪者也[102],而讀書者與之。今夫夫子之托於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邪?”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豈獨得其意,並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而請者[103],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將以為襪材。”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及與可自洋州還,而余為徐州。與可以書遺余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壹派[104],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萃於子矣[105]。”書尾復寫壹詩,其略雲:“擬將壹段鵝溪絹[106],掃取寒梢萬尺長。”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於筆硯,願得此絹而已。”

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余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然二百五十匹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因以所畫筼筜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筼筜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筼筜谷》其壹也。予詩雲:“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籜龍[107]。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於陳州。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於予親厚無間如此也。

註釋

[98]萌:幼嫩的芽。

[99]蜩(tiáo)腹:蟬的肚皮。蛇蚶(hān):蛇腹下的橫鱗。

[100]遂:完成。

[101]庖丁:廚師。《莊子·養生主》說:庖丁解牛的技藝高妙,因為他能洞悉牛的骨骼肌理,運刀自如,十九年解了數千只牛,其刀刃還同新磨的壹樣,毫無損傷。文惠君聽了庖丁的介紹後,說:“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

[102]輪扁,斫輪者也,《莊子·天道》載:桓公在堂上讀書,輪扁在堂下斫輪,輪扁停下工具,說桓公所讀的書都是古人的糟粕,桓公責問其由。輪扁說:臣斫輪“不徐不疾,得之於手而應於心,口不能言,有數存焉於其間”。卻無法用口傳授給別人。

[103]縑(jiān)素:供書畫用的白色細絹。

[104]墨竹壹派:善畫墨竹的人,這裏指蘇軾。

[105]襪材當萃於子矣:謂求畫的細絹當聚集到妳處。

[106]鵝溪:在今四川鹽亭縣西北,附近產名絹,稱鵝溪絹,宋人多用以作書畫材料。

[107]籜(tuò)龍:指竹筍。

譯文

竹子開始生出時,只是壹寸高的萌芽而已,但節、葉都具備了。從蟬破殼而出,象蛇長出鱗壹樣的狀態,直至像劍拔出鞘壹樣長到八丈高,都是壹生長出來就有的。如今畫竹的人卻是壹節節地畫它,壹葉葉地堆積勾勒它,這樣哪裏還有完整的、活生生的竹子呢?所以畫竹必定要心裏先有完整的竹子形象,拿起筆來仔細看去,就看到了他所想畫的竹子,急速起身跟住它,動手作畫,壹氣呵成,以追上他所見到的,如兔子躍起奔跑、隼俯沖下搏,稍壹放松就消失了。與可告訴我的是如此。我不能做到這樣,但心裏明白這樣做的道理。既然心裏明白這樣做的道理,但不能做到這樣,是由於內外不壹,心與手不相適應,沒有練習的過錯。所以凡是在心中有了構思,但是做起來不熟練的,平常自己認為很清楚,可事到臨頭忽然又忘記了,這種現象難道僅僅是畫竹有嗎?

子由寫了篇《墨竹賦》,把它送給與可,說:“廚子,是殺牛的,但講求養生的人從他的行動中悟出了道理;工匠輪扁是造車輪的,但齊桓公贊成他講的道理。如今您寄托意蘊在這幅竹畫上,我認為您是深知道理的人,難道不是嗎?”子由沒有作過畫,所以只得到了他的意蘊。像我這樣的人,哪裏僅僅是得到他的意蘊,並且也得到了他的方法。

與可畫竹,起初並不看重自己的畫。四方的人們,帶著絲帛來請他作畫的,在他的門口腳與腳互相碰踩。與可討厭他們,把白絹丟在地上罵道:“我將用這些白絹做襪子!”文人們傳播著他的話,作為話柄。等與可從當洋州太守回來,我正任徐州太守。與可把信寄給我說:“近來告訴文人們說:‘我們畫墨竹這壹流派的人,已傳到近在徐州的蘇軾,妳們可去求他畫。’做襪子的材料會聚集到您那裏去了。”信末又寫了壹首詩,它的大概意思說:“打算用壹段鵝溪絹,畫出寒竹萬尺長。”我對與可說:“竹子長萬尺,必須用絹二百五十匹。知道您是懶得動筆,希望得到這些絹罷了。”

與可無話可答,就說:“我的話錯了,世上哪有萬尺長的竹子呢?”我就證實它,回答他的詩說:“世上也有八千尺長的竹,月光灑落空庭照出竹影這麽長。”與可笑起來說:“蘇先生真會說呀!但二百五十匹絹,我將用它們買些田回家養老啊。”即把所畫的筼筜谷傾斜的竹子送給我,說:“這竹子只有幾尺高,但有萬尺的氣勢。”筼筜谷在洋州,與可還令我作《洋州三十詠》,《筼筜谷》是其中之壹。我的詩說:“漢水的高竹賤如蓬草,斤斧什麽時候能放過筍呢?估計太守清貧貪饞,把渭水邊上千畝竹林都吃進了肚裏。”與可當天與他的妻子在筼筜谷遊玩,煮筍晚上吃,打開信得到了這首詩,忍不住笑起來,噴飯滿桌。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在陳州去世了。這年七月七日,我在湖州曬書畫,看到這幅《筼筜谷偃竹》,放下畫卷失聲痛哭。從前曹孟德祭橋玄文,有不祭祀墳墓、車過腹痛的話頭;我的文章也記載了與可以往跟我戲笑的話,以見與可跟我這樣親密無間啊。

解析

文同,字與可,梓潼(今屬四川)人,蘇軾的表兄兼好友,北宋著名畫家,長於畫竹,有“墨竹大師”之稱。筼筜(yún dāng)谷,在陜西洋縣西北,谷中多竹。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文同任洋州知州,曾在此谷中築亭,並畫《筼筜谷偃竹》贈蘇軾。元豐二年(1079)正月,文與可病逝。七月,蘇軾在湖州曝曬書畫,看到文與可的這幅遺作,睹畫思人,於是寫了這篇題記以作紀念。

本文並非壹般的繪畫題記,它實際上是壹篇紀念文章,是表現對於壹位詩人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的追懷和悼念。通觀整篇文章,結構自然流暢。從竹的本性寫起,到最後才點出對亡友的思念並以此作結,充分體現了“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的特點。文章前半部分側重於說理,後半部分側重於敘事,以畫竹線索來組織安排材料。語言也很樸素自然,敘述往事,娓娓如道家常;抒發感情又都出自肺腑,無矯揉造作之態,而真實動人。在記敘人物語言的時候,僅僅三言兩語,就表現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十分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