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古代的稱法和現在正相反,因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記來稱陰陽文的,在封泥上呈現的陰文,在印章上卻是陽文;在封泥上是陽文的,在印章上卻是陰文。因此,為了避免誤會,就把陰文稱為白文,陽文稱為朱文。
1.陽文和陰文的使用區別:
姓名章壹般分朱文(陽文)白文(陰文)兩種。壹幅書法作品上蓋兩方姓名章時,最好壹朱壹白,兩章大小相宜。款尾用多章時,次序是先姓名章,後字、號章。
2.陽文和陰文的輕重權衡:
就印色彩而言,朱文印份量較輕,白文印份量較重。墨色淡雅之作,宜鈐朱文印,保持兩者和諧壹致;墨色濃重之作,宜鈐白文印,使紅彤彤的朱色與烏黑的墨色產生強烈對比,相映成趣。
3 .朱文和白文的書法區別:
印章作為篆刻藝術,有很多種類。書法中的印章按其印章形狀,可分為方形、圓形、扁形、腰圓、半圓、橢圓、葫蘆形、肖形、自然形等;按其篆刻方法可分為朱文(陽文)和白文(陰文)兩種形式;按其所篆刻內容可分為名章與閑章。
壹般說來,古印中多為白大印,字體幽雅有古意,筆勢壯健,轉折處宜壹氣呵成。白文印字體壹般肥而不失之於臃腫,瘦而不失之於枯槁,得心應手,妙在自然,最忌矯揉造作。朱文印始於六朝,盛行於唐宋,字體清雅,筆鋒盡露,但筆跡不能粗、粗則顯俗氣。
擴展資料:
書法作品蓋印章時註意事項
1、大小適宜
印章大小,應與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應與題款字相等為宜,小壹點亦可,不能大於題款字,大則不雅。如若款字細小,紙地逼仄,可用小聯珠印,自顯周到。壹幅作品鈐用大小不壹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避免頭重腳輕之弊。
2、數量宜少
鈐印數目,古喜單數。有鈐印“用壹不用二,用三不用四,蓋取奇數,其扶陽抑陰之意乎。”印數不宜多,過多則易雜亂,甚至喧賓奪主。如若壹幅作品用數印,需擇不同形式的印面,避免雷同。
3、位置恰當
鈐印,要慎視位置。壹幅作品,總有虛實、疏密之處。密處不夠緊湊,可用印章補之;疏處如覺空蕩,可借印章充實,宛如挪動小小的“秤砣”,使畫面均衡熨貼。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
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松散。壹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排放在壹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