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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所謂的十二時辰如何劃分?

白天和黑夜的自然循環、四季的變化等等是人類最早建立起來的時間觀念。人們在同大自然的鬥爭中,又需要根據時間更好地進行生產勞動。人類逐漸利用日影的移動、燃料的燃燒、物質的流動等原理制成了早期的計時工具。 圭表是中國人最早創制出的利用陽光下影子移動的規律,測定二十四節氣和回歸年長度的天文儀器。所謂“表”,就是壹根直立在平地上的標竿或者石柱,漢代後,改用銅制;“圭”是壹根與表垂直的正南北方向平放的尺,漢以後,改用石制或銅制,它們***同組成“圭表”。用圭表測出表影隨著太陽的視運動在壹日之內的長短變化。中午,表影最短,落在“圭”面上,指向正北方。從正午表影長短變化的周期,可以確定壹個回歸年的長度,並能推算出“24氣”。後來幾經改進,為了使表影不落到圭外,人們又在圭的另壹端立了壹個相對較短的“小表”,相當於圭的延伸,叫“立圭”,冬季時長的表影可以在立圭上反映出來。 日晷是在圭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壹種計時器,能夠更準確地測定不同時刻的時間。日晷有壹根固定的臂或針,還有壹個刻有數字和分度的盤,將盤分成許多份,觀察日影投在盤上的位置,就能分辨出不同的時間。日晷的計時精度能準確到刻(15分鐘). 如果將圭表和日晷結合起來,就成為既能測定節氣,又能測定時刻的“節氣日晷”。古代人還利用某些物質的流動現象來計時,如利用水從帶有漏孔的容器或漏壺中流出的量計量時間。 我國古代的刻漏是在竹木制的刻箭上,按其壹晝夜在水面上浮沈的長度,分刻成100個間距,每個間距即為壹刻,故有“百刻”之稱。自西漢起,用12個時辰表示壹晝夜的變化,每壹時辰合今天的2小時。十二個時辰以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為名。從夜間十壹時起到壹時為子時,壹時至三時為醜時,其余類推。 古埃及人表示壹晝夜的變化是把白天定為10小時,夜晚定為12小時。由於四季的變化,白天和黑夜的長短不壹樣,後來把壹晝夜變化均勻地分為24小時,每小時為60分,每分為60秒。這種計時方法壹直沿用到今天,成為全世界公用的時間計量單位。 古人記錄時間的方法,主要包括紀日法(包括壹天之內的紀時法)、紀月法、紀年法以及節氣、節日等。 1.1 紀日法 日是最早出現的計時單位。 幹支的概念:天為幹,地為支。十天幹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六十甲子:十幹和十二支依次組合為六十個單位,組合的方法是以天幹的單數配地支的單數,天幹的雙數配地支的雙數,從甲子始,至癸亥終,稱為六十甲子。幹支紀日法:大約產生於殷商時代。從春秋戰國開始,幹支紀日便成為歷代史官紀日的傳統方法。世界上迄今應用時間最長的紀日法:春秋時魯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公元前720年2月10日)起的幹支紀日,壹直到清代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止,計二千六百多年,從未間斷。天幹紀日法:早在夏代可能已產生,即用甲、乙、丙、丁等十個字來紀日。後逐漸不用。 《黃帝內經》中多數只用天幹紀日,如《素問?6?1藏氣法時論》:“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句中四組天幹都是指日而言。 某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稱:即根據每月月相(月球明亮部分的各種不同形象)來紀日。例:望不補而晦不瀉,弦不奪而朔不濟。(金?6?1竇漢卿《標幽賦》) 1.2 紀時法 壹天之內的紀時法:日出時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做夕、晚、暮、昏。太陽正中時稱日中,將近日中時稱隅中,太陽西斜稱日昃,太陽落山稱日入。古人壹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後、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食時;夕食在日昃之後、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晡時。以上劃分時段的方法,通用於周代。 漢太初以後,開始用十二地支作為十二時辰的名稱,每個時辰恰好等於現代的兩小時(小時,即小時辰之意)。近代又把每個時辰細分為初、正,這就等於把壹晝夜分為二十四等分了。 《內經》中還有壹些特定稱謂,如:大晨,指天大明之時;早晡,指將近晡時的壹段時間;下晡、晏晡,均為晡時之後,但下晡在前,晏晡在後;合陰,指夜半之後的壹段時間;合夜,指雞鳴之前的壹段時間。《內經》以外,後世醫書壹般都按十二地支紀時。[註意]“小時”(表中寫“鐘點”)的概念是到二十世紀初才慢慢通行起來的,因此古代醫書裏所說“隔二時服”,是指間隔兩個時辰,即四小時。 1.3 紀月法 在商代和西周前期,壹年只分為春秋二時,所以後世常以春秋作為壹年的代稱。 開始時的四時順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如《素問?6?1八正神明論》:“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西周中期之後,四時之稱就規範為春夏秋冬了。長夏:因為四時與五行相配缺少壹位,故加上壹個“長夏”以配土。 下面介紹古代對十二個月的幾種特殊稱謂。 (1) 名紀月 先秦時期每個月有特定的名稱。後世醫家仿之,如清?6?1汪昂《醫方集解?6?1序》“康熙壬戌歲陽月”的“陽月”即指十月。 (2) 季紀月 古人把四季的每壹季節都分成孟、仲、季三個階段,然後再依次分別代稱月份。這種紀月法,常見於序跋。如明?6?1吳昆《醫方考?6?1自序》“皇明萬歷十二年歲次甲申孟冬月”的“孟冬月”即為十月。 (3) 月建紀月 月建紀月又稱地支紀月,即用十二地支和十二個月份相配紀月。月建的“建”指“鬥建”,即北鬥七星鬥柄所指的時辰,由子至亥,每月遷移壹辰,故稱月建。 三正:春秋戰國時代有過三種不同的歷法制度,即所謂夏歷、殷歷、周歷。三者主要的區別在於歲首的不同,也就是正月的月建不同,所以叫做“三正”。夏歷以建寅之月(即冬至後二月,相當於現今夏歷正月)為正,殷歷以建醜之月(即冬至後壹月,相當於現今夏歷十二月)為正,周歷以建子之月(即冬至所在的月份,相當於現今夏歷十壹月)為正。 由於春秋戰國時期不同地區使用不同的歷法制度,先秦古籍所據以紀時的歷法制度也就不能統壹,《黃帝內經》是三正兼用,甚至有用秦歷(秦始皇時以建亥之月即夏歷十月為歲首)的。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起使用太初歷,以建寅之月為歲首,這是我國歷史上第壹部比較完整的歷法。此後大約二千年間,j基本上都是用的夏正。所以辛亥革命後,對於舊用的歷法稱為“夏歷”,俗稱“陰歷”、“舊歷”,也稱為“農歷”。 (4) 律呂紀月 律呂是六律、六呂的合稱,即十二律。律本來是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有十二個名稱,後來被借用為十二月的代稱。六律用以指單月,六呂用以指雙月。如《類經?6?1序》“歲次甲子黃鐘之吉”的“黃鐘”即指陰歷十壹月。 在中醫古籍中,也有用別稱異名紀月的。如宋?6?1楊士瀛《仁齋直指方?6?1自序》題作“景定甲子良月朔”,良月即指陰歷十月。清?6?1張誌聰《侶山堂類辯?6?1自序》題作“康熙歲次庚戌正陽月”,正陽月即指陰歷四月。 1.4 紀年法 我國古代的紀年法比較復雜,現擇其要,依次介紹年號紀年、星歲紀年、幹支紀年、生肖紀年。 (1) 年號紀年 我國古代最初是按照君王即位的年次紀年,如周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等等。漢武帝劉徹開始用年號紀年,即位那年稱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順次為建元二年、建元三年等,更換年號就重新紀元。歷史上使用過的年號,約有八百多個。古醫書有不少是用這種方法來紀年的,如宋?6?1劉昉《幼幼新書》李庚序題作“紹興二十年九月幾望”。紹興是南宋高宗趙構的年號。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紀年明確,可以直接表明具體的年份。 (2) 幹支紀年 幹支紀年是我國古代最基本的紀年方式之壹。最早的記載見於《淮南子?6?1天文訓》,但西漢時這種方式還不通行。自東漢光武帝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開始幹支正式用於紀年。幹支紀年在中醫古籍中有廣泛的應用。如清?6?1柯琴《傷寒論註?6?1自序》題作“時己酉初夏也”,據柯琴的生活年代,可查得“己酉”當為公元1729年。當然,更常見的是皇帝年號加上當年幹支的合記方法,如明?6?1陳實功《外科正宗?6?1自序》題作“萬歷丁巳之秋七月既望”,金?6?1段成己《肘後備急方?6?1序》題作“至元丙子季秋”等,都是年號與幹支並用。還有再加上年次的,如唐?6?1王冰《黃帝內經素問註?6?1序》題作“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元?6?1危亦林《世醫得效方?6?1自序》題作“至元三年歲丁醜七月既望”等即是。兩法並用紀年的長處是不易錯亂。 (3) 星歲紀年 戰國時代,天文占星家根據天象紀年,有所謂星歲紀年法。星指歲星(即“木星”),歲指太歲(古代天文占星家設想出的假歲星,又叫歲陰、太陰)。故有歲星紀年法和太歲紀年法。宋?6?1夏竦《銅人腧穴針灸圖經?6?1序》題作“時天聖四年歲次析木秋八月丙申”,“析木”就是用歲星紀年。金?6?1張從正《儒門事親》“頤齋引曰”題作“歲在單閼陽月晦日”,“單閼”就是用太歲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