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發掘的漢簡,多為木簡,竹簡極少,乃因西北少竹之故。木簡長度為漢尺1尺(23.1厘米)。簡牘形式與文種:有簡(唐代孔穎達解釋為:“簡之所容,壹行字耳。”);牘(孔釋:“牘乃方版,廣於簡,可以並容數行”。);檢(覆蓋在簡牘正文外的表皮,如今曰信封);符(木制的通行證、身份證或相當於今日之護照);棨(出入關津用的憑證,亦稱“棨信”,在肩水金關遺址發掘,為21×16厘米的紅色織物,上寫“張掖都尉棨信”,其文字為鳥蟲書。);簽(亦稱“遣策”,墳墓內隨葬品的清單或目錄);多棱之觚(在壹塊方木的四面寫字);兩行(加大寬度的木牘);削衣(將木牘上錯字削下來的木片)等等。還有其字體有小篆、隸書、章草。
這批簡牘的形式,有的以前只在古籍文獻中有記載,如“檢”,此次人們首次見到實物,方知在“檢”上還寫有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如發掘出壹“甲渠侯官”檢,中間壹行是收信人官職“甲渠官”,右側“高弘”乃封信人姓名,左側小字寫上何時到達,收到信後在簡側簽名。“檢”下端有壹凹處,用以綁上細繩,繩之結頭封上泥,泥上蓋鈐記,別人則不便私拆了。因陽文印章蓋在泥上,字成陰文,不明顯,易仿造,因而紙張發明前,簡版泥封多用陰文印章,用陽文印章乃發明紙張之後的事。從發掘的“檢”中可知漢代公私信件以這種方式傳遞,進而還可了解漢代公文和郵傳制度。
1972年重點對懷疑是甲渠侯官的“檔案室”遺址挖掘,在此出土了從王莽天鳳元年(14年)到東漢建武元年(25年)的各種簿籍70余冊,每個簿冊以二道或三道繩索編綴,綴以紅線的多屬於王莽時期,為簡牘的斷代提供了依據。在此“檔案室”內還發掘出各種簡牘900余枚。在北、東、南三面出土的簡牘多為昭帝、宣帝時代的,西北部多為元帝、成帝時代的,西部為王莽時代的,說明在“檔案室”內的簡牘是按形成時期分類保存的。其文種還有律令、檄文、符券、匡方、日歷等等。
就發掘的居延漢簡之內容而言,更是豐富多彩,有記載政策漢令(如兵制和屯田制度)和重要事件的、有官吏任命書及侯官組織、有追捕亡人的通緝令、有邊境備警的通知、有烽燧制度及烽火信號的規定,還有壹些抄寫的殘簡,如《算術書》、《九九術》、藥方、《卷頡篇》等等,反映了漢代科技文化知識之普及。
漢代最偉大的科技成就,莫過於繼承秦朝,大力修築長城,秦漢修長城資料,現存極少,但在居延漢簡中卻有充分的記載。後人經常疑問,在西北荒涼的不毛之地,如何大規模築城?居延漢簡的記載解答了這個問題,秦漢以屯田、徙民來實現築城、戍邊的任務。有壹枚居延漢簡記載了屯田情況:“元康四年(前62年)二月己未朔乙亥,使護鄯善以西校尉吉、付衛司馬富昌、承慶、都尉寅重郎”,這枚木簡講的是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設立了西域都護,以管理當時西域50個屬國的行政事務和屯田,自此西域屯田大發展。
還有的木簡寫有“……詣居延為田,謹詣故吏,孝裏大夫……”。是說派壹個有經驗的官吏孝裏大夫到居延管理屯田。“徐子禹自言家居延西第五辟,用田作為事。”“……郡?陽槐裏景?,家居第五辟……”。“田舍再宿,又七月中私歸遮虜田舍壹宿”等等。可知居延有“田作”所居之“辟”若幹、有田舍若幹、城裏有裏居,由孝裏大夫這樣級別的官吏來管理,可見居延在西漢是屯田、實邊的戰略要地。
居延漢簡還詳細記載了發現敵情時,如何發揮長城要塞烽火臺的作用。1974年在甲渠侯官遺址出土了《塞上烽火品約》木簡17枚。“品約”是漢代的壹種文書形式,用於同級衙署之間簽訂或互相往來的文書。《塞上烽火品約》是居延都尉下屬的殄北、甲渠、三十三井這三個要塞(即“鄣”)***同訂立的聯防公約,反映了發現敵情時,長城各要塞應如何點烽火以傳遞消息,無疑這對於研究長城禦敵詳情,彌足珍貴。
《塞上烽火品約》第九條:“匈奴人入塞,守亭鄣,不得燔薪者,旁亭可舉烽、燔薪,以次和如品”。是說如果匈奴人攻來,守要塞者來不及燃薪,或被圍困而無法燃薪,鄰近的烽火臺有義務點燃自己的薪火。
《品約》第十條:“若誤,亟下烽滅火,侯尉史以檄馳言府。”若萬壹信號有誤,立即“下烽滅火”,由侯官的尉史將書面報告馳報都尉府。
《品約》第十四條:“匈奴人即入塞,千騎以上,舉烽,燔二積薪;其攻亭鄣塢,□□□舉烽,燔二積薪,和如品。”匈奴來犯,(不滿千騎,只燒壹積薪;超過壹千人,燒二積薪;兩千人以上,燒三積薪)。其他烽火臺以火勢大小判斷來敵之數。
《品約》第十六條:“匈奴人入塞,天大風,風及降雨,不舉燃者,亟傳檄告入,走馬馳□以夜,急疾□□□。”匈奴入侵,天氣惡劣,無法點薪,則應立即寫書面報告馳送上司。
上述幾枚木簡的內容,形象描繪出長城要塞,在和平時期和戰爭時期的生動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