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假字是壹個漢語詞匯,發音為t not ng ji m: zi。指的是我國古籍中使用漢字的現象之壹。“童嘉”的意思是“通用和轉喻”,即使用發音相同或字體相似的詞來代替這個詞。被通用詞代替的詞稱為“原詞”。
比如“如果壹個女人回來了,就殺了她。”“女人”在“殺畢”這句話中的意思是“妳”。
原因:
古人發明了壹個詞來表達壹個意思,但是用哪個詞來表達哪個意思的思維還在形成過程中,沒有壹定的規律。妳可以用這個詞來表達某種意思,也可以用另壹個發音相同或相近的詞來表達那種意思。所以時代越老,通假字越多。
古人做筆記時,壹時想不出這個字,用別的字代替。清代趙翼在《語叢考》壹書中指出:“字音若同而異,俗儒不知,故稱異言。”當然,第壹個人寫了壹個如上所述的異體字,但在所有後人紛紛效仿之後,就成了壹個“合法”的通用字。
由於古代印刷術的相對落後,加上戰亂的焚燒,相當數量的原始書籍丟失,後被壹些學者背誦記憶改寫,“竹帛”。
也就是說,背誦者口頭背誦,記錄者根據聲音記錄,疏於校對,以致字形經常訛誤。由於方言的差異或受教育水平的影響,不同的作者往往會將同壹個詞記錄成不同的形式。所以清代學者王念孫、王父子在《論義》壹書中說:“訓詁之精,在聲,不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