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墜機事件中的機長和空姐都可以得到理賠,他們也都是受害者,也都購買了保險,獲得理賠是合理合法的。
壹、東航墜機事件機長和空姐,也屬於受害者東航mu5735上***有132人,旅客123人,機組人員9人,不管是旅客,機長還是空姐,此時此刻他們都已經遇難犧牲,他們都是該事件的受害者。
對於旅客來說買了機票,機票裏就含有保險,旅客上了飛機,就等同於跟航空公司簽訂了壹份合同,航空公司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屬於正常履行合同內容;可是如果沒有將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就屬於合同違約。飛機上的旅客遇難離世,航空公司都會對他們進行賠償的。
對於機組人員,航空公司也會給他們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險,遇難離世後航空公司也會給他們進行賠償。
二、機組人員獲得工傷死亡賠償對於機組人員是在工作,在工作中遇難死亡,他們的獲賠方式會包含工傷死亡賠償,也就是說機長和空姐的家屬會獲得三項補償款,喪葬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她的家屬會獲得喪葬補助金,賠償額度為6個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工資壹萬元來計算,這壹項至少在5-6萬元。
再壹個供養親屬撫恤金, 老人和孩子每月可以分別能領30%(每月薪資),也就是3000元,配偶每月也可以領30%,也就是3000元。而領取年限,以當地社保局規定為準。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具體數額為上壹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大約在90萬左右。總的加起來,機組人員至少獲賠100萬。
三、商業保險也會理賠大多數公司除了給機組人員購買工傷保險,還會購買意外傷害險,機長和空姐他們自己也會購買壹些商業保險,他們因意外遇難後這些商業保險也都會按照保險條例來給他們理賠。
最後:雖然機長和空姐得到的賠付比旅客高些,但是再高又有什麽用呢?人不在了,錢的意義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