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是中國古代用的竹簡和木片制成的書寫材料,為未編成冊之稱。
實際是幾種東西的總稱,指的是竹簡、木簡、竹牘和木牘。在紙發明以前,簡牘是中國書籍的最主要形式,對後世書籍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直到今日,有關圖書的名詞術語、書寫格式及寫作方法,依然承襲了簡牘時期形成的傳統。
超過100字的長文,就寫在簡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寫在木版上。寫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數是有關官方文書、戶籍、告示、信劄、遣冊及圖畫。由於文字內容有異,其稱謂有別,如軍事的文書叫“檄”;用於告示者稱之“榜”;將信寫於木版,然後再加壹版叫作“檢”。
簡牘主要內容
0世紀40年代以前出土的簡牘文獻,除了孔子舊宅的壁中書和西晉時發現的汲冢書以外,大都屬於此類。在戰國時期的楚墓出土的竹、木簡,幾乎都是隨葬品的清單(遣策)。雲夢秦簡,大部分是法律文書,由於中國唐代以前的法典。
除了古籍中引用的壹些條文外全部亡佚,所以這批秦簡是研究秦代法律僅有的資料。居延、敦煌等地出土了皇帝的詔書、中央政府和各級組織下發的壹些文書(如通緝令、邊境備警的通知、烽火信號的規定、任免官吏的公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