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最早的譯本見於giulio aleni的《西學》(1623),是對中世紀以來歐洲大學所開設的學科和課程的概括性介紹。其中,理學被稱為“理學”,即“P h i l o s o p h y”。
在這裏,西文中的“哲學”壹詞既有音譯,也有意譯。在近代早期,P h i l o s o p h y被翻譯成“S c i e n c e”,或“格致學”或“格學”,或許是為了強調科學的地位。
比如《格致集》(1877)、《心學》(1889)都是這樣翻譯的。近代另壹個重要的哲學翻譯是理學和理學,比如性學的例子(1898)。
嚴復早年也曾用“理學”作為哲學的譯名。我們現在用的“哲學”取自漢字的日文翻譯,是日本明治初期著名啟蒙思想家西周提出的。
19年的80年代,井上哲二郎在編纂第壹部日本哲學辭典時采用了這種譯法,“哲學”成為日本學術界常用的譯法。
在中國,“哲學”壹詞最早是由黃遵憲在歷史上采用的。
梁啟超在"哲學"譯名的傳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他創辦的《清議報》和《新民叢報》中多次使用"哲學"壹詞。
此外,蔡元培對“哲學”的運用也貢獻良多。在《普通哲學》中,他討論了哲學的性質及其與其他自然科學的關系。
他把“哲學”和“理學”分開,說哲學是探索整個宇宙的普遍規律,理學是指各種自然科學,它們之間的關系是“統壹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