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湖南科技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湖南科技大學,英文翻譯為“湖南科技大學”,代碼為10551,學校位於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條湖南科技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本科院校,涵蓋理、工、文、法、經、管、教、藝八個學科門類。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以“有利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利於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為指導,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布。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湖南科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部分教師和校友代表組成,全面負責落實教育部和省(市、 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關於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和監察組,由分管校領導擔任工作組組長,紀委書記擔任監察組長。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學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開展人才需求預測和培訓;做好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全面準確地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條件、辦學特色、學科建設、畢業生就業等情況。;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情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報上級審批,並根據上級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省級、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審核後及時報送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新生入學。
第八條學校通訊地址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揚子塘路130號;郵政編碼:425199;電話:0746-6382188(傳真);學校網址:www.huse.edu.cn;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受保護]
第三章入學條件
第九條考生錄取的專業文化考試相關科目成績原則上不能低於合格分數線。學校招生辦可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年招生政策對考生科目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條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為英語。日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為日語或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外語,但在大學學習期間,學校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壹條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所需專業成績以生源省份相應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成績為準。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達到所在省(市、區)相應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美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均采用美術省統考成績。比如原籍省舉辦攝影省級統考的,攝影專業采用規定的省級統考成績;沒有攝影省級統考的,攝影采用美術省級統考成績。音樂學采用音樂省級統考成績。舞蹈采用舞蹈省級統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使用編導省級統考成績。比如,原籍省舉辦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考(聯考)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規定的省級統考(聯考)成績。沒有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省級統考(聯考)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采用音樂學、舞蹈省級統考成績。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體育專業的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三條學校承認省(市、區)按政策享受的加分,錄取按政策允許降分的考生。
第十四條藝術、體育人才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湖南科技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除部分專業特殊要求外,執行《標準》及相關補充規定。
為滿足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要求為男生162cm(含162cm),女生153cm(含153cm)。
為滿足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報考舞蹈專業的要求為男生168cm(含168cm),女生158cm(含158cm)。
為滿足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男生175cm(含175cm),女生185cm(含185cm),163cm(含163cm)。
第十六條學校對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和社會考生壹視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廳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在各省(市、區)負責高校招生的行政部門和工作機構的統壹組織下進行,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確定的投檔比例,順序誌願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平行誌願中的檔案提升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今年頒布的《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素質,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上選拔人才。
第二十條考生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原則進入檔案,不設成績差。考生按成績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高校專業組中的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區)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錄取。如果原籍省份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高分者。
當考生專業誌願(高校專業組中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如遇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和錄取條件,調劑到其他未滿錄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內蒙古考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湖南省音樂(含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藝術、舞蹈(含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成績保留1位小數。編導、攝影專業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其他省份的美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攝影、廣播電視編導等6個專業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音樂學、舞蹈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分)×40%),擇優錄取;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專業統考(聯考)成績×70%+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30%)。
當總成績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區)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錄取;如果原籍省份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
同時,報考美術類五個專業的錄取規則遵循第二十條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其他省份,在考生範圍內,按照考生來源省份的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名。分數(總分)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相同分數細則錄取。如果生源地省份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最高的學生。
第二十三條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規則:學校根據當年公布的預科班招生計劃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調劑、總分低且錄取已滿的考生,予以辭退。所有錄取和退檔考生,均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準。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根據國家招生的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和身體復檢。藝術、體育專業的考生,入學後還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復試。學校會重點關註復試(復試、復試)中發現的問題。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有冒名頂替上大學嫌疑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執行。收費標準見學校招生網(/)。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如發現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標準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如在考試或錄取過程中發現有舞弊行為,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學校有獎、勤、助、貸、減、免、補等完整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除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兵役國家教育補助等國家資助項目外,每年還從機關事業單位收入中提取4%作為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用於設立校級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校級助學金、校內勤工儉學、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積極爭取社會捐贈,設立各種專項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學生完成學業並經考核合格,授予湖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湖南科技學院學士學位。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46-6383891,學歷證書查詢網址為www.chsi.com.cn。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湖南科技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和湖南省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學校保留對任何以“湖南科技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湖南科技學院全日制本科專業的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