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朝說
我們在前面提到,先秦時代的周朝出現了記事的史官和采風的樂官,因此,有人就推測,像《春秋》和《詩經》這樣的史籍,在當時很可能就是壹種報紙,它們帶有宣傳和公報的性質。持這種觀點的人主要是幾位外國學者,比如說曾在燕京大學新聞系任教多年的美國新聞學者白瑞華。但是,這種說法大部分只是學者們的大膽假設,並沒有足夠的史實根據。先秦的任何典籍中也沒有記載周朝的“報紙”的文字。所以,這種說法不能成立。
(2)漢朝說
持這種說法的以我國著名的新聞史學家戈公振為代表。在他的《中國報學史》中的有壹節專門論述漢朝的報紙,節的題目是“漢有邸報乎?”他認為,漢朝幅員廣大,工商繁榮,文化發達,各藩王與漢武帝之間關系密切,對於京師的政治情報,必定有殷切的需求,而邸報自然應運而生了。應該承認,這些事實都說明了漢朝的確具備了壹定的抄發報紙的客觀條件,而且也的確有了“邸”這個機構,但是,卻沒有關於“邸報應運而生”這樣類似的記載,在現存的漢朝文獻資料中,也看不到“邸報”的字樣。因此,漢朝有報紙的說法也不能成立。
另外還有東晉說等,我們這裏就不壹壹介紹了。從這些說法中我們可以看出,關於報紙的起源是需要用能看到的實物或是確定的記載來證實的,記得我上大學的時候,有壹位老師曾對我們說過這樣壹句話,他說,做學問需要有這樣的方法“大膽推測、小心論證”,這用在我們新聞史的研究中也非常合適,我們需要根據現有的材料大膽的推測壹些材料背後的事情,但是翻回頭還需要找大量的史料來對想法進行論證,只有想法是不夠的。
根據現有的材料,比較可靠的說法是:中國的報紙開始於唐朝。
3、唐代的進奏院狀報
到了唐朝,我們知道,這是我國封建社會時期空前繁榮強大的壹個朝代。它采取了壹種與前朝不同的行政制度——藩鎮制度。我們在中學歷史中已經學到,藩鎮割據的形勢是我國歷史上壹個重要的現象。隨著藩鎮勢力的日益發展,各藩鎮的辦事代表“節度使”紛紛在京都設立自己的辦事機構,叫做“邸”,後來又改叫做“上都知進奏院”,簡稱“進奏院”。這裏的負責人也就叫做“邸吏”或者是“進奏官”。他們的工作是為所代表的地方長官呈遞章奏,下達文書,辦理需要和政府中樞各部門請示匯報、聯系交涉的各項事宜,也為地方了解、匯集和通報各項政治消息。其中,我們註意到,由邸吏或者是進奏官們,為地方長官了解、匯集和通報各項政治消息而傳抄的報告,已經不同於以往的詔書性質的文件,詔書是有強制性的行政公文,而這些報告,卻顯然不具備這樣的功能,僅僅是提供了信息,因此它是壹種專門用來傳遞新聞的渠道。而“邸”或“進奏院”這樣的機構,也就成為藩鎮首領們設在首都的、了解朝廷和全國情況的信息中心。只是這些報告在當時沒有固定的稱呼,有稱“進奏院狀報”的,也有稱“狀報”或“報狀”的,還有稱“留邸狀報”的等等。因此,可以這麽說,如果唐代確實存在“進奏院狀報”的話,那麽它將是我國最早的報紙。
現在,我們需要證明的就是,唐代確實有“進奏院狀報”。有兩種途徑:壹是需要在古籍中找到關於這種形態的報紙存在的確切記載,或者是找到“進奏院狀報”的實物來證明。恰巧,這兩方面的證據我們都已經找到了。
(1)先說史料的記載。
在唐人的著作和有關唐代的史籍中,已出現“新聞”、“編輯”等名詞,至於“報”、“狀”、“條報”、“雜報”等詞語,更是頻繁使用。在有些著作中還對此作了具體的描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壹個叫孫樵的人在自己的著作《經緯集》中的壹篇文章《讀“開元雜報”》。
孫樵,是唐宋八大家之首韓愈的弟子,生活在公元八百多年的唐朝中後期,曾作過中上級的政府官員。
孫樵的《讀“開元雜報”》作於公元851年,這壹年,他在科舉考試中中了進士,從自己的家鄉——襄漢(也就是今天的湖北)壹帶,來到皇都長安,在長安親眼看到了“進奏院狀報”之後,回想起自己在家鄉曾經見到的出自開元年間(713-741)的報紙,所作的壹篇文章。(見附錄)
在這篇文章中,孫樵生動地描繪了開元雜報的有關情況,使我們研究我國最早的報紙產生情況的寶貴資料。
在文章中,關於《開元雜報》的外觀提了兩點:壹,“數十幅書”,也就是幾十張未加裝訂的單頁書面材料。二,“系日條事,不立首末”,也就是按日記事,沒頭沒尾,各頁之間互不銜接。
關於它的內容,文章中舉了幾個例子:“某日皇帝親耕籍田,行九推禮”、“某日百僚行大射禮於安福樓南”、等等,孫樵後來拿《開元錄》核對了壹下,“條條可復”,也就是說都可以得到印證。(《開元錄》是關於唐朝開元年間的編年史,現在已經看不到了。但我們從其他的史書中仍然可以驗證,《開元雜報》的內容確實是發生在開元年間的政治事件。)
孫樵還把他在襄漢間看到的《開元雜報》與後來在長安看到的“條報朝廷事者”相類比,可見它們是同壹類型的東西。它的存在,為唐代中期以後逐步發展起來的“進奏院狀報”提供了壹個證明。
我們把它和現在的報紙相比較壹下,可以發現,孫樵所看到的“數十幅書”,在當時並沒有正式名稱,“開元雜報”只是孫樵隨意給它加的壹個稱呼。它沒有固定的刊期和報頭,是否印刷,現在也還沒有定論,但是它肯定是經過復制的多份“條報於外者”的,而且,內容紀錄的是最近發生的新聞,由此,我們可以認為它就是我國的早期報紙。這也就證明了我國在唐代就出現了官方發布、抄錄、傳播新聞的做法,時間可以追溯到孫樵《讀“開元雜報”》壹文中引述的史實的上限,也就是開元十二年,公元724年。
《開元雜報》的原件我們現在已經看不到了,後人根據孫樵的記載作了壹份復制品。(見附錄)
(2)現存的唐代報紙——“敦煌進奏院狀”
我們說,孫樵的《讀“開元雜報”》雖然從史實上為我國唐代報紙的出現提供了有力的證據,但是,“開元雜報”卻並不存在了,這不得不使人遺憾。但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們先後發現了兩份唐朝進奏院狀報的原件,再次為我國古代報紙的產生提供了實物證據。這兩份報紙分別保存於英國倫敦大不列顛圖書館和法國巴黎國立圖書館,
這兩份進奏院狀,都是唐僖宗時期,有駐地在沙州的歸義軍節度使張淮深派駐朝廷的進奏官發回沙州的,因為沙州在今敦煌地區,這兩份進奏院狀又都曾長期封存於敦煌莫高窟,屬於敦煌文物,所以被稱為“敦煌進奏院狀”。(見方漢奇通史54頁圖)
從兩者的內容看,並不是朝廷公文所載的,而是進奏院官員收集、歸納的,具有新聞報道的性質,因此,它和開元雜報壹樣,也屬於壹種由官文書向正式官報轉化過程中的原始狀態的報紙。
4、我國早期報紙的形態
從以上這些材料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壹些我國早期報紙的特征:
內容:進奏院下發的這些報狀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皇帝的活動、皇帝的詔旨、官吏的任免、臣僚的奏章等等朝廷的政事活動。
發行:這些報狀是不定期地由首都向地方傳發的,它的主要讀者是各地的藩鎮長官。
版式:這些報狀無報頭、無固定名稱,有的稱為“進奏院狀”,有的稱為“邸吏狀”,有的稱為“報狀”或“狀報”等等。不分欄,只是按照時間順序依次紀錄。
新聞來源:它所提供的信息,有不少是進奏官們自行采集的,有的則是他們所獲得的朝廷動態消息中篩選出來的。
所有這些特征,我們用先前給出的“報紙”的定義來衡量壹下,就可以看出,我國早期的報紙並不符合報紙所具有的全部特征,只能說,它是壹種原始狀態的報紙,但正是這種原始狀態的報紙,在後來的發展中,逐步成為了我國封建社會新聞傳播渠道的主導。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我國古代報紙的發展情況。
三、我國古代報紙的發展
我國古代報紙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主要的發展階段:宋朝時的發達、明朝時的獨立、清朝時的完備。下面我們就依次來看壹下它的發展軌跡。
1、發達的宋朝報紙
我國早期的報紙,到了宋代有了進壹步的發展。開始出現了在封建政府中樞部門統壹管理下發行的官報:邸報。負責發行邸報的機構是進奏院。
(1)邸報
邸報,只是從宋朝開始的,對封建官報的最經常最習慣使用的壹種稱呼。宋朝的報紙和唐朝壹樣,也沒有固定的名稱,邸報是其中壹種。
宋朝建立之初,對唐朝的進奏院進行了整頓,我們知道,唐朝的進奏院是由各地方藩鎮首領建立的,他們各自為政,各進奏院的官員們只負責摘錄各自的長官所需要的信息。這種狀況到宋代有了質變。宋朝在這些分散的進奏院之上建立了壹個都進奏院,對各進奏院的活動實行統壹管理,其中負責信息采集和傳報工作的進奏官或邸吏,由封建中央政府統壹領導。
這樣壹來,原來由各個地方諸州的進奏院自行開展的對稿件的采集、編輯、整理、審定等新聞信息傳遞的工作,就逐步由中樞部門接管,只是在發報環節上,仍由各地的進奏院和進奏官們負責。因此,和唐代的進奏院狀比起來,宋代的邸報具有更多的報紙的特征和封建官報的色彩。
首先,它已經不像唐代進奏院那樣,只是壹種由派駐首都的進奏官向自己的上級藩鎮長官報告新聞的新聞信,而是壹種在封建中樞部門統壹管理下,按照壹定制度,壹式多份地發往諸路州郡,向地方傳報朝廷信息的中央壹級官報。
第二,它的讀者已經不像唐代進奏院那樣,只限於少數藩鎮長官,而是逐漸擴展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級官員和士大夫知識分子。
第三,它已經完全從官文書中分離出來,成為壹種官方的新聞傳播工具,信息量逐漸加大,新聞的時效性也有所加強。
第四,它是定期連續發行的。發行的周期,各時期不太壹樣,從每日、每五日到每月,都有過。
不過,雖然邸報比起進奏院狀報來顯示出更多的進步性,但是邸報和進奏院狀報在本質上都是同壹種事物,他們的性質是完全壹樣的,即都是封建官報。這壹點大家要引起註意。
宋朝邸報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皇帝的詔旨、皇帝的起居、官吏的任免、臣僚的章奏、戰報、刑罰等。
為了鞏固皇權、維護封建統治的秩序,宋代開始註意到對邸報的傳發工作進行管理。其中,嚴令規定了不許刊登的壹些不利於統治的內容,比如說災異、軍情、朝廷機事(也就是皇帝認為容易引起反對和非議的壹些事情)、還有未經批轉公布的臣僚章疏,這些內容壹般都是不允許報道的。為此,宋代還實行了“定本”制度,“定本”,指的是經官方審定的邸報樣本,進奏官們必須根據這壹樣本進行發報,不得超出這個範圍。
(2)小報
另外,宋朝之所以被稱為我國古代報紙的發達時期,原因不僅僅在於邸報有了質的發展,還在於,在宋朝出現了另壹種形式的古代報紙——小報。說到小報,我們壹定會想起“小道消息”這個詞,它和我們正常的信息來源相對,是壹種非官方的說法。有時候,小道消息比正規的消息來得早,有時候,小道消息傳播了正規渠道不傳播、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又是迫切想知道的新聞。
“小報”記載的也是非官方發布的消息,它是我國新聞史上最先出現的民間報紙。由於這種報紙為讀者提供了不少官報所不載的和官方禁止發表的文件和新聞,滿足了他們對朝廷人事變動和政事活動消息的需求,成為邸報的重要補充。而且,可以說,小報是比邸報更為先進的報紙。為什麽這麽說呢?我們仍從報紙本身的特征來看。
首先,小報的內容較為豐富,可讀性較高。大家翻回去看壹下我們前面提到過的邸報,它的內容很局限,無非是皇帝的活動、皇帝的詔旨、官吏的任免、臣僚的奏章這些正常的朝廷政事。而小報比起邸報來,內容則廣泛的多,有進奏官提供的邸報沒有報道的事情,也有從朝廷泄露出來的和報探大街上竊聽到的,等等,內容多,來源廣,人們讀小報的積極性大大超過讀邸報。
其次,小報傳播迅速、時效性較強。由於小報不用審查,因此小報往往比邸報傳播的早,而且快。
另外,小報的讀者面也更廣,不僅是官員、士大夫知識分子,社會上關心朝廷政事的人,也有不少是小報的熱心讀者。
小報的出版,打破了封建官報壹統天下的局面,突破了官方對於新聞傳播活動的壟斷和封鎖,具有積極的社會作用和很強的生命力,壹直延續到清末。但同時,它也觸犯了封建統治者議論朝政的禁忌,泄露了新聞,因此,小報自誕生之日起,都壹直處於非法的身份,歷來受到封建統治者的查禁。
2、明朝時民間報房的出現和報業的獨立
目前有關元朝新聞事業的記載不多,因此,這段時期在新聞事業史上也沒有什麽重要的影響。所以,我們在這裏就不做過多的介紹了。到了明朝,我國古代報紙的發布抄傳情況又有了巨大的突破,其中壹個非常重要的現象是:民間報房的出現和報業的獨立。
明朝的新聞事業與以前的朝代有所區別,它不設進奏院,而是由中樞部門統壹安排封建官報的發布抄傳工作。發自首都的官報仍被習慣地成為邸報。
明朝邸報的發布和抄傳活動,主要通過三個環節:通政司、六科、提塘。通政司匯集各類題奏和地方上報的信息,也就是說臣僚們的章奏,要讓皇帝看到,必須經過通政司,因此朝野人士對這個部門都十分重視,認為它是“朝廷的喉舌”;六科收集和發布有關的詔令和題奏,通政司的給皇帝的章奏,經過禦覽之後,有壹部分就交給六科分類抄傳,他們抄錄的內容逐日裝訂成冊,成為邸報的母本,為了工作方便,六科設在故宮午門外的闕右門和端門之間的長廊壹帶;提塘的辦公地點稱為“提塘報房”,沒有固定的地點,靠租民房來維持,壹般也離故宮不遠,比如說,《醒世姻緣傳》中提到的壹處提塘報房就設在人民大會堂西南側壹帶。提塘將這些詔令和題奏從六科抄出,經過篩選和復制,傳發到省,再傳到府縣,通過輾轉抄錄,在各級官紳中傳閱,這就是明代邸報抄傳活動的全過程。
明朝邸報的壹個重要特點是增加了社會新聞,比如說,有這樣壹則史料:
弘治末,隨州應山縣女子生髭,長三寸余,見於邸報。
與抄發邸報的地方——提塘報房相比,明代更具重要意義的是民間報房的產生。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人們對新聞信息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由於邸報的傳播範圍和傳播內容非常有限,是許多人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新聞。小報的產生雖然在壹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對於新聞的需求,但是由於小報是私自發行,政府很難對其施加有效的控制。於是,出於政治上的需要,從明朝開始,政府允許民間自設報房,翻印部分邸報稿件,公開出售。這樣,從事抄報和送報工作,就成了壹個有利可圖的行業。這壹現象在許多史料中都有記載。比如說,明末有壹個叫祁佳彪的禦史,在他的日記中曾經記錄了這樣壹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