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壹年交壹次。
目前房產稅僅在個別試點城市實施,但是關於房產稅這壹政策,也是有些具體規定的。根據暫行條例,其中就規定了房產稅是按年征收的。所以,房產稅是每年都需要交的。
但是房產稅的納稅時間卻不是固定的。這是因為在目前的政策下,實際上每個省,甚至每個城市的納稅時間都是不壹樣的。因此,房產稅的納稅時間也沒有固定下來。
《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壹條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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