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修復 - 為何只燒圓明園而不燒皇宮

為何只燒圓明園而不燒皇宮

安全監督“六查”::(1)查思想;(2)查制度;(3)查措施;(4)查隱患;(5)查整改;(6)查效果。

安全管理與行業管理“七掛鉤”::(1)安全管理與核發審驗水陸運輸經營許可證;(2)與評審客貨運輸企業資質等級;(3)與核發審驗水陸運輸證;(4)與審批新增營運車(船);(5)與審驗水陸運輸線路:(6)與核發審驗駕駛員準駕證(船員適任證書);(7)與評審車站等級掛鉤簡稱"七掛鉤"制度。

五不出站制度::(1)行駛證、駕駛證、準駕證、道路運輸證、線路標誌牌、超長客運派車通知單不全或不合規定不出站(2)車站對報班客車的制動、燈光、轉向、雨刮器、傳動系統現場例檢不合格不出站;(3)酒後駕車或超長夜班客車駕駛員不足兩人的不出站;(4)車輛超高、超載不出站;(5)氣候惡劣不宜行車不出站;

何為“三品”::易爆、易燃、易腐蝕危險品。

把好“五關”::(1)運輸市場準入關;(2)駕駛員資質審查關;(3)車輛檢驗關;(4)車站"五不出站關";(5)車站"三品"檢查關。

何為“反三違”::(1)反違章操作;(2)反違章指揮;(3)違反勞動紀律。

安全考核“五項指標”::(1)道路運輸事故率;(2)死亡率;(3)受傷率;(4)經濟損失率;(5)道路源頭死亡率。

“三無”船舶::(1)無船名船號;(2)無船舶證書;(3)無船籍港。

企業安全工作“五落實”::(1)機構;(2)人員;(3)職責;(4)經費;(5)裝備。

“五不出港”::(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港航規章的不出航;(2)不適航或者不適拖的不出航;(3)發生交通事故後手續未清不出航;(4)未向主管機關或者有關部門交付應承擔的費用,也未提供適當的擔保的不出航;(5)有妨礙交通安全的情況不出航。

反“三超”::超速、超載、超時疲勞駕駛。

“三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三單壹證”::報修單、過程檢查單、竣工單、汽車維修出廠合格證。

“五檢查”::壹、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情況;二、檢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實施情況;三、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檢查,要重點抓住"五不出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三品"檢查情況和防範火災情況,對上述工作達不到要求的客運站,運管部門要派人蹲點,督促整改;四、對營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重點要檢查車輛技術狀況是否完好,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車輛技術檔案,是否堅持了車輛例保制度,對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要堅決停運;五、要嚴格準駕資格認證和準駕證的發放,行業管理部門和企業要對企業在崗人員的準駕資格進行壹次清查,要堅決貫徹省府關於駕駛不足3年,安全行車不足5萬公裏不得開客車的要求,重新審查準駕資格。

“五集中”::"車籍、戶籍、駕駛證籍、準駕證籍、保險證卡"由企業集中管理。

“五統壹”::統壹勞動人事管理、統壹生產指揮調度、統壹車輛技術維修管理、統壹安全統籌保險管理、統壹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質量管理。

“五相符”::服務單位、道路運輸證、線路牌、車門徽、從業資格證相符。

客運車輛“五定”安全管理::定線路、定車輛、定駕駛員、定車輛維修檢查負責人和定運行安全監督責任人。

我國的交通安全管理體制::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

“三抓壹突出”::抓基礎、抓源頭、抓落實、突出重點。

安全監督“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新改擴建項目與主體工程必須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安全第壹、 預防為主。

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實事求是,尊重科學。

內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則::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

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碰撞、觸碰、觸礁、浪損、擱淺、火災、爆炸、沈沒等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

消防工作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直接領導責任者::是指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對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幹部。

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對自己應管的工作或應由其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幹部。

壹般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下屬單位存在的重大問題失察或發現後糾正不力,以致發生重大事故,對造成的損失負壹定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幹部。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直接責任者的行為有直接關系而造成財產毀損的實際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數額::是指到立案時為止的實際損失數額。

安全管理十項制度::安全工作職責;安全活動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設備(車船)檢查制度;設備(車船)檢查制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制度;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制度;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電話記錄及事故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是指為了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形成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壹系列措施和活動。內容包括:制定勞動保護法規,采取各種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方面的技術組織措施,以及經常開展群眾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活動等。

“三把關壹監督”::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車輛技術等級關,駕駛員的資質關,加強對客運車站的安全監督。

安全技術::為了預防或消除事故的根源,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著有害於工人身體安全健康或有損於機器設備的燃燒、爆炸、觸電、絞輾、高空墜落、塵害汙染等危險因素,從設計、工藝、生產組織、操作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勞動保護::勞動保護是指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采取保護的各種措施。

不安全行為::是指操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不安全行為的主要表現有:(1)在正常或非正常精神狀態下的感覺或判斷錯誤而進行的錯誤操作;(2)因知識和經驗缺乏而進行的不安全作業;(3)不使用或不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4)不履行確保安全的操作與警告;(5)用不安全速度操作機器和進行作業;(6)使用喪失安全機能的裝置;(7)使用不安全的器具代替(安全)器具和對器具的不安全使用;(8)不安全的裝載、混合和連接方法;(9)在不安全的位置進行作業及持不重視安全的態度。

企業勞動安全工作方針、原則和制度是什麽::工業企業勞動安全工作,應當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制度。

企業領導的安全職責::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壹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企業安全工作分管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二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第二位責任;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負技術責任;把勞動安全工作納入任期內目標管理,不得違章指揮。

企業安全職責有哪些::企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配備相應的安全技術人員,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按照國家規定提取、使用勞動安全措施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管理“五同時”::安全生產“五同時”是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安全教育的分類及內容::安全教育壹般分為:幹部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四新”(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工種變更(調崗)安全教育、安全活動月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等八類。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紀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先進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等。

特種作業::特種作業是對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主要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爆契作業、起重機械作業、建築登高作業、高溫作業、機動車輛(船舶)駕駛、煤礦井下瓦斯檢測等。

為什麽人在疲勞的狀態下容易出事故::(1)在疲勞狀態下人的聽覺和視覺銳敏度降低,在心理上“註意變得不穩定,“註意”的範圍變小,“註意”的轉移分配發生困難;(2)疲勞之後還會發生反常反應,如對較強的刺激出現較弱的反應,對較弱的刺激出現較強的反應;(3)疲勞後人的思維和判斷的錯誤增多,對潛在的危險因素和處置的方針考慮不周。因此,當人處於上述狀態之中時就容易發生事故。

防止隱患整改走過場的“三定四不準”是什麽::三定: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準:凡自己能解決的,班組不推給車間;車間不推給廠部:廠部不推級主管局(公司);主管局(公司)不推級政府。

怎樣行使群眾監督的安全管理制度::群眾安全監督是廣大職工通過工會和職代會等組織,監督和協助各級行政領導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國家標準傷亡事故分為哪20種::(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冒頂片幫;(12)透水;(13)放炮;(14)火藥爆炸;(15)瓦斯爆炸;(16)鍋爐爆炸;(17)受壓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傷害。

什麽是重大責任事故罪::刑法第14條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懲衙果的行為。其犯罪主體只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主要是指直接從事生產、科學技術和生產指揮的人員。不包括非生產性人員。重大責任事故罪惡壹般是過失行為犯罪。

對有哪些行煌事故責任者應從重處罰::(1)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後,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象,弄虛作假,甚至嫁禍於人的;(3)事故發生後,由於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重大傷亡的;(4)發生事故後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範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5)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什麽叫火災::凡失去控制,並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

什麽叫燃點、自燃點和閃點::燃點是指可燃物質加溫受熱,並點燃後所放出的燃燒熱,能使物質發揮出足夠的可燃蒸氣來維持其燃燒;自燃點是指可燃物質受熱發生自燃的最低溫度。在壹定溫度時,可燃物質與空氣(氧)接觸,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發生燃燒;閃點是指易燃與可燃液體揮發出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

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單位領導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入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安全生產的四個硬措施::加強領導要有硬措施,宣傳教育要有硬措施,關鍵部位要有硬措施;“兩基”:(基礎、基層)工作要有硬措施。

我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和追究責任“上溯壹級”的原則。

駕駛員配備及駕車時間::“兩部壹局”通告要求,單程在公裏以上(高速公路600公裏)以上的客運汽車,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客運駕駛員壹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夜間(晚22時至次日晨6時運行的客運班車必須避開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

駕駛員行車“三檢制”::行車前10檢包括:(1)檢查車燈和轉向信號燈工作是否可靠;(2)檢查制動裝置工作是否良好,包括對制動器、制動液面以及制動尾燈的檢查;(3)檢查燃油量;(4)檢查後視鏡位置是否合適;(5)檢查前照燈、後尾燈、制動燈及車窗玻璃是否清潔;(6)檢查輪胎氣壓和輕胎狀況是否正常;(7)檢查檢查發動機潤滑液面是否符合要求;(8)檢查刮雨器和風窗玻璃清洗夜夜面及工況是否符合要求;(9)檢查車輛外露部位螺栓螺母是否齊全;(10)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動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響,各儀表、警告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行車途中停車6查包括:(1)查發動機和底盤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2)各種儀表工作是否有效、可靠;(3)檢查轉向器、手制動器和離合器材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4)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花紋中夾雜物;(5)檢查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6)巡視全車外身,檢查有無異常情況。收車後檢查保養13法:(1)檢查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察聽有無漏氣之處;(2)檢查和補充燃油、機油、冷卻水;(3)按規定對潤滑點進行檢查和加潤滑油(脂);(4)扭轉機油濾器手柄3—4轉;(5)用手模制動鼓是否發熱或過燙;(6)輪胎氣壓是否充足;(7)氣溫在零度以下時,冷卻系無防凍液的應將冷卻放凈;(8)嚴寒地區,應將蓄電池放入暖室內;(9)關閉所有開關和拉鈕;(10)檢查並配齊隨車工具及附件;(11)清潔全車外部,打掃駕駛室和車廂;(12)檢視總泵制動液面是否符合規定;(13)最後按下各車門開關按鈕,拔下點火開頭鑰匙,關閉車門。車門關好後應再拉壹下,看是否已鎖上。

交通安全“八最”::最大的節約是安全;最大的浪費是事故;最大的隱患是麻痹;最大的禍根是失職;最關鍵的保障是領導最;最有效的方法是教育;最可靠的措施是檢查;最根本的途徑是落實。

安全行車“九不”::(1)道路寬闊,視線良好,不開英雄車;(2)行人車輛,違規擋道,不開睹氣車;(3)經驗豐富,技術熟練,不開驕氣車;(4)視線受阻,情況不明,不開冒險車;(5)交叉路口,情況復雜,不開搶道車;(6)城鎮工礦,人車稠密,不開麻痹車;(7)精神疲倦,神態恍惚,不開疲勞車;(8)機件不全,發生故障,不開帶病車;(9)任務繁重,時間緊迫,不開急躁車。

安全行車“十二想”::出車之前想壹想,帶病車輛勿出場;馬達壹響想壹想,集中精力別亂想;起步時候想壹想,觀察鳴號再前往;會車時候想壹想,先慢後停多禮讓;超車之時想壹想,前車未讓勿勉強;倒車調頭想壹想,註意行人與物障;通過村鎮想壹想,減速鳴號切勿忘;過橋之前想壹想,狹路相逢怎避讓;轉彎時候想壹想,預防左右有車輛;自行車前想壹想,他不避時我先讓;冰雪路上想壹想,低速駕駛最妥當;收車進場想壹想,查看車況勤保養。

駕駛員安全行車“十字歌”::1、堅持:堅持黨和國家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為企業發展做貢獻。 2、自覺:(1)自覺參加安全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駕駛技術,搞好安全生產。(2)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單位安全管理。 3、勤做:(1)勤做檢查(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到達後的車輛安全檢查)。(2)勤緊固:(緊固輪胎,地軸、轉動軸、車輛部件的螺件)。(3)勤調校(隨時調較化油器、調節器、分電器、離合器行程、制制間隙等)。 4、慢行:(1)進出站,發現障礙或情況不明,視線不清要慢行。(2)車輛起步、會車、讓車、倒車、進站、停車要慢行。(3)通過交叉路口、狹路、窄路、彎道、險路、陡坡、車站、學校、繁華地區及雨、霧、冰雪天氣、早晚、夜間行車要慢行。(4)遇超高、超長、超重、危險物資、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的警車、禮賓車要慢行。 5、掌握:(1)掌握車況是否良好;(2)掌握路況是否熟悉;(3)掌握氣候變化及風雨;(4)掌握控制車輛中速行駛;(5)掌握車輛、行人、乘客的動態,特別是學生、兒童活動規律。 6、預防:(1)預防前車突然緊急制動;(2)預防制動、轉向機件出故障;(3)預防交叉路口、鐵道路口、急彎突然來車;(4)預防雨後、冰雪道路、車輛側滑翻覆;(5)預防行人突然橫穿公路或牲畜受驚亂竄;(6)預防機動車、非機動車同向行駛突然截頭猛拐。 7、做到:(1)做到禮貌行車、文明加駕駛;(2)做到轉變五件事(減速、撥轉彎燈、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3)做到在制動、轉向燈光及信號裝置有故障時不勉強行駛;(4)做到狹窄路段減速行駛,集中精力,註意來車動向;(5)通過交叉路口、鐵道路口,做到“壹看、二慢、三通過”;(6)行駛中做到道路復雜心不急,遇到障礙措施力,車多、人密多註意;(7)做到積極協助公安交通機關作好交通秩序維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不開:(1)不開霸王車;(2)不開睹氣車;(3)不開搶道車;(4)不開超速車;(5)不開疲勞車;(6)不開僥幸車;(7)不開冒險車(8)不開“帶病”車。 9、不做:(1)危害國家安全利益的事不做;(2)危害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不做;(3)危害集體勞動榮譽的事不做;(4)危害安全管理,安全行車,安全生產的事不做;(5)危害行人,乘客安全的事不做;(7)危害企業發展的事不做;(8)危害個人、班組、集體利益的事不做;(9)危害自身安全的事不做。 10、不準:(1)不準無證駕車;(2)不準疲勞駕車;(3)不準酒後駕車;(4)不準沒有消防設備和安全裝置和車輛上路;(5)不準隨便亂停車上、下旅客;(6)不準讓車不讓速、讓速不讓道;(7)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背駕車;(8)不準在雨霧視線不清,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雨刮器、車輛涉險載客通過;(9)不準強行超車,在彎道、坡道、橋梁、繁華路段嚴禁超車;(10)不準駕車時看傳呼、打手機、戴耳塞聽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