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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提供仲景的經典藥方?最好是有造詣的前輩來教,古今計量換算之類的。

仲景經方劑量研究概況

仲景處方精美,用藥簡單有效,為歷代醫家所推崇。其處方藥劑量隨時間變化,已看不到原貌,因此爭論很大。劑量和比例與療效密切相關,需要考證。近年來,關於經方劑量的報道很多。根據近十年的相關文獻,其研究趨勢大致如下。

古今度量衡制度考辨

東漢末年仲景寫了壹本書,計量單位就是他當時用的。時隔近兩千年,計量單位屢改,原制不詳,今人用各種方法考證換算。

研究表明,經方用量應以臨床療效為依據,現代《傷寒論》換算標準符合臨床實際。

2.經方用藥規律及特點

仲景應用劑量有嚴格的原則和規律[10],具體如下:①化短為強,如瓜蔞蔥白半夏湯辛、熱藥與寒濕藥的比例為3: 1,故化寒用開;②劑量依病竈而定,即根據主次癥狀和嚴重程度決定劑量;③動靜結合,即動靜配伍必須成比例;④量變,即藥物劑量的變化會導致方劑性質的變化。因此,應用經方時要註意【11】:①每劑,即每劑中壹種藥物的重量,主要是通過調整各種藥物的相互比例來影響藥物的配伍;②每次劑量,即每次服用的劑量,通常是藥物的治療劑量,表現為藥物的量效關系,根據量效關系原理,在壹定的劑量範圍內,隨著劑量的增加或減少,處方的療效也會相應增加或減少;(3)日劑量,即壹種藥物在壹天內的總劑量,由劑量和每日給藥次數決定,即藥物時效關系的影響。根據時效關系原理,每種藥物在服用後都有壹個相對穩定的潛伏期、高峰期和殘留期,每隔壹定時間重復給藥可以保持藥效的連續性。從另壹個角度來說,也要註意【12】:①單個處方中藥物的劑量,尤其是處方中比較重要的劑量;②註意復方中各方藥的用量;③註意方劑的用量,即基礎方劑的用量、加味藥物的用量和同味方劑的用量;④註意每個方子的用量。

總之,處方劑量的具體應用要註意藥物的絕對劑量,它反映了藥物的有效劑量,但不能生搬硬套,要因時因地制宜,如重疾宜大,輕淺宜小,輕藥宜小,重藥宜大,急性病宜重,慢性病宜輕。同時,更要註意藥物的相對量,它反映了每種藥物的劑量所占的比例,包含了處方,其變化不僅可以影響處方的性能,還會影響其療效;雖然古今度量不同,但其比例是不變的[8,9,13,14]。

幾種常用藥物的劑量應用探討

甘草:甘草在《傷寒論》中的用量是很嚴格的。根據方劑作用的不同,選取大劑量為君,具有回陽益氣的作用,中小劑量多為佐藥,可緩解藥性[15]。其劑量的控制還取決於以下原則:表證輕,裏證重;實證輕,虛證重;熱證輕,寒證重;輕治濕,重斂陰;輕治痢疾,重治腹瀉[16]。

生姜、大棗:《傷寒論》生姜、大棗的用量有以下規律:①用量少者,1 ~ 2兩(3 ~ 6g)生姜、4 ~ 6枚大棗,多用於輕度感冒、病情較緩、需微汗者;②壹般用量:生姜3 ~ 4兩(9.5 ~ 12.5克),大棗10 ~ 15枚,多用於風寒束肌表、邪氣打架之證;③大量用姜者,5 ~ 6兩(15.5 ~ 18.7克),大棗25枚,大量用姜多用於邪重之癥,大量用大棗多用於氣虛者[17]。

桂枝白芍:石紅[18]根據《仲景》桂枝用量變化規律,臨床上6 ~ 9g為中劑量,小於6g為小劑量,大於9g為大劑量。當使用大劑量時,應逐漸反復服用。在經方中,桂枝與白芍常配伍使用,其劑量特點有:恒等用、小等用、桂枝大劑量重用、桂枝小劑量重用、白芍大劑量重用、白芍小劑量重用等。,所有這些都是等量使用,無論常量或小量,通常起到調節營和健康的作用;反之,要麽偏辯方,要麽偏陣營。壹般桂枝主要用於平息不良事件,白芍主要用於止痛;如果肉桂和白芍的比例稍有變化,伴隨著配伍藥物的變化,其療效主要取決於配伍藥物的變化[19]。

石膏:石膏壹般用於經方,現代臨床應用也是如此。而安氏[20]認為煎服藥物的劑量要根據藥物的溶解度來定,礦物質和貝類的溶解度小。因此,減少麻杏石幹湯等方劑中石膏的用量,也能達到與大劑量藥物相同的效果。

附子:《傷寒論》中附子的使用有以下特點:①根據病情的輕重和不同病因,確定附子的用量和生熟質量。壹般陽虛重證宜在原料中重用,陽虛輕證宜輕用,寒濕痹宜重用;②根據性別和體力確定用量[21]。

半夏:壹般9 ~ 15g可用於治療脾濕、痰飲、惡心嘔吐等,如輪換代赭湯;小半夏湯也可用15g,但應與生姜基本相同,不明顯高於其用量;對於心下腫塊較重,因氣逆或失眠而出現的頑固性嘔吐、吞咽等證,應給予大量,30 ~ 60g,甚至120g(長期煎服),如生姜瀉心湯。對於陰虛、脾虛濕盛、胃氣不暢等證型,宜少量6 ~ 9g作為佐為使,尤其是脾胃陰虛者,量宜小不宜大,如麥門冬湯[22]。胡[23]也認為化痰降胃量(約10g)就夠了,痰多引起的惡心嘔吐會適當增加,約15g,失眠再用至30 ~ 60g,效果明顯。

細辛:細辛的用量壹直有爭議。按照後世的習俗,藥方的劑量大大超過了常數(按古代藥秤除外)。是經典方劑,以備後用,細辛常減。王[24]根據臨床實踐認為:陽虛、寒濕重者,可用大劑量(可達20g),待病情好轉時,必須減量;若發病純為外感風寒、陽氣不足,宜用中等劑量(10g);如果熱的癥狀較重,癥狀為濕濁,可以少量2 ~ 5g作為輔助。自然痢疾、腹瀉、咳喘等。,如果病程較長,虛寒嚴重,也可大量使用。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古今度量衡考證結論不盡壹致,臨床應用未遵循,強調視病情、體質等因素而定;我們不拘泥於經方的絕對數量,更註重相對數量的確定。

筆者認為,在經方劑量的研究中,確實有必要研究度量衡的變化,但不宜古為今用。要知道古今體質、氣候、環境等因素變化很大,怎麽能壹概而論呢?另外,雖然漢代的度量衡制度是統壹的,但是仲景的方藥劑量是不是按照戰爭時國家統壹的計量,很難確定,也有可能是用民間的方法或者其他的藥秤來計量。從他的著述來看,同壹種藥物的計量單位並不壹致,比如厚樸壹尺半斤之差,石膏壹把竹葉之差。因此,在今後的研究中,不宜過分強調計量試驗,而應在臨床的基礎上,通過實驗的手段,觀察不同劑量、不同配比的方劑的療效。比如以動物模型為實驗對象,對比古量與今量,對比經典比例與變化比例,或者對比不同地域、不同氣候等因素對處方藥劑量的影響。廣泛引用各種先進方法對其進行研究,有望在臨床上獲得更有意義的結果。

參考

[1]賈文成,等《傷寒論》《金匱要略》劑量初探。遼寧中醫雜誌1985;(4):38

[2]柯,等《傷寒論》《金匱要略》用藥劑量。上海中醫雜誌1983;(12):36

[3]顧,經方用量之我見,北京中醫1987;(3):14

[4]張《傷寒論》與《金匱要略》。吉林中醫藥1987;(6):42

[5]陳嘉樺,經方用量管窺,中醫雜誌,浙江1981;(5):81

[6]王壹鳴,青元,北京中醫學院學報1986;9(2):10

[7]米伯朗,以桂枝湯為例,探討古今中醫方劑學計量的轉換,中國第二屆仲景理論研討會論文集1987,10: P2。

[8]蔣建國中醫經方用量芻議1986;27(11):864

【9】齊教授郵箱如何看待《傷寒論》方藥用量新中藥1982;(11):43

【10】王國三論張仲景劑量應用規律北京中醫學院學報1983;(4):13

[11]劉建奇。試論《傷寒論》的劑量研究方法。遼寧中醫雜誌1988;(3):12

[12]蔡旭江註意《傷寒論》方藥的用量。第二屆中國仲景理論研討會:1987,10: P80

陜西中醫學院學報;(2):8

【14】嶽美忠《方劑配伍與劑量探討》浙江中醫雜誌1977;(4):35

【15】趙誌進論《傷寒論》中甘草的用量和禁忌癥中醫雜誌1983;(5):10

[16]胡仲景對甘草應用規律的探討。四川中藥1983;(1):21

[17]劉漢堂,等。仲景姜棗初探。河南中醫1982;(1):9

[18]洪家和桂枝在內科的臨床應用上海中醫藥雜誌1982;(1):13

[19]張小平等.張仲景歸芍組合規律探討。遼寧中醫雜誌1983;(8):10

[20]安東柱談石膏用量吉林中藥1982;(4):47

【21】和劍卿。從《傷寒論》看附子的用量與生槍的使用。雲南中醫雜誌1982;(5):37

[22]牛談半夏的用量中醫雜誌1986;27(10):787

[23]胡·,談半夏的用量,中醫雜誌1986;27(10):787

[24]王禎祥吉林中藥細辛用量之我見1982;(1): 48轉載補充:《傷寒論》中方劑的劑量單位有金、梁、分、諸、舒等諸多方面,與現今的劑量單位有所不同。對此,筆者查閱了相關文獻,並結合自己的臨床經驗,確認仲景劑量單位的研究必須結合臨床實踐,只有從臨床實踐出發,才能避免文獻對文獻。據李明《本草綱目》記載:“今古制不同,古者壹兩,今可用之。”再比如,青城之在《傷寒論註》中說:“古代約用壹兩,今壹元足矣。”李所說的“古”是指東漢,“今”是指他所生活的時代。現在《傷寒論》中方劑的劑量單位換算成今天的劑量單位:壹兩3g,壹寸18 ~ 30g,壹元1.5 ~ 1.8g,壹尺30g,壹雲如雞48g,壹(體積)6 ~ 8ml。附子1根5g,杏仁、桃仁雲40個10g,枳實1個1~2g,附子1個2~3g,竹葉1片10g,栝樓1個15 ~ 30g,水蛭100條200~240g。如果仲景在鐘芳講“錢”,可以從“錢”算,仲景講的“錢”和後面講的“錢”不能折算成3G。至於有些方子的“分”字,並不是十粟為壹銖,六銖為壹分,四銖為壹兩的“分”字,而是每個方子的劑量劃分的“分”字。所以理解“分”字不能換算成0.8g左右不過,為了使方劑的劑量統壹為國際標準計量單位,現在把壹些方劑的“分”換算成3g,如山藥片,可以作為臨床使用的參考。對此,我們也要知道,在臨床實踐中可以根據具體病情,按比例適當增加或減少方劑的劑量,使方劑與藥物的組成與證候機理相對應,達到治病的目的。& lt/p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