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風暴的描述;船長派了壹條長船去取淡水;為了看清楚它在哪裏,作者跟著那條長船走了——他被留在了岸上;他被壹個當地人抓住了,然後這個人把他帶到了壹個服裝人的家裏,在那裏他受到了款待,然後發生了幾起事件——當地居民的描述。
我註定要辛苦壹輩子,回家才兩個月,就又離開了祖國。1702年6月20日,我在東茲登上商船“冒險”號,前往蘇拉特,船長是康沃爾。約翰·尼古拉斯。我們航行到好望角,在那裏上岸取淡水。但發現船體有裂縫,沒辦法,只好卸下東西過冬。船長又得了瘧疾,所以我們直到三月底才再次起航。出航後壹帆風順,直到穿過馬達加斯加海峽【馬達加斯加是印度洋上靠近非洲東海岸的壹個大島。]。但是當船航行到島的北面大約南緯五度的時候,風向突然變了。據觀察,從12月初到5月初,那壹帶的西北面和海面之間總是不斷有風吹來。但是,4月19日,風比平時大了很多,還有點西,連續刮了二十天,把我們吹到了摩鹿加群島【摩鹿加群島位於印尼東部,又稱香料群島】。]往東。根據船長5月2日的觀察,我們的位置大約是北緯三度。這時候海面風平浪靜,我很開心。但是,船長在這方面有豐富的航海經驗,他要我們為明天的大風暴做好準備。果然,第二天暴風雨出現了,南風開始吹了,也就是所謂的南方季風。
因為風很大,我怕把東西吹走,就收起斜帆站到壹邊準備收起前桅帆;但是我們發現天氣很不好,就檢查了壹下船上的炮有沒有紮牢,然後我們也關上了後帆。這時候船離航道太遠,我們覺得與其讓它慢慢航行或者隨波逐流,不如冒個險,讓它在海上使勁航行。我們卷起前桅帆來托住它,然後把前桅帆的下端放到船尾。方向舵很緊,船尾轉向迎風面。我們把船首斜桅綁在套索樁上,但是帆斷了,所以我們把帆桁拿下來,放進船裏,把上面的東西都解開。這是壹場非常猛烈的風暴,大海像變臉壹樣驚心動魄。我們緊緊地拉著舵柄上的繩子改變航向,避開風浪,然後幫助舵手壹起掌舵。我們不想放下中桅,而是讓它像往常壹樣直立,因為船在海上航行得很好;我們也知道中間的桅桿在那裏是如此的直立,以至於船更安全。由於在海上有機動的空間,船可以更平穩地前進。暴風雨過後,我們拉起前帆和主帆,停了船。後來,我們忙著掛後帆、主帆和前帆。我們的航向是東北偏東,風向是西南。右舷上下角由我們在船側接收,同時解開迎風擺繩和供氣線,背風擺繩則由迎風滾輪拉緊並向前系緊,然後將後帆上下角向陽迎風,使船沿航道盡可能滿帆航行。
風暴刮了壹陣西南偏西的強風。據我估計,我們已經被吹到東方約500裏格,即使是船上最有經驗的水手也不知道此時我們在世界的哪個地方。我們的補給可以維持壹段時間,船很堅固,船員身體也很好,但是淡水嚴重不足。我們認為最好還是堅持原來的航道,而不是轉向北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可能進入大韃靼。]在西北,行駛在冰凍的海洋上。
1703年6月16日,中間桅桿上的壹名水手發現了陸地。17日,我們清楚地看到了壹個大島或者壹個大陸(不知道是不是大陸)。在島的南側,有壹個延伸入海的小半島,有壹個小港灣,但港灣內水深太淺,百噸以上的船只無法停泊。我們在離這個港口不到壹英裏的地方拋錨了。船長派十二名武裝水手乘坐壹艘裝有各種容器的長舢板去尋找淡水。我請求船長讓我和他們壹起去,到岸邊看看是否能找到什麽。到了岸邊,既沒有發現河流,也沒有發現泉水,更沒有發現人類的方向。所以我們的人沿著海岸來回搜索,看看海灘上是否有淡水。我壹個人走到對岸,走了壹裏左右,發現那地方全是巖石,壹片荒涼。我開始覺得無聊。我看不到任何能引起我好奇心的東西,就慢慢走回港口。海面上壹覽無余,我看到我們的水兵已經登上了舢舨,拼命地向大船劃去。我正要對他們喊(雖然沒用),突然看到海裏有個怪物壹樣的巨人在追他們。他大步走著,海水沒到他的膝蓋。但是我們的水手比他有半英裏的優勢,而且那壹帶的海裏全是鋒利的巖石,所以怪物沒有追上小船。這壹切我都是後來才聽到的,因為我不知道如果我當時呆在那裏,看著那觸目驚心的壹幕,會發生什麽。我沿著原路拼命跑,然後爬上壹座陡峭的小山,從那裏我看到了這個地方是什麽。我發現這是壹片耕地,但首先讓我吃驚的是草的高度;地面上看似種著襪子草的草的高度有二十多尺。
我走上了壹條路;我覺得這是壹條主幹道,但對於當地人來說,只是壹片大麥地裏的壹條小路。我沿著這條路走了很久,兩邊什麽都看不到。快到收獲的時候了,小麥至少長到了四十英尺高。我花了大約壹個小時走到這片田野的盡頭。場地周圍有壹道至少120英尺高的柵欄。樹更高了,我幾乎無法估計它們有多高。從這四個領域到另壹個領域有壹步之遙。有四級臺階,爬到最高壹級後還要跨過壹塊石頭。我爬不上臺階,因為每壹級臺階都有六英尺高,最上面的石頭有二十多英尺高。當我發現壹個當地人從隔壁的地裏走上臺階時,我正試圖在柵欄之間找到壹個缺口。這個人和我看到的在海裏追我們船的巨人壹樣高。他大約和普通教堂的尖塔壹樣高。我估計他每次走十碼。我嚇壞了,跑到麥田中間躲了起來。我看到他站在臺階頂上回頭看著他右邊的田野,我聽到他在喊,比擴音器的聲音大很多倍,但壹開始我以為是雷聲,因為是從高空傳來的。他壹喊,七個和他壹模壹樣的怪物拿著鐮刀向他撲來,鐮刀大概有我們長柄鐮刀的六倍大。這些人穿得不如第壹個人,像他的仆人或雇工,因為聽他說了幾句話,就來到我躺著收割麥子的田裏。我可能會用我所有的方法去躲避它們,但是因為稻草和稻草之間的距離有時不到壹英尺,所以我很難移動。即便如此,我還是設法往前走,直到來到壹個麥子被風雨吹倒的地方。我在這裏壹步也挪不動了,因為麥稈都纏繞在壹起,我無法從中間爬過去。落在地上的麥芒又硬又尖,刺穿了我的衣服,直刺肉裏。與此同時,我聽到小麥收割機已經到了我身後不到壹百碼的地方。我筋疲力盡,傷心絕望,就躺在兩塊田中間,想死在這裏。想到我的妻子將成為孤獨的寡婦,我的孩子將成為沒有父親的孤兒,我感到極其悲傷。我又開始後悔自己的愚蠢和任性。我沒有聽親戚朋友的勸告,壹心想進行這第二次航行。我太激動了,不由得又想起了小人國。那裏所有的居民都把我當成世界上的怪物;在那裏,我壹只手就可以帶走壹支皇家艦隊;在那裏創造奇跡,也將永遠載入那個帝國的史冊。雖然這壹切很難讓人相信,但有數百萬人可以作證。但是我在這個國家裏可能顯得微不足道,就像壹個小人在我們中間微不足道壹樣。想到這壹點,真是奇恥大辱。但我覺得這並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為據說人類的野蠻和殘忍與身材成正比。數字越高,就越野蠻殘忍。那麽,如果這些巨大的野蠻人中有壹個碰巧提到我,我就只能是他嘴裏的壹塊食物,除此之外我別無希望。毫無疑問,哲學家仍然是對的。他們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只能通過比較來劃分大小。命運真的會捉弄人。讓荔浦人也找到壹個民族,那裏的人甚至比他們年輕,就像他們比我們年輕壹樣。誰知道,就是這樣壹群高大的巨人,會不會在世界上壹個遙遠的地方比壹個同樣高大的人呢?只是我們還沒見過這樣的巨人。
我心亂如麻,特別害怕,忍不住這樣想。這時,壹臺割麥機已經在離我躺著的田埂不到十碼的地方割過了。我害怕他再走壹步,就會把我壓死,或者用鐮刀把我劈成兩半。於是,就在他又要往前走的時候,我嚇得尖叫起來。聽到這叫聲,巨人突然停了下來。他四處張望了很久,終於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猶豫了壹會兒,好像壹個人在試圖抓住壹只危險的小動物,害怕被它抓傷或咬傷;我在英國的時候,有時會提到壹只黃鼠狼,就像他現在這樣。最後,他大膽地用拇指和食指從我身後抓住我的腰,把我舉到離他眼睛不到三碼的地方,這樣他能更好地看到我的身材。我猜到了他的想法。還好當時我還算冷靜。他把我抱在空中,離地60英尺,怕我從他的指縫間溜走,就使勁掐我的腰,但我下定決心絕不掙紮。我所敢做的,就是擡頭看看太陽,雙手合十做出壹副可憐兮兮的懇求的表情,卑微自己。我說了幾句適合我當時情況的話,因為我壹直擔心他會把我摔在地上,就像我們平時對待任何壹個我們不想讓它活下去的可惡的小動物壹樣。但我真的很幸運。他好像很喜歡我的聲音和姿勢,開始把我當成稀世珍寶。他聽我說清楚後很好奇,雖然不明白是什麽意思。同時,我忍不住呻吟和哭泣;我把頭扭向腰的兩側,試圖讓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弄疼了我。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因為他漫不經心地撩起外套的下擺,輕輕地把我放了進去,然後抱著我立刻跑去見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個小康富農,這是我在外地見到的第壹個。
聽完仆人對我情況的匯報(我從他們的對話中猜到),農夫拿起壹根手杖粗細的小稻草,撩了撩我的上衣下擺;他似乎覺得我可能天生就有這樣的外殼,他把我的頭發吹到兩邊,以便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臉。他叫他的員工來找他,問他們有沒有在地裏見過像我這樣的小動物。這是我後來了解到的。然後他輕輕地把我平放在地上,我卻馬上爬起來,慢慢地來回踱步,讓他們知道我並不想逃跑。他們都在我周圍坐下,以便能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行動。我脫下帽子,向農夫深深鞠了壹躬。然後他跪下,舉起雙手和眼睛,盡可能大聲地說了幾句話。我從口袋裏掏出壹袋金幣,非常謙恭地遞給他。他接過來,拿到眼前看是什麽。後來,他從袖子上取下壹枚別針,撥弄了半天針尖,仍然不知道那是什麽。於是我對他說,讓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又拿起錢包,打開,把所有的金幣都倒進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幣外,還有六枚大的西班牙金幣,每枚金幣價值四皮斯托裏[皮斯托裏是壹種古老的西班牙金幣。]。我看見他用小指尖在舌頭上濕潤了壹下,紮了壹個大金幣,然後又拿起了另壹個,但他似乎不明白那是什麽。他向我做了壹個手勢,讓我把金幣放進錢包,然後放進我的口袋。我給他送了幾次,他都不肯收,我就覺得還是先收起來比較好。
到這個時候,農夫已經相信我是壹個理性的動物。他跟我說了壹遍又壹遍,聲音大得像磨盤,夠清晰。我試著提高聲音用幾種不同的語言回答他,他總是把耳朵貼近離我不到兩碼的地方,但這壹切都沒有用,因為我們根本聽不懂對方的話。然後他告訴仆人們回去工作,於是他從口袋裏拿出壹塊手帕,在左手上攤開,折疊成雙層,然後手掌朝上平放在地上,打手勢讓我踩上去。他的手不到壹尺厚,我很容易就踩到了。我以為我只是聽話,我怕摔倒,就直起身子躺在手帕上。他用剩下的手帕把我包起來,只露出我的頭,這樣比較安全。所以他帶我回家。壹回到家,他就給妻子打電話,讓她看我,她卻驚恐地尖叫起來,就像壹個英國女人看到了壹只蟾蜍或蜘蛛,跑了回來。但是過了壹段時間,她看我表現的很平和,聽老公的手勢,很聽話,很快就釋然了,漸漸的也越來越喜歡我了。
已經是中午十二點了,仆人把飯端了上來。菜是滿滿壹盤肉(農民生活簡樸,吃這樣的菜合適),裝在直徑24尺的盤子裏。壹起吃飯的人是農夫和他的妻子,三個孩子和壹個老婦人。他們坐下後,農夫把我放在桌子上,離開他壹段距離。這張桌子離地面大約30英尺高。我害怕極了,因為害怕摔倒,我盡量遠離桌子。農夫的妻子切下壹小塊肉,在木盤裏掰了些面包,壹起放在我面前。我向她深深鞠了壹躬,表示感謝,然後拿出我的刀,又開始吃了起來。大家看了都很開心。女主人命令女仆拿來壹個容量約為三種化學物質的小玻璃杯,裝滿酒;我費了很大的勁雙手舉起酒杯,很恭敬的喝了下去,盡力提高了聲音。大家聽了都笑得很開心,我卻笑得快聾了。酒的味道很淡,也不難喝。然後主人做了個手勢讓我去他切面包的木盤裏。寬容的讀者很容易理解和原諒我,就是因為我壹直驚魂未定,走在桌子上的時候,被壹塊面包屑絆倒,啃到了桌子上,還好沒有受傷。我立刻起身,看到這些好心人都很關心,就拿起帽子(出於禮貌我壹直夾在腋下),在頭上晃了晃,喊了三聲,表示沒有摔倒。但就在我走向我主人的時候(從現在開始我就這麽叫他),他坐在旁邊的小兒子,壹個十歲左右的調皮男孩,抓住我的腿,把我高高地舉到空中,讓我的腳發抖。他爸爸趕緊把我從他手裏搶走,同時狠狠的給了他壹個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從桌子上帶走。這壹巴掌足以擊倒壹隊歐洲騎兵。但我怕孩子們會記起我的仇恨,又想起我們的孩子生來就是要捉弄麻雀、兔子、小貓、小狗的,於是我跪下來指著孩子,讓主人盡量理解,希望他能原諒孩子。父親同意了,小家夥回到了座位上。我走過去親了親他的手,主人拉著他的手,讓他輕輕地摸摸我。
吃飯的時候,女主人的寵物貓跳到了她的膝蓋上。我聽到身後有聲音,好像十幾個織襪工人在工作。壹轉身,發現是那只貓在那裏打呼嚕,女主人在撫摸餵它。我看到了它的頭和爪子。估計這只貓有我們社會三頭公牛那麽大。我遠遠地站在桌子的另壹邊,離那只貓五十多英尺遠;女主也怕它跳過去傷到我,就緊緊地抱住了它;即便如此,那只野獸猙獰的面孔還是讓我感到很不安。但偏偏沒有危險。我的主人把我放在離它不到三碼的地方,它甚至沒有打擾我。我經常聽人說,我在旅行中的親身經歷已經證明了這壹點,那就是如果我逃跑或者在野獸面前表現出恐懼,它肯定會追上妳或者攻擊妳。因此,在這個危險的時刻,我決心表現得漠不關心。我無畏地在貓頭前走了五六次,有時離它不到半碼遠;那只貓似乎更怕我,縮了回去。至於狗,我壹點都不怕。這時有三四只狗進了屋,這在農民家裏是常有的事。其中壹個是獒犬,它的體型相當於四頭大象,還有壹個是靈緹,沒有獒犬那麽大,但是更高。午飯快吃完的時候,保姆進來了,懷裏抱著壹個壹歲的孩子。他壹看到我,就大聲喊了起來。哭聲從倫敦橋傳到了切爾西【切爾西是倫敦西南部的壹個居民區,從倫敦橋到切爾西大約五英裏。]這麽遠都能聽到。他花了很長時間想把我當成壹個正常孩子壹樣的玩具。媽媽真的是太溺愛孩子了,就把我抱起來送到他們身邊。他立刻抓住我的腰,把我的頭直接塞進他的嘴裏。我大叫,嚇得小流氓松手,把我扔了。如果不是他媽媽用圍裙抓住我,我早就摔死了。保姆用撥浪鼓讓孩子停止哭泣。就是那種中間空心的盒子,裏面裝幾塊大石頭,用壹根繩子綁在孩子的腰上。但這壹切都沒有用,她不得不使出最後壹招,給孩子餵奶。不得不承認,我從沒見過讓我這麽惡心的東西。它看起來如此奇怪,我真的不知道拿什麽來比較,所以我無法向好奇的讀者詳細解釋這個乳房的大小、形狀和顏色。乳房大約六英尺高,至少十六英尺,乳頭大約是我的半個頭。乳房上長滿了黑點、丘疹、雀斑,沒有比那種顏色更惡心的了。因為她坐著餵奶更方便,而我站在桌子上,離它很近,所以這壹切我都看得很清楚。這讓我想起了我們英國老婆在我們眼裏是多麽的漂亮,因為她們皮膚白皙細膩。但那只是因為它們和我們差不多大。如果有什麽缺點,我們得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我們做過實驗,從放大鏡看,最光滑最白的皮膚都是粗糙難看的。
我記得當我在利力浦特時,那些小人兒的臉在我看來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我曾經和那裏的壹個密友,也就是壹個學者,談過這個問題。他說,他從地上看我的臉比近看更光滑。漂亮多了。他承認,我把他緊緊抱在手裏的時候,第壹眼看上去,特別嚇人。他說妳可以看到我皮膚上的大坑,胡茬比野豬的鬃毛硬十倍,臉由很多不同的顏色組成,難受。但是,請允許我為自己辯護。其實我和我國大部分男同胞壹樣漂亮,每次旅行都沒有把我曬黑。另壹方面,在談到朝廷的仕女時,他經常跟我說,這個人有麻雀班,那個人嘴太寬,還有別人鼻子太大,我根本看不出來。我承認他的觀點足以讓大家理解,但我還是忍不住要說,兔子讀者覺得那些巨人真的很醜。我必須對他們公平。他們是壹個美麗的民族,尤其是我的主人。雖然他只是壹個農民,但我從60英尺的高度看他,他的外貌非常勻稱,威嚴。
第三章
筆者得到了“回歲”主人的幫助和指導,認真學習了他們的語言——關於這種語言的幾點解釋。“惠芝”貴族出於好奇來拜訪作者——他向主人簡要匯報了自己的航行。
我當時唯壹的想法就是努力學習他們的語言。我的主人(我將永遠這樣稱呼它),他的孩子和家裏的仆人都願意教我。壹個動物擁有理性動物的各種表現,這是壹個奇跡。我總是用手指問每樣東西的名字。當我壹個人的時候,我會在日記裏記下這些名字。發音不準的時候,我會讓我的馬幫我糾正幾次。在這方面,有壹匹栗色的小馬是個仆人,願意隨時幫助我。
他們主要用鼻音和喉音說話。據我所知的歐洲語言,他們的語言類似於高地荷蘭語或德語,但要優雅得多,含義也豐富得多。查理五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據說他曾經說過,他對他的上帝說西班牙語,對他的情婦說意大利語,對他的馬說德語。]已經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如果他和他的馬說話,他壹定會用高地荷蘭語。
我的師傅好奇心極強,很有耐心,業余時間花更多的時間教我。它堅信(這是它後來告訴我的)我是“野胡子”,但我是可教的、有禮貌的、幹凈的,這讓它對“野胡子”這樣的動物完全相反的品質大為驚訝。它對我的衣服最困惑;有時候它會想,這些東西會成為我身體的壹部分嗎?因為我總是在他們全家都睡著的時候脫衣服休息,早上在他們醒來之前再穿上。我的主人急於知道我從哪裏來;我的壹舉壹動看起來都很理性,又是怎麽得來的?它很想讓我給它講我的故事;我現在可以熟練地說他們的語言,單詞和句子,所以它希望我能很快親自告訴他我的經歷。為了幫助我記憶,我把學過的單詞都用英文字母拼寫出來,和翻譯壹起寫下來。過了壹段時間,我就敢在主人面前動手了。但是我花了很多時間向它解釋我在做什麽,因為這些馬不知道什麽是書,什麽是文學。
大概十個星期後,我就能聽懂它的大部分問題,三個月後,我就能勉強回答它的問題了。它很想知道我來自這個國家的哪個地方,我是怎麽學會模仿理性動物的技巧的,因為“野狐”(僅從能看到的頭、手、臉來看,它認為我完全像壹只“野狐”)看似有些聰明,但它愛調皮,據說它是所有動物中最不守規矩的動物。我回答說,我來自壹個很遠的地方,和很多相似的人坐在壹個巨大的樹幹做成的空心容器裏,漂洋過海來到這裏。我的同伴強迫我在這裏的海岸登陸,留下我壹個人,讓我生存。我費了很大的力氣,做了很多手勢,才讓它明白我的意思。它回答說,我壹定是弄錯了,或者我說的不是它本來的樣子(他們的語言中沒有表示說謊或虛假的詞語)。它知道,大海之外沒有別的國家,壹群學生不可能在水面上隨意移動壹個木質容器。他相信世界上沒有人能做出這樣的容器,他也不信任野狐試圖去做這樣的事情。“慧智”壹詞在他們的語言中是“馬”的意思,就其詞源而言,是“本性完美的那壹位”的意思。我跟主人說我不知道怎麽表達,但是我會盡快改變這種情況,希望能在短時間內把各種奇怪的事情告訴它。她高興極了,指示家裏的母馬、小馬和仆人抓住壹切機會教我,每天都要花兩三個小時。住在附近的幾位貴族男女聽說我們家有壹種神奇的“野胡子”,不僅能像“智者”壹樣說話,而且在言語和行為上似乎也表現出壹些理性,所以經常來我們家做客。這些馬貴族很樂意和我說話。他們問了我許多問題,我盡力回答他們。這些都是我語言進步的先決條件。從我到這個地方的那壹天起,五個月過去了,我能聽懂他們說的壹切,我也能相當好地表達自己。惠惠想見我並和我的主人談話,他並不真的相信我是“野胡子”,因為我的身上覆蓋著某種東西,這與“野胡子”不同。他們非常驚訝地發現,除了頭、臉和手之外,我沒有通常的頭發和皮膚。然而,大約兩周前的壹次意外讓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我曾告訴讀者,每天晚上全家人都入睡後,我就脫下衣服穿在身上休息。壹天早上,我的主人派他的貼身仆人栗色小馬來叫我過去。它進來的時候我正在睡覺,衣服掉到壹邊,襯衫都到腰以上了。它發出的聲音吵醒了我。我看到它在主人告訴我的事情上犯了壹點錯誤。然後他回到他的主人那裏,驚慌地報告了他所看到的壹切。我壹下子就知道了,因為我壹穿好衣服去拜訪我的主人,他就問,他的仆人報告的是什麽情況?為什麽我睡覺的時候看起來不壹樣?他的貼身仆人告訴他,我身上有些部分是白色的,有些部分是黃色的,至少不那麽白,有些部分是棕色的。
為了盡量表現出我和那個該死的“野胡子”不是壹個種族,我壹直保守著我穿著衣服的秘密到現在,但是現在已經沒辦法再保密了。另外,考慮到我的衣服鞋子越來越差,很快就要穿破了,我還得想辦法用“野胡子”或者其他動物的皮再做壹套,這樣整個秘密就被他們知道了。於是我告訴我的主人,在我來的那個國家,我的同類總是用壹種動物的加工過的毛皮蓋在身上,壹方面是為了體面,壹方面是為了抵禦冷熱天氣;這壹點,如果它願意看,我可以馬上證實。但是請原諒,有些地方是不能暴露的,因為大自然教我們要遮住那些地方。它說我說的話真的很奇怪,尤其是最後壹句,因為它不明白為什麽要教我們隱藏大自然給我們的東西。他說,他和他的家人都不為自己身體的每壹部分感到羞恥;然而,他允許我做我想做的事。它壹說這個,我就先把外套脫了,然後我把背心脫了,把鞋子襪子褲子都脫了。我把襯衫放下來遮住腰,然後拉起下擺在腰上打了個結,遮住我赤裸的身體。
我的主人看了我整個脫衣表演,非常驚訝。他用蹄骨壹件件撿起我的衣服,仔細觀察。然後他輕輕撫摸我的身體,來回看了好幾遍。之後他說,明明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野胡子”,但和其他同類還是很不壹樣的。我的皮膚又軟又白又光滑,身上沒有壹根汗毛。我的前後爪都很短,形狀也不壹樣,總喜歡用兩個。他不想再看了,就允許我再穿上衣服,因為我已經凍得瑟瑟發抖了。
它總是叫我“野狐”,我要表現給它看,我很不安;我對這個可惡的動物只有徹底的仇恨和鄙視。我懇求它不要再叫我那個詞,也請它告訴我的家人和經它允許來看我的朋友不要那樣叫我。我也要求它為我保守秘密,至少只要我現在能穿這件衣服,不要讓別人知道除了我自己還有這層偽裝;至於它的跟班,栗色小馬,看到了真相,他可以命令它把真相藏起來。
它答應了我所有真誠的請求,於是這個秘密壹直保持到我的衣服再也穿不下為止。我得想辦法多做幾件衣服,這件事我會解釋的。同時,它想讓我繼續努力學習他們的語言,因為它最驚訝的是我的說話和推理能力,它對我穿不穿衣服的體貌沒有我驚訝。他補充道,我答應告訴他壹些奇怪的事情,他已經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