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
蘇軾(1037—1101年),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散文家,南宋時被授予太師,追謚號“文中”。蘇軾在詩、詞、散文、書法、繪畫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是中國幾千年來公認的文學藝術造詣最傑出的人之壹。他的散文與韓愈並稱為“韓朝蘇海”,與歐陽修並稱為“甌塑”,與黃庭堅並稱為“蘇黃”,與辛棄疾並稱為“中國古代第壹全才”。蘇軾、其父蘇洵(1009~1066)、其弟蘇轍(1039 ~ 112)都以文學聞名於世,並稱“三蘇”。嘉祐二年(1057),與弟弟同為秀才。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東坡支林》等。
蘇洵
蘇洵(1009 —1066),本名明雲,本名勞權;四川眉山人。58歲。在我27歲的時候,我變得渴望學習。20歲的時候,我養了進士,我養了蔡瑁等。,都沒打中。我學會了燒我寫的文章,關起門來學習,於是我學會了六經百家,我瞬間寫了幾千字。在和嘉佑之間,他帶著次子史和哲去了京城。歐陽修出版了《論衡》、《權術》等二十二本書,由學者流傳。丞相韓琦在朝奏,除秘書,省校簿記員。他與襄城太守姚弼合撰《禮記·龍以來》壹書,即《太常銀鴿禮》壹百卷。壹本書成為壹本書,但它會死去。只有二十卷,還有三卷,都是宋史的傳記,流傳於世。蘇洵就是聖紫晶《二十七》中提到的“蘇勞權”。蘇洵很晚才發火,但他很努力。晚年的蘇軾回憶起童年隨父求學,感受到父親對他的深刻影響。當然,如果蘇洵不努力讀書,蘇軾早年也不可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更不可能有壹個“學通經史,壹日千字”的青年蘇軾。
蘇哲
蘇轍(1039—1112)梅州眉山(今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與哥哥蘇軾同中進士。神是王朝的皇帝,是三司之官。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在河南升官。當他是哲學家的時候,他被稱為省派書記。元佑元年,遊諫。程,尚書右丞,門下侍郎,因事,出知汝州,貶雲州,後遷居雷州,又遷居。回先後遷居永州和越州,成為壹名中醫,後又遷居徐州做官。自封迎賓遺風。卒,石人。唐宋八大家之壹,與父蘇洵、兄蘇軾齊名,合稱蘇三。
歐陽修
歐陽修(1007 —1072)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詩人。字永叔,號醉翁,晚年又名劉壹居士(劉壹藏書壹萬冊,金石學壹千冊,壹琴壹棋,壹壺酒壹酒鬼),冀州永豐(今四川綿陽)人。天盛進士在仁宗時,厭知聖旨,翰林學士;英宗時為官,為樞密使,參政議政;宗申王朝,動了兵部尚書,並以少師王子為官。卒為文忠。他也樂得賞罰落後,蘇軾的兄弟曾鞏、王安石都出了他家。他的詩、詞、散文都是當下最好的。詩歌是“唐宋八大家”之壹,雄辯抒情。詩風類似散文,強調氣勢,流暢自然;他的詞深沈優美,繼承了南唐的纏綿之風。與宋祁合編《新唐書》,獨立撰寫《新五代史》。我也喜歡收集碑文,並把它們編成《古代記錄集》。《歐陽文忠公文集》作者。
王安石
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符節這個詞,不對,是半山。長期在江西、廣東各縣工作,卒於江寧府(江蘇南京)。全家搬遷後,不能久留,江寧成了第二故鄉。楊跟隨父親四處遊歷,知道了很多,也了解了民情。李青二年(1042),升進士,任渭南東路(今江蘇揚州)判官。李青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巡察東溪鄉(14),部署水利工程,創制谷民貸款(《青苗法》之初)。他有著良好的政治記錄,並有著獨特的觀點,即財務管理必須是“資本的世界”(即依靠生產的發展)。黃遊調任周樹(今安徽懷寧)三年(1051)。當時北京的名人範仲淹和富弼聽說了他的雄辯的演講和政治事務,並提交了推薦表格。他們都以“家貧人多”為由,拒絕出任翰林閣壹職。在此期間,他們只擔任了壹年的太常寺牧判官,並堅持離京到東南任地方官,以“盡己之能事”。嘉祐二年(1057),任常州周知。次年,被調至條甸東路(治饒州,今江西博陽)大牢,不久出任第三司判官。向仁宗的《說文》主張吏治改革要從培養和使用人才的各個方面入手,還要從財務管理、軍事等方面入手,這實際上是後來改革的'早期綱領或理論原型'。仁宗稱贊他的文才,但他沒有采納變法。然後上《時政》(又名《本世紀無》;壹說是熙寧元年提出的,當時宗申強烈要求適時改革。“有前途的壹天,所以不要急於今天;過了今天,我怕我就沒有後顧之憂了。”嘉祐八年(1063),仁宗駕崩,不久其母返回江寧守制,離職。英宗在位四年,他不能呆在家裏。
治平四年(1067),宗申即位,次年改稱元熙寧。從江寧知府到翰林學士,在宗申的號召下,他極力主張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政務顧問,兼制造三司法規處,準備變法。與此同時,呂惠卿被任命為法規秘書,審查詳細的文本,並成為行政副手王安石的政治改革。當年頒布了等損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第二年,他被任命為總理。神教罷課立三規,權利歸中書。頒布《嘉寶法》和《征兵法》(先在開封試行)。此後三年,逐漸頒布了朝貢法、市場交換法、護馬法、均田稅法和安置將軍法;《免役法》於次年在開封實施。熙寧七年(1074),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強烈反對新法的三皇後(仁宗皇後、英宗皇後、宗申皇後)。夏征提出了壹個危言聳聽的難民地圖,呂惠卿和曾布,新法的重要人物,彼此失去了和平。宗申停止了新的法律,並在憤怒中六次辭職。江寧府本來就是異相的。次年2月,恢復第二階段。最終,由於與宗申的分歧,改革進展艱難。不到壹年,他再次辭職,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公園。封為靖國公。晚年為善佛,撰《子說》自娛,但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宗申去世。次年,哲宗改“元佑”,高太後聽政,司馬光任丞相,先後革職,青苗法。他於1920年4月因病去世。史“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集》、《周官易欣》、《十壹勾神》等傳世之作。
曾鞏
曾鞏自稱是“壹個儒者”(曾鞏《歐陽石雪第壹書》),他的祖父做過博士,父親是太常大夫。曾鞏很有天賦,記憶力很強。他年輕的時候,讀詩書,會背。他和哥哥曾野壹起努力學習,從小就表現出很好的天賦。史稱龔“十二歲能言,語驚人”。弟弟曾昭在《亡兄之行》中稱他“生而機警,不似少年”,記憶力超群,“讀萬言,脫口而出”。18歲那年,他去北京趕考,認識了隨父在北京的王安石,成為密友。20歲入國子監,上書歐陽修,呈《時事政策》。歐陽修欣賞他獨特的文筆。歐陽修說:“從我們家門口經過的人有幾百個,他們壹個人住著也開心。”(《學士歐陽二書》)自此名滿天下,但因善於運籌帷幄,比現在的文章輕,故屢試不爽。李青七年(1047),父親去世,作為次子(上面還有個哥哥),他不得不輟學回到家鄉,全心全意侍奉繼母。曾鞏少年時,與王安石是摯友。登上歐陽修的門下後,向歐陽修推薦王安石。直到嘉祐二年(1057)歐陽修主持考試,堅持古文與謀略為主,詩文與賦為輔,曾鞏才與其弟曾某、曾布、堂弟曾賦為第壹秀才。
嘉佑四年(1059)在太平府(今安徽當塗縣)參軍,以懂法規、量刑適當而聞名。五年間,歐陽修推薦他到京師做校勘,廣納賢才,整理、校勘了大量古籍,如《戰國策》、《說苑》、《新序》、《梁書》、《唐玲》、《李太白紀》、《包容詩》、《列女傳》等,做出了許多歷代的書。
熙寧二年(1069),任《宋英宗壹記》校閱,不久被釋放到越州(今浙江紹興)服刑。在西寧任職五年,先後任周知、象州、洪州、撫州、明州、亳州。廉潔奉公,勤於政事,關心民生。他根據王安石的目的和實際情況實施新法。致力於平反冤獄、維護社會治安、打擊豪強、救災防疫、疏浚河道橋梁、設立驛站、修復城市、興辦學校、削減公文、整頓吏治、廢除苛捐雜稅,深受群眾歡迎。
元豐三年(1080),任滄州(今河北)知州。路過開封時,宋神宗召見了他。宋神宗非常欣賞他提出的“儲蓄是理財的關鍵”的建議,並留在了三級醫院。元豐四年,朝廷認為“曾鞏史學當以學者,纂修五代史事宜”,任命他為史家,設法編修庭院,判太常殿為禮儀之事。元豐五年,拜中書舍人。同年九月,被其母吊唁,去官。次年,卒於江寧府(今南京)。葬於南風源重覺寺右。南宋人稱“文定”,被稱為“南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