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裏的[M]是專著,[J]是期刊,[B]是檔案。
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於方括號內。壹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壹序號標示。壹般來說,引用壹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範圍)在文後參考文獻中列出。
根據GB3469-83《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
專著M ; 報紙N ;期刊J ;專利文獻P;匯編G ;古籍O;技術標準S ;學位論文D ;科技報告R;參考工具K ;檢索工具W;檔案B ;錄音帶A ;圖表Q;唱片L;產品樣本X;錄相帶V;會議錄C;中譯文T;樂譜I; 電影片Y;手稿H;微縮膠卷U ;幻燈片Z;微縮平片F;其他E。
擴展資料
文後參考文獻原則上要求用文獻本身的文字著錄。著錄數字時,須保持文獻上原有的形式。但對表示版次、期號、冊次、頁數、出版年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版本用序數詞縮寫形式表示。
縮寫著者、編者以及以姓名命名的出版者,其姓全部著錄,而名可以縮寫為首字母。如用首字母無法識別該人名時,則宜用全名。 出版項中附在出版地之後的州名、省名、國名等以及作為限定語的機關團體名稱可照公認的方法縮寫。
大寫字母著錄外文文獻時,大寫字母的使用要符合文獻本身使用文字的習慣用法。
著錄用符號 參考文獻可使用下列規定的符號:“:”用於副題名、說明題名文字、出版者、制作者、連續出版物中析出文獻的頁數;“,”用於後續責任者、出版年、制作年、專利文獻種類、專利國別、卷號、部分號、連續出版物中析出文獻的原文獻題名。
而“( )”用於限定語、期號、部分號、報紙的版次、制作地、制作者、制作年;“[ ]”用於文獻類型標識以及著者自擬的著錄 內容 ;“?”除上述各項外,其余的著錄項目後用“?”號。
百度百科—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