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壹書為東漢王充(27-97年)所作,大約作成於漢章帝元和三年(86年),王充以道家的自然無為立論宗旨,以“天”為天道觀的最高範疇。
王充是東漢傑出的唯物主義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哲學思想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壹)“天?自然無為”:王充認為天和地都是無意誌的自然的物質實體,宇宙萬物的運動變化和事物的生成是自然無為 的結果。他認為萬物是由於物質性的“氣”,自然運動而生成的,“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生物間的相勝是因為各種生物筋力的強弱、氣勢的優劣和動作的巧便不同,並非天的有意安排,天不是什麽有意誌能禍福的人格神。
(二)“天不能故生人”:王充認為天是自然,而人也是自然的產物,“人,物也;物,亦物也”,這樣就割斷了天人之間的聯系。他發揚了荀子“明於天人之分”的唯物主義思想。他說:“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他認為社會的政治、道德與自然界的災異無關,所謂“天人感應”的說法只是人們以自己的想法去比擬天的結果。
(三)神滅無鬼:王充認為人有生即有死。人所以能生,由於他有?精氣血脈,而“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他認為人死猶如火滅,火滅為何還能?有光?他對於人的精神現象給予了唯物的解釋,從而否定鬼的存在,破除了“善惡報應”的迷信。
(四)今勝於古:王充反對“奉天法古”的思想,認為今人和古人相“齊”,今人與古人?氣稟相同,古今不異,沒有根據說古人總是勝於今人,沒有理由?頌古非今。他認為漢比過去進步,漢在“百代之上”,因為漢在“百代”之後。這種見解與“天不變道亦不變”的思想是完全對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