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修復 - 傳統對於鬼神精怪是如何分類的?

傳統對於鬼神精怪是如何分類的?

我國對於鬼的觀念源遠流長,而神是從鬼中演化而來,古代人形容雷電閃電則是

用“申”來擬像代替,認為閃電變化莫測,威力無窮,是神的化身,最終衍化為

“神”。

在很久之前,神鬼是混在壹起的,很多所謂的神,也仍然保存著鬼的名稱,表現

最明顯的就是與我們的釋神鬼相關的雷神。神字就是從雷電中的申字衍化而來,

雷神作為神也是確切無疑的,但在眾多歷史文獻中,仍保留雷鬼的描述,比如較

早記載的《搜神記·楊道和》,雷雨霹靂交加之際,楊舉鋤與雷鬼搏鬥,砍傷了

他的屁股,雷鬼掉落地上,見鬼“唇如丹,目如鏡,毛角長三尺余,狀如六畜,

頭似獼猴”。

直到南北兩朝時期,隨著道教的興起和佛教的傳入,鬼神間才有了根本的區別,

逐漸產生了相對立的鬼和神的兩大系統。

歸根究底,神不過是鬼觀念歷史衍化的衍生和亞類。只不過因為社會統治的需要

,神才超越了鬼,獲得至尊地位。

鬼最初作為稀薄的靈魂觀念與魂與魄有關。古人認為魄主宰人的形體,人的各種

器官活動,而魂主宰人的精神,控制人的精神思維活動。其次,從人的發育過程

來看,是由魄到魂的發展,有了身體運作和呼吸,之後才能有精神思維認識的行

成。在子不語、聊齋中,壹般主惡的是魄,善良的是魂,人死後魄和魂分離,不

受身體的束縛,所以有惡鬼和好鬼之分。

這是人的靈魂而言,古人相信萬物皆有靈,無論是山中樹和草,躍動的動物,還

是我們日常使用的物品,都有靈性。它們成精成魅,為禍為祟,興妖作怪,我們

統稱它們的靈魂為“精怪”,以別於人的靈魂的“鬼魂”。

精者,物之純粹者,比如香精、酒精。精亦是精靈,希臘神話作daemon,壹般指

的壹種超自然的力量,經常指不屬於任何特定的神的那種突如其來的超自然的幹

預。精靈低於神(可能會死去)但高於人。

至於“怪”這個詞,常見的情況是描述指代物種之靈的怪異行徑。《論語·述而

》曰:“子不語怪、力、亂、神。”這裏的“怪”用作名詞,指怪異之物,古代

指不常見的自然現象的怪異之事。眾多古籍記載大量的怪異之事、自然界的反常

現象,以作為改朝換代的預兆和根據。

可以說鬼魂(神)精怪完全囊括了我國古代神秘文化中的壹切鬼怪精靈種類和他

們的行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