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的發展。1958年,國務院《關於發展中藥材生產的指導意見》提出“發展中藥材生產,註意保護野生藥材,根據可能條件逐步開展人工栽培”,“實行本地生產,本地供應的辦法”。“引進國外品種時,土壤和氣候對中藥材質量有影響,然後逐步推廣。經過幾十年的努力,中藥栽培體系已初步建立。全國藥材種植面積超過39萬hm2,有600多個藥材生產基地,年產量約2.5億kg,約占中藥材收購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