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廳位於中國東海之濱的浙江省,素稱物華天寶、人傑地靈,享有“魚米之鄉、絲茶之府、文化之邦、旅遊之地”的美譽,是中華文明發祥地之壹,文化底蘊深厚,文化名人輩出,藝術流派紛呈,民間藝術特色濃郁。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實施“建設文化大省”的戰略目標以來,浙江文化事業更呈現出整體推進、蓬勃發展的態勢。
即將開啟的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時期,將是浙江文化建設的“戰略機遇期”,我們將以更加努力的工作和更加出色的成績,為推動浙江文化的大繁榮大發展貢獻心力。
浙江省文化廳網站是宣傳浙江文化的窗口,交流文化信息的平臺,聯系廣大群眾的橋梁,將以“發布權威信息,提供惠民服務,接受社會監督”為宗旨,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強化網上辦事,促進信息資源***享,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以民為本,為民所用,努力踐行政府執政為民的天職。 楊建新:黨組書記、廳長
主持省文化廳全面工作。
鮑賢倫:黨組成員、副廳長、省文物局局長
負責文博工作,協助負責文化文物市場管理工作。主持省文物局工作。
田宇原:黨組成員、副廳長
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文化法制、綜合治理工作,文化產業、文化科技和廳屬經營性單位改革工作。分管廳產業處、文化市場管理處、文化市場執法指導監督處。
陳瑤:黨組成員、副廳長
負責群眾文化、圖書館工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送文化下鄉”工作。分管廳社文處、非遺處。
楊越光:黨組成員、副廳長
負責人事工作、老幹部工作、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文化藝術工作、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廳機關財務工作和省級文化系統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分管廳藝術處、外事處、人事處、計劃財務處。
齊有為:巡視員
負責省級文化系統黨、工、團工作,對臺、對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分管廳直屬機關黨委,協助分管廳外事處(港澳臺辦)。 根據上述職責,省文化廳設10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廳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廳重大事項的落實;研究擬訂文化藝術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起草廳重要文件、報告;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及文化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計劃財務處 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管理省級文化系統的事業經費及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全省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管理文化系統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文化事業統計工作。
藝術處 擬訂全省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體現國家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全省文學藝術事業發展;指導和規劃全省舞臺表演和各藝術門類的創作與生產,指導藝術研究、藝術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全省藝術考級工作,指導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及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性重大文藝活動。
社會文化處 擬訂全省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綜合文化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群眾文化工作。
文化產業與科技處 研究擬訂全省文化藝術產業、文化科技、藝術科研發展規劃,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負責動漫管理及相關工作;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協調全省文化科技、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授權指導直屬經營性文化單位的改革發展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處 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政策;擬訂全省文化市場、文化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政策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和管理隊伍建設;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引導;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網絡文化、藝術品市場及法律規定的文化企業設立、文化經營活動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指導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指導監督處 研究起草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和完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行為規範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文化市場舉報;管理維護全省文化市場數字化網絡監管系統;參與協調、督促省內大要案和跨省、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協調組織機關行政申訴、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等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宣傳展示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研工作。
外事處 指導、管理本省對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申報或審批全省對外、對港澳臺文化交流事項;推進對外文化產業發展與合作;研究擬訂本省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對港澳臺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推進省級文化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文化藝術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省文化藝術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文化類社會組織設立審查;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省文物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浙江省文化廳行政編制55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22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9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
浙江越劇團
浙江小百花越劇團
浙江歌舞劇院
浙江京劇團
浙江昆劇團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自然博物館
浙江文藝音像出版社
浙江省文物鑒定審核辦公室
浙江舞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電影有限公司
浙江省對外文化交流公司
浙江勝利劇院
浙江省文化實業發展中心
浙江省廣告展覽公司
浙江文化大廈有限公司
浙江省文化廳招待所
浙江舞美演藝有限公司
杭州電影拍攝基地
浙江曲藝雜技總團
浙江話劇團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杭州劇院
浙江圖書館
浙江省群眾藝術館
中國絲綢博物館
浙江省博物館
浙江美術館
浙江新遠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省演出公司
浙江交響樂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