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聽書意味著聽評書,聽單田芳和劉蘭芳,但現在聽各種各樣的書。那麽除了用眼睛看書,是不是也適合用耳朵聽呢?
聽書聽幹貨沒多大意義。
聽書目前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逐字逐句聽全書,壹種是聽別人解讀書,告訴妳書的主要內容,這叫幹貨。
在我看來,幹貨的後壹種解讀是沒有必要的——尤其是在被嚴重誤解的情況下。這幾年聽過壹些,但我覺得沒給我帶來多少幹貨。最多我把它當成壹個起點而不是終點。如果我覺得有興趣,我會找那本書仔細讀。
我相信很多書都是有水分的,但如果每壹本書都被擰幹,最後縮減成幾千字給人聽,而聽者認為這樣就夠了,那麽這種解讀就失去了初衷。
也許對某些人來說,是有意義的。聽完後妳會認為妳讀過這本書,然後和別人聊天可以增加妳的談資,說幾段話表示妳讀過。這種裝修不值壹提。
全文聽書還是有壹定意義的。
對我來說,照原樣閱讀壹本書是有意義的。
上下班時間,走路時間,做飯,做家務時間,沒辦法拿起壹本書認真讀。聽人逐字讀這本書,就是換壹種方式讀。這種感覺和自己看書沒太大區別——反正這個時間也是浪費。
當然區別也很明顯。當妳真正打開壹本書閱讀時,妳可以自己掌握閱讀速度。遇到自己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可以看壹眼,有價值的時候可以細細咀嚼,甚至可以時不時回頭看幾段,體會壹下其中的美好,或者勾搭壹下。但是聽書並不容易實施這個策略,也不能壹直點擊進度條來來回回。
還有,聽書不能標。我有閱讀的習慣。不管是紙質書還是電子書,如果我覺得寫得好,我會在那壹頁折壹個角,或者在電子書上做個記號。整本書看完,我會重點看壹下,或者摘抄壹下。聽書是沒有辦法做到這壹點的,聽完壹本書很難找到重點。
換句話說,聽書可以消磨無聊的時間,花更多的時間接觸書籍,但不能完全取代獨立閱讀。
讀書聽書。
如果說聽書是有益的,它給人們提供了另壹種“讀書”的方式。無論它與真正的閱讀相比有多少劣勢,人們畢竟多了壹種選擇,尤其是那些沒有時間閱讀的人,從而縮短與書籍的距離。
聽書和真正的讀書相比,應該是壹種互補關系,而不是替代關系。
不過說起來,還是有壹些高質量的聽力書的。比如我從今年開始連續聽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離婚》、《二馬》、《牛天賜傳》等作品,其中有看紙質書的,也有沒看的。聽了艾寶良、任寶賢、魯中的悉心解讀,感覺是讀書之外的另壹種享受。如果所有的好書都這樣對待,我願意多聽。
可惜這樣的好聲音不多,有的人連普通話都說不好就錄下來,辜負了書中的好內容。
平時有時間就多看看書,然後業余時間就聽書。不聽書,不讀書,是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