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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焚書坑儒的代表人物及主要思想簡介

焚書坑儒事件簡介

焚書坑儒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齊春於越博士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按古制分封子弟。宰相李斯予以駁斥,主張禁止民眾以私學取經,汙蔑國家大事。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下令燒毀除季芹以外的其他國家的史籍,還限期交出並燒毀了不屬於博士館的詩詞和書籍;有人敢談“詩”“書”處決,用過去滅絕民族;私塾是禁止的,想學法律的要以官為師。這就是“焚書”。第二年,侯生、魯生兩個術士(練煉丹的人)暗中中傷秦始皇,逃走了。秦始皇得知此事後,大怒,派欽差調查。審判結束後,460多人違反了禁令,全部。

“焚書坑”和“坑儒谷”廢墟被殺。這就是“坑儒”。兩件事合起來就是“焚書坑儒。”[編輯此段]焚書

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1年-公元前221年),中國社會生產力大發展,壹部分普通民眾逐漸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面對混亂的社會局面,他們希望通過思考和研究前人管理世界的思想,找到拯救世界的方法。於是就產生了這麽多的學派,寫了無數的作品,歷史上稱之為百家。

公元前221年,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封建中央集權王朝——秦朝。當時社會上百家爭鳴,嚴重阻礙了秦始皇統壹六國人民的思想,威脅了秦朝的統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說,愚人“進則言不由衷,出則說閑話。他們以名頌主,以高取異,引群謗。”於是,為了統壹原六國人民的思想,秦始皇開始銷毀除季芹之外的所有六國史書,以及藏在民間的詩文書籍。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史稱“焚書”(《史記》卷六《秦始皇傳》:我請史家把除季芹以外的書都燒了。如果妳不是醫生,那些敢收藏詩、書、世界上幾百種語言的人,都會把它們燒掉。敢講“詩”和“書”的,棄市場而去。把過去看做不是現在的壹家人。那些見了不舉的,犯了同樣的罪。接下來30天不燒,就是壹座城了。不去的,醫學、占蔔、植樹之類的書。想學法律,就以官為師。)。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從李斯的信中我們可以知道,當時帝國的所有書籍,包括明確燒毀的書籍,都完整地保存在政府中。朱也說:秦焚書只教世人焚之,其庭猶存之;比如“不在季芹博士和季芹博士手裏的都燒掉了”,那麽六經之類的,他還是留下來了,只是世界上沒有人了。

隋代牛弘提出“五害”說,說中國歷代焚書,第壹是秦始皇焚書,第二是西漢末年赤眉叛軍入關,第三是董卓遷都,第四是劉氏亂,第五是魏氏入郢。而劉大奎卻寫出了《焚書歧視》,毫不客氣地指出焚書不是李斯的罪,而是項羽的罪。據《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帶兵西屠鹹陽,殺秦降,燒秦宮,三月火不滅”。帝國的珍貴書籍被燒毀。可惜唐虞三代法制,古聖先賢的妙語只化為幾焦耳熱度。[編輯本段]坑儒

焚書開始後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的秦國首都鹹陽殺死了460多名術士,史稱“坑儒”。

這件事是由兩個魔術師逃跑引起的。原來秦始皇非常迷信煉丹術和方士,以為可以為自己找到長生不老的真人,得到長生不老之藥。他甚至宣稱:“我崇拜真實的人,稱自己為‘真實的人’,而不是‘我’。”而壹些方士,如侯生、陸生的弟子也喜歡,極力宣稱自己與神相通,可以得到奇藥妙方。但時間久了,他們的承諾和各種奇談怪論總是無效,騙局即將被揭穿。秦律規定:“不可兩面,不可考,死也。”於是,侯生和魯生合謀逃跑。《史記》中記載的侯生、魯生出逃前批評始皇帝的話,如:“始皇帝是專職獄官,獄官運氣好。雖有70名博士,卻用上了專門的幕僚,“以刑為樂”顯然是在用儒家的口吻批評偏向法家的秦始皇。妳不能為它要壹種仙藥。始皇帝知道後,大怒,說:“盧生等人對我壹直很慷慨。現在妳誹謗我,重吾是不道德的。生在鹹陽的,我讓人賤問,或者以訛傳訛。"他下令拷打鹹陽四百多名學者,以找到侯生和盧生。事後,460名學者全部遇害。這壹事件在後世常與焚書並列,統稱為焚書坑儒。但究其原因,所謂的坑儒,不過是被對方坑殺而已。當然不能說被殺的460多人中沒有儒生,都是方士,但從他們的代表可以推斷,被殺的主體應該是方士,但也有儒生被殺。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也明確表示:“至秦末,詩書被焚,術士被陷。“所以,秦始皇殺的主要是方士,而不是儒生。

除了在鹹陽殺了460多人。與此同時,壹批人被轉移到北部邊境。事發後,始皇帝長子傅肅諫曰:“天下之始,遠方領袖未聚。所有的學生都背誦孔子的教導。今天,他們都重視法律的教導。我怕天下不安,只看壹眼。”秦始皇不僅不聽,還讓傅肅離開鹹陽,並派蒙恬到北方的尚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