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天子死為“崩”或“駕崩”,諸侯死為“薨”,大夫死為“卒”,壹般官員死稱“逝”,士死曰“不祿”,庶人(平民)死曰“死”。
清代對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稱為“薨”;有官職、有名望的死曰“卒”。
(二)按年齡
不滿20歲死曰“殤”,此又分三類:8~11歲為“下殤”,12~15歲“中殤”。16~19歲為“上殤”。但男子已訂婚,女子已許嫁者則不為“殤”。
青壯年死謂之“夭亡”,但於訃告上寫“疾終”,引魂幡、《薦亡文疏》上均寫“雲終”、“告終”。
老年死謂之“壽終”。如系家族最高長輩,男加“正寢”,女加“內寢”字樣。故後世“正寢”二字已成為死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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