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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類法的起源

然後到了西漢時期,劉向父子編撰了《七律》,分為七部:七律、六藝律、齋藤優子律、詩歌律、軍事律、舒舒律、季芳律,其中《七律》實際上是總序,所以可以暫稱為劉芬法。而文史、佛經、陰陽家、五行家的文獻增多,這種分類方法已經不能滿足分類需要。晉武帝時,秘書監荀胥、刺史張華整理書籍,搜集竹書,於是抄魏仲景薄,編為仲景新薄。這種分類改變了原有的體系,將書分為A、B、C、D四個部分..在初唐官修的《隋書經籍誌》中,首次以經史子集四部來命名和分類,正式確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錄學中的地位。最後,清朝在編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四庫全書》時,將編輯過程中所寫的古籍摘要按照經史子集分為四部分,編成《四庫全書提要》。這就是經典和歷史子集的分類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