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有關規定的通知
全市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為進壹步規範職稱評審工作,更好地服務蘇州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從2014起,對現行《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規定》進行了部分調整。為讓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盡快了解情況,及時做好準備,特發此通知。詳情如下:
壹.關於地方所有權的問題
根據省廳指示,從2014開始,我市將全面停止地方職稱評審工作。已有地方職稱的技術人員,應按下列方式轉為國家職稱:
65438+
2.具有蘇州市地方高級職稱的人員,可以申請評定國家級中級職稱,使用年限從取得地方高級職稱之時起算。
3.上述人員如未通過職稱計算機考試,可申請參加蘇州市職稱辦公室指定的計算機培訓班(培訓班由各市根據情況自行組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只有通過培訓的人才能申報。
2012之前未通過計算機能力考試,未取得證書者,按此處理。
4.申報時間從2014開始,至2016結束,與當年的評審工作壹並進行。個別逾期未報考的人員,可參加職稱計算機能力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後再報。申請人數較多的地區,經市名辦同意,仍可按第壹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
二、關於申報和驗收工作。
1.各市(區)要嚴格做好初審工作,凡不符合條件的壹律不予受理。異常的申請材料應根據條件嚴格把關,提交的申請材料應出具說明材料和處理意見(格式:名稱、單位、異常內容、異常條件和處理意見)。同時,對申報單位和人員進行政策紀律告知,特殊情況及時通報,認真做好答復工作。
2.申請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學歷證書必須在中國薛鑫上驗證。無法核實的,其他證明材料(學生登記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證、畢業學校官方證明等。)應該提供。初審部門負責審核材料的完整性,蘇州市職稱評審中心(以下簡稱“評審中心”)負責審核學歷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社保證明由初審主管部門會同當地社保中心核實。掛靠評審視為弄虛作假,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總部設在蘇聯的企業外派人員職稱評定規定另行通知。
(3)業績和成果由其所在單位證明,並承擔連帶責任。
(4)本專業工作年限從本人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的當年起計算至申請現職稱前壹年止(不含申請當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後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有效的專業工作經歷證明。
(5)論文、著作或專業文章必須由本人撰寫,並與本人專業工作相關。市產權辦公室指定的第三方負責審查並出具報告。論文抄襲根據以下標準認定:
(壹)連續引用他人作品200字以上未註明出處的。
(二)未經授權或者未註明來源,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數據、圖表等內容的。
(3)抄襲原文或通過改變個別詞句、重新排列順序等方式抄襲他人作品,超過本人所寫總字數15%(引用法律法規、政府文件、時事新聞、名言警句、經典詩詞、古籍、公認的原理、方法、公式、總表等內容除外)
④直接翻譯文獻或在翻譯中改變文字、重排句序在本人論文中使用,總字數超過本人論文總字數的15%。
(5)不註明出處或參考文獻來源,抄襲他人論文或著作中的實驗結果及分析、系統設計、解題方法。
⑥其他被職稱評審委員會認定為抄襲的。
已被認定為抄襲,重復內容占本人總字數比例小於30%的,認定為輕度抄襲;30% ~ 50%中度抄襲;50%以上抄襲嚴重。抄襲會根據不同程度進行處罰。
(6)集體獲獎項目,由單位提供證明材料或查詢路徑,項目負責人名單(格式:獲獎項目名稱、獲獎單位、獲獎時間、主要領導姓名、職務、職稱)。上述材料為個人為個人獲獎項目提供,所在單位提供證明,承擔連帶責任。評審中心負責建立獲獎目錄和獲獎項目主要負責人檔案,防止獎項泛濫和壹獎多用現象。
(7)從2014開始,考評中心將與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合建立專業技術人員信用檔案。凡在職稱評定、專業和職稱考試中弄虛作假或弄虛作假的,將記入信用檔案,給予警告、通報、延遲申報職稱或參加相關考試、取消職稱和專業資格等處理。單位集體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接受該單位集體申報,由該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自行申報,相關材料由第三方(主管部門、題辦指定的行業協會等)提供。).
三、關於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根據省廳要求,從2014起,我市將全面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江蘇省人保院[2065 438+03]7號)要求,技術人員必須完成年度學習任務,按要求修滿學分。目前,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平臺已開通(),首批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已確認並公布(名單附後)。具體要求如下:
1.根據規定,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不少於12天或72學時,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不少於7天或42學時。具體計算方法請參照《關於印發的通知》(蘇人保院[2065 438+03]7號)。
2.技術人員需要通過蘇州市職稱辦認可的繼續教育基地舉辦的在線學習平臺、培訓項目和計劃培訓課程進行學習後,方可按照學習學時計算繼續教育學時。
3.各行業專業培訓項目需經市主管部門批準(無主管部門的,由市職稱辦或相關行業協會認定),以結業證書計算學時。
4 .鼓勵有條件的社會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凡符合《關於印發的通知》(民發〔2065〕438+03號)規定的,社會培訓機構可申報繼續教育基地,根據各自特點,重點開展本行業(領域)的專業培訓。
5.為做好銜接工作,保障廣大技術人員的權益,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從2014開始計算(按上述規定學習時,2013可計入2014)。2014參加復習的計入當期學時,2015參加復習的計入2014和2015兩個學時,以此類推。申報初級職稱者不要求。
6.在線學習平臺和繼續教育基地未提供相應專業培訓科目的,課時不達標,不影響評價結果。
四。其他條款
1.評審中心每年6月5438+0發布蘇州市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清單,請相關單位和個人按照時間要求及時申報,這是嚴肅的評審紀律,過期不予受理。
2.2014高級職稱評定仍采用評定面試的方式進行。特殊情況下(因病住院、因公出差等。),可以憑單位的申請和有效證明申請延期。考評中心將根據情況組織加試,仍不能參加者棄權,加試費用由報考人員均攤。
3.職稱計算機考試、逐級評定、比較認定、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等相關問題。,仍按《關於當前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13號【蘇誌辦】11)執行。
4.技能人員職稱評定依據《關於印發的通知》(蘇[2065 438+03]12號)規定,與技術人員同時申報。
5.對於不具備規定學歷、計算機能力水平不達標者,蘇州市職稱辦將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等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並在當年發布年度評審工作計劃時通知。
6.2014起,中介公司申報材料暫停止,所有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申請人本人直接提交。
7.以上內容行業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蘇州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