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可分為雙書名("")和單書名(< >)。書名中有書名時,外層用雙書名,內層用單書名;如果單個圖書名稱中有圖書名稱,則在單個圖書名稱中使用雙圖書名稱。
用法:
1.書名應該成對使用。
2.書名中仍使用書名時,書寫時不應將雙書名和單書名放在壹個格子中。
3.書名與書名連用時,先寫書名,後寫書名,中間加空格符,再加書名。
4.課程名稱、主題、獎品和證書、商標、許可證、組織、會議、活動等。不得使用工程的。
5、有些名稱應根據所指意義的不同來決定是否使用書名。比如文藝晚會提到壹個活動,就不用書名;當提到壹個程序名時,妳可以用書名。又如,當展覽是文化傳播的壹種組織形式時,不使用書名;在特定情況下,當壹個展覽被視為壹個創造性的作品時,可以使用書名。
6.書名後表示作品類別的常用名詞,書名中不標註。
7.書名有時是附帶的。如果括號是書名、文章名等的壹部分。,應該放在書名之內,反之亦然。
8.如果書名和文章標題後面有感嘆號或問號,應放在書名中。
9、在古籍或壹些文史著作中,為了配合恰當的書名,書名也可以改為波浪線。這可以看作是壹個特殊的適當的標題或壹個特殊的書名。
10.寫文章、詩歌、歌詞、作曲的時候,標題是不需要加的。
11.如果正文和序文同時存在,應該是這樣寫的,比如《琵琶行》(駢序)、《孔雀東南飛》(駢序)。兩個標題都是對的。
12,找出強調的對象來決定是否使用書名。在使用書名時,壹定要搞清楚句子本身是否強調了需要加書名的內容的命名,如果強調了其命名,就用書名;如果強調題目內容,需要放引號,而不是書名。
13,不能使用欄目名稱、題目名稱、系列、單位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