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接受妳妻子的女兒。
原文
在七裏,嫁給郡國的女子和嫁給郡主的女子,春夏兩季都領月薪、錢和米、絲、棉,而且很多,《嘉佑路翎》沒有記載。看到張倫嫁給了鐘磊,他被授予安縣主的頭銜,每月收入近1000元。我妻子要求的。除了什麽糧所助勘[1]並留庫,內參唐[2]加進去,朝廷不再知曉。因為記住了熙寧之初,宗申和王安石說,今天的財富不多,只是用得不恰當。為什麽要給足?宮中壹個私役,八十貫,娶壹個公主,要用七十萬斤〔三〕,沈貴妃八百貫。聽說唐太宗時,宮人只穿滑膩的絲檐,元德皇後嘗金線檐時,對她的奢靡很生氣。當初仁宗決定公主的俸祿去問穆公,他說了壹遍又壹遍。壹開始,他只有五只耳朵。時代不同[4],中層官員壹個月700元。有禮貌而不是奢侈是壹件美好的事情。當時遺囑如此,我也沒聞。有了這個度,就是百倍以上。
給…作註解
[1]調查協助:幫助審核。【2】內部資金(t m 4 ng):指國庫中的錢。[3] mín:古代用來穿銅錢的繩子。借是計量單位,壹碼壹般是1000。[4]不同的時間:過去。
翻譯
皇帝親戚的長女被封為郡主夫人,長女被封為郡主。他們都有月薪,春夏有米絲棉,而且很多。《嘉佑錄令》中的記載不夠完整。不久前,我看到娶了趙的女兒,被封為隨安郡主,月入近十萬。我妻子的供給,除了糧所支持幫助查帳左庫外,已加人國庫,其數額庭外不詳。所以,我記得在宗申熙寧初年,宗申曾經跟王安石說過,現在財富不算充裕,但也不能節衣縮食。如何才能供應充足?宮裏壹個私人的工資達到80元。如果娶了公主,花費就要達到70萬,沈貴妃每個月的夥食費就要達到800元。聽說唐太宗的時候,宮裏的人都只穿皂色粗絲做的短素服。即便如此,元德皇後還是經常痛斥穿金線衣服的人的奢侈。仁宗壹開始就定好了公主的俸祿,開始向穆大公主請教。我問了好幾次才說出號碼。當時只有五關。以前太監月薪只有700元。客氣點說,與其奢侈,不如節儉,這是美德,是好事。當時皇帝有意為之,但追隨的人不多。和今天比,比以前多了十幾倍,百倍!
評論和分析
從古至今,兩股勢力的對抗從未停止過。通過這個故事,我們從壹個側面窺見了北宋末“冗費”的弊端,也對王安石變法為何來得如此突兀有了粗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