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修繕和局部修復工程,應有方案設計,包括現狀實測圖和修繕設計方案圖、現狀勘測報告、修繕總結說明和概算匯總表。技術設計包括技術設計圖紙和施工詳圖、技術設計和施工說明、設計預算、現狀照片,必要時還有材料試驗報告。對石窟寺修繕加固工程,還應提交工程地質資料和勘探報告,必要時還應提交化學加固和防風處理的檢測報告。
重點修繕工程屬於現狀維修的,可以設計壹次,並提出以下設計文件:現狀實測圖、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調查報告和材料試驗報告;技術設計和施工說明;設計預算;受損狀況和建築特征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