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防治法伴隨種植業的興起而產生。中國先秦時代的壹些古籍中已有除草、防蟲的記載。以後,如《齊民要術》等古農書中對耕翻、輪作、適時播種、施肥、灌溉等農事操作和選用適當品種可以減輕病、蟲、雜草的為害,都有較詳細的論述。在長期的農業生產實踐中,農業防治也壹直被用作防治有害生物的重要手段。18世紀末至19世紀,歐美國家報道了有關農業防治取得明顯效果的壹些實例。如美國1792年J.H.黑文斯首先報道冬小麥 Underhill品種可抗嚴重危害小麥的黑森癭蚊;1831年英國報道蘋果品種Winter Majetin能抗蘋果綿蚜;1841年美國T.W.哈裏斯在其著作中對調節播種期、施肥、田園清潔、秋耕和選用抗蟲品種等農業防治措施作了較系統的闡述;1860年前後,法國通過引進美洲葡萄作為砧木,解決了葡萄根瘤蚜的嚴重為害,挽救了瀕於崩潰的葡萄酒工業。進入20世紀,由於生物學和生態學的發展為農業防治提供了更多的理論依據,研究和應用的廣度、深度都有明顯進展。1915年,美國E.D.桑德森開始以生物學觀點研究了多種農業防治方法。其後,在主要害蟲抗性品種的培育、篩選和鑒定,抗性機制、抗蟲性和害蟲致害力的遺傳,以及環境條件對作物抗蟲性的影響等基礎理論方面的研究逐步取得進展。1951年R.H.佩因特所著《作物抗蟲性》壹書發表,作物抗蟲性的研究和利用開始成為農業昆蟲學的壹門分支學科。70年代關於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的理論提出以後,農業防治成為綜合防治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並作為壹項具有預防作用的措施而日益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