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是相對於“今”而來的,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
(1)知識信息; (2)著作方式;
(3)文字;
(4)物質載體;
(5)文字制作技術;
(6)裝訂形式。
以這六條標準來衡量諸多圖書起源的幾種說法:“陶器說”過分強調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河圖洛書”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話傳說,不足為憑;甲骨、青銅、石刻均不能稱之為圖書。
著名書史學家錢存訓指出:書籍的起源,當追溯到竹簡木牘,編以書繩,聚簡成篇,如同今日的書籍冊頁壹般。
先解釋“古籍”的“籍”。“籍”在這裏就是書,“古籍”是古書的雅稱。什麽樣的東西才算書,殷商時龜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蔔後刻上去的蔔辭,並未構成書。商周時青銅器上的銘文即所謂“金文”是王公貴族們對鑄器緣起的記述,盡管有時為了誇耀自己的功勛,文字很長,但其性質仍和後世紀功頌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書。中國殷商時已開始在竹木簡上寫文字,《尚書》的《多士》篇裏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冊”的古文字就像兩根帶子縛了壹排竹木簡,“典”則像以手持冊或將冊放在幾案上面。但這種典冊在殷商時仍不是書,而只是詔令之類的文字,保存起來猶如後世之所謂檔案。到西周、春秋時,檔案留下來的就更多了。西周、春秋時人做了不少四言詩,草擬了貴族間各種禮儀的節目單或細則;還有周人用蓍草占卦的卦辭、爻辭;春秋時諸侯國按年月日寫下來的大事記即“春秋”或“史記”。這些,都歸祝、史們掌管。其中除大事記是後來史書的雛形外,其余所有的仍都沒有編成書,只能算檔案,或稱之為文獻。到春秋末戰國初,學術文化從祝、史手裏解放出來,孔子以及戰國時的學者才把積累的檔案文獻編成《詩》、《書》、《禮》、《易》、《春秋》等教材,作哲理化的講解。這些教材叫做“經”,講解經的記錄編寫後叫做“傳”或“說”,經、傳、說以外的記載叫做“記”。同時,戰國各個學派即後人所謂先秦諸子也有不少論著,並出現了自然科學技術方面的專著。這些經、傳、說、記和先秦諸子論著、科技專著才是中國最早的書,最早的古籍。《漢書·藝文誌》所著錄的最早的書也就是這壹批古籍。以後收入列朝公私書目屬於經、史、子、集的各種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認為古籍。 學術觀點:中國有6000年的文明史,圖書作為重要的標誌文明的牌記,與中國古老的文明社會並駕齊驅發展著。從壁石、鐘鼎、竹簡、尺牘、縑帛到紙張,無壹不向社會傳播文明,傳遞知識。但久經改朝換代、天災人禍,能保留下的古書少之又少。所以,古書收藏愛好者認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較清晰。凡國內藏書只此壹部的,未見各家收藏、著錄的,壹概稱為國內孤本。珍本與善本的界定,歷來為版本鑒定學者所爭論。宋效先老師曾在1987年發表論文指出:“珍本是比較稀見或比較珍貴之本,善本是凡內容有用,流傳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學術或藝術價值之本。”而在李致忠老師的觀點中認為:在西方人的觀念裏和詞匯中,“善本”就是珍貴的、值錢的、罕見的傳本,這實際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義。時代久遠,傳世孤罕的書籍,自然珍貴。甚至雖有明顯的文字訛脫,反被視為珍貴版本,這在古今中外都有實例可舉。本來“珍”並不等於“善”,罕見的東西並不壹定真好,可是誰也不會把珍貴的東西視若糞土。這就在實際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認為,從廣義的角度說,凡是有利於國家有利於人民的古籍精品,都應視為珍本;珍本與善本的核心價值都是文獻價值,文物價值為基礎,文物價值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的真贗、年代、版本的基礎上得出的,藝術價值對於古籍來說是形式。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與藝術價值都高的古籍,無疑是善本;有時候,對於某種價值特別突出的古籍,也應視為善本。 中國古籍傳統的分類法采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四部下再細分為四十四類:
經部,以儒家經典及其釋作為主,例如《禦筆詩經圖》,也收錄古樂、文字方面的書籍。
史部,主要收錄各種體裁的史書,另納入地理、政書及目錄類圖書。
子部的範圍比較廣,諸子百家、算術、天文、生物、醫學、軍事、藝術、宗教、占蔔、堪輿、命算、筆記、小說、類書等,皆入子部。 集部,則錄詩文集、文學評論及詞曲方面的著作;個人著作稱“別集”,集體創作稱“總集”(例如:《六家文選》)。 中國印刷術的演變:
雕版印刷發端於唐代,宋代以後成為傳統中國圖書制作生產重要方式。較早的雕版,壹次只能印出壹種顏色,稱為“單印”;若將規格完全壹樣的幾塊版面,分別在不同的部位著上不同的顏色,重復叠印,就可產生二色、三色、四色,甚至五色的效果,稱為“套印”;以套印技巧印制的書,就稱為“套印本”,是中國古代最具特色的彩色印刷術。活字印刷術是用銅鑄或木造成壹個個獨立的字體,再拼成版面印刷(圖4《禦制數理精蘊》),乾隆皇帝將宮中以木活字印刷的書稱為“聚珍版”。石板印刷是西洋技術,在清末傳入中國,因有快速、價廉的優點,很快地通行起來。 古籍的結構是指壹部具體古籍外在形式和內容的各個組成部分,在流傳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特定的名稱。
1.書衣:俗稱書皮,也稱封皮。(修復技術規範2.28)是為保護書而在書的前後加的封皮,壹般選用較硬的紙作為書衣的材料,並在書衣上題寫書名。
2.書簽:用作題寫書名的長方形紙條,壹般貼在古籍封皮左上角。有時還有冊次和題寫人姓名。(修復技術規範2.29)
3.書葉:按文稿順序排列的書寫、印制的單張紙葉。(修復技術規範2.9)
4.封面:位於護葉之後、所有書葉之前。常鐫刻書名、作者、刊刻時間及地點等項內容。(修復技術規範2.18)
5.護葉:也稱副葉,用以保護書芯或連接書衣。(修復技術規範2.19)壹般是壹張空白紙。在書名葉或前或後。
6.書芯:指書衣以內或未上書皮以前已訂在壹起的書冊。(修復技術規範2.20)
7.書腦:書芯訂撚、縫線以右的部分。(修復技術規範2.24)即裝訂時,錐眼訂線的地方。
8.書背:又稱書脊,與書口相對,上下封皮相隔或連接的部分,相當於書籍的厚薄度。(修復技術規範2.25)即壹書裝訂處的側面,如同書的脊背,所以稱書脊。
9.書頭:書籍上端切口處。修復技術規範2.21)又稱為書首。
10.書根:(修復技術規範2.22用的術語叫“書腳”,解釋為:書籍下端切口處,亦稱書根。)有些古籍在書根上有書名、卷數、冊數,但書根上這些題名不壹定準確,有些是刻板時印上,有些是藏書者自己為方便翻檢、閱讀或者保護而寫上去的,多半是簡名。 11.書角:天頭和地腳右端。(修復技術規範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