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標點符號有10,分為點號和標點兩類。
圓點的作用是標點,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分句末點和句中點。句末的點用在句末,包括句號、問號、感嘆號,表示句末的停頓和句子的語氣。句中的點用在句中,包括逗號、停頓、分號、冒號,表示句中的各種停頓。
標點符號分為兩類:點號和標號。點表示口語中不同長度的停頓,標簽表示書面語中詞的性質或功能。(註:數學符號、貨幣符號、校勘符號、字典符號、音標等特殊領域的特殊符號不屬於標點符號。)
點:句號(。),問號(?),感嘆號(!)、逗號(,)、停頓(,)、分號(;)和冒號(:)。
標簽:引號(“”)、括號[() [] {}]、破折號(-)、省略號(...),項目符號(...)、書名("")、區間(...),連字符(-)和專有名稱(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