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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做壹個不為民做主的官,不如回家賣紅薯。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出自《七品芝麻官》這部劇,不過紅薯在明朝才進入中國,在當時應該是很值錢的東西。這個故事在民間流傳,應該是清朝以後,具體作者不詳。但這是出自豫劇,是現代流傳的。

《七級芝麻官》的情節是:明朝嘉靖年間,漢奸嚴嵩之妹、壹品委任狀之妻嚴在保定元縣橫行無忌。丁國公的副將杜奉命暗訪保定,調查顏的罪行。杜到保定市郊,遇燕之子程牛,劫民女,拔刀相助。混亂中,程被管家殺死。杜得知秀英的哥哥被程掐死,立即給林父女寫了壹張條子,叫他們去縣衙申訴,並趕回北京親自告訴了許千歲。顏得知兒子被殺後,用木槌將秀英的父親打死。秀英極為憤慨。新任縣令唐成,壹個正直誠實的人,到鄉下視察時,大聲喊叫。唐成讓她去法院告狀,自己也趕到了那裏。據法院說,五臺大人不敢私了,就把案子推給了唐成。唐成決定為秀英做主,審問顏氏。他假裝要對付顏,得到了人證物證,抓住了,掐死了囂張的顏。這時,杜從大理寺發來公文,下令逮捕嚴。壹大早,唐成就帶著顏氏來京向我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