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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最近從監利到京山?

雲夢澤~

出自這裏吧~

“雲夢”壹詞,屢見先秦古籍;但漢後註疏家已不能正確理解其意義,竟與雲夢澤混為壹談,因而又產生出許多關於雲夢和雲夢澤的誤解。雲夢澤漢世猶見在,故漢人言澤地所在,雖簡略而基本正確;晉後隨著雲夢澤的消失,對經傳“雲夢”壹詞的普遍誤解,釋經者筆下的澤地所在,乃愈釋愈謬,積久彌甚,達到了極為荒謬的地步。本文的寫作,目的即在於澄清這些傳統的謬說,並從而對雲夢澤的演變過程作壹探索,希望能為今後科學地闡述歷史時期江漢平原的地貌發育過程打下壹個比較可靠的基礎。

壹、“雲夢”不壹定指雲夢澤

古籍中有的“雲夢”指的確是雲夢澤,那就是見於《周禮·職方》荊州“其澤藪曰雲夢”,見於《爾雅·釋地》、《呂氏春秋·有始覽》十藪、《淮南子·地形訓》九藪中的“楚之雲夢”。但另有許多“雲夢”,指的卻不是雲夢澤,如:

《左傳》宣公四年載:令尹子文之父在*[雲阝]時私通*[雲阝]子之女,生下了子文。初生時其母“使棄諸夢中。虎乳之。*[雲阝]子田,見之”。昭公三年載:鄭伯到了楚國,楚子與鄭伯“田江南之夢”。“夢”是雲夢的簡稱。①這兩個“夢中”既然是虎所生息可供田獵的地方,就不可能是壹些湖泊沼澤,應該是壹些山林原野。又定公四年載:吳師入郢,楚子自郢出走,“涉睢,濟江,入於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雲”也是雲夢的簡稱。這個“雲中”有盜賊出沒,能危及出走中的楚王,也應該是壹片林野而非水面。

在《戰國策》、《楚辭》等戰國時代記載中,凡是提到“雲夢”的,都離不開楚國統治者的遊獵生活。《國策·宋策》:“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犀兕麋鹿,全是狩獵的對象。又《楚策》:“於是楚王遊於雲夢,結駟千乘,旌旗蔽天。野火之起也若雲霓,兕虎之嗥聲若雷霆。有狂兕群車依輪而至,王親引弓而射,壹發而殪。王抽旃旄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樂矣,今日之遊也。”這裏所描寫的是楚宣王壹次大規模的田獵活動。又《楚辭·招魂》:“與王趨夢兮課後先,君王親發兮殫青兕。”屈原說到他曾追隨楚懷王的獵隊在夢中馳騁,懷王親自射中了壹頭青兕。可見這三處所謂“雲夢”、“夢”,當然也是山林原野而非湖沼池澤。————————

① 此從《尚書·禹貢》篇孔穎達疏。壹說江北為雲,江南為夢,雲夢是雲和夢的連稱,這是錯誤的。*[雲阝]在江北,宣四年明明用的是夢字。昭三年曰“江南之夢”,可見江北也有夢,若江北為雲,夢全在江南,則夢上無需著“江南”二字。定四年楚王從睢東江北的郢城“涉睢”,到了睢西,“濟江”,到了江南;入於雲中,可見江南之夢也可以叫雲。此事在《史記·楚世家》中記作王“亡走雲夢”,可見雲即雲夢。

從這些史料看來,顯然先秦除雲夢澤外另有壹個極為廣闊的楚王遊獵區也叫“雲夢”。因此我們不能把凡是於見古籍的“雲夢”壹概看作是雲夢澤,應該看這兩個字出現在什麽樣的歷史記載裏。上引《左傳》宣公四年條下杜預註“夢,澤名”;定公四年條“雲中”下註“入雲夢澤中”;《楚策》條“雲夢”下高誘註“澤名”;《招魂》“與王趨夢兮”王逸註“夢,澤中也,楚人名澤中為夢中”;這些漢晉人的註釋,顯然都是錯誤的。這是由於杜預等只知道《職方》、《釋地》等篇中有壹個澤藪叫“雲夢”,對史文竟貿然不加辨析之故。

可能有人要為杜預等辨護,說是:《說文》“水草交厝曰澤”。澤的古義本不專指水域,所以杜等對上引《左傳》等文字的註釋不能算錯。但從上引史文可以看出,這些“雲夢”地區不僅不是水域,也不是什麽水草交厝的低窪沮洳之地,而是壹些基本上保持著原始地貌形態的山林和原野。所以放寬了講,杜預等的註釋即使不算全錯,至少是很不恰當的。其實杜預等的註釋若把“澤名”或“澤中”改為“藪名”或“藪中”,那倒是比較強壹些。因為“藪”有時雖解作“大澤”①,有時又解作“無水之澤”②,若從後壹義,還勉強可以說得通。不過也只是勉強可通而已,恰當是談不上的。因為作為春秋戰國時楚王遊獵區的“雲夢”,很明顯不光是壹些卑濕的無水之澤,而是壹個範圍極為廣闊的包括山林川澤原隰多種地貌形態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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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說文》:“藪,大澤也.”《周禮·職方》鄭玄註:“大澤日藪。”

② 《周禮·大宰》:“四曰藪牧養畜鳥獸,”鄭註:“澤無水曰藪。”《周禮·地官》:“澤虞,每大澤大藪……,”鄭註:“澤,水所鐘也,水希曰藪。”賈公彥疏:“希,乾也。”

比《左傳》、《國策》、《楚辭》更能反映“雲夢”的具體情況的先秦史料是《國語》裏的壹條。《楚語》載,楚大夫王孫圉在講到楚國之寶時,說了這麽幾句:“又有藪曰雲連徒洲①,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龜、珠、齒、角、皮革、羽毛,所以備賦用以戒不虞者也,所以供巾帛以賓享於諸侯者也。”這個“雲連徒洲”應即《左傳》、《國策》等書中的“雲夢”。王孫圉所引舉的雲連徒洲的十二字產品中,只有龜、珠是生於澤藪中的,其他十字都是山野林薄中的產品,可見這個雲連徒洲雖然被稱為藪,實際上是壹個以山林原野為主,澤藪只占其壹小部分的區域。

古文獻中對“雲夢”所作描述最詳細的是司馬相如的《子虛賦》。司馬相如雖是漢武帝時代的人,但他所掌握並予以鋪陳的雲夢情況卻是戰國時代的。因為漢代的楚國在淮北的楚地即西楚,並不在江漢地區;而《子虛賦》裏的雲夢,很明顯依然是江漢地區戰國時的楚王遊獵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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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韋昭註:“夢有雲夢,藪澤也。連,屬也。水中之可居曰洲;徒,其名也。”“藪”下讀斷,解作藪名為“雲”,有洲曰徒洲與相連屬。但清人如孫詒讓《周禮·正義》,近人徐元浩《國語集解》等藪下皆不斷,逕以“雲連徒洲”為藪名,謂即《禹貢》之“雲土”,較韋說為勝。

據《子虛賦》說:“雲夢者,方九百裏”。其中有山,高到上千青雲,壅蔽日月;山麓的坡地下屬於江河。有各種色彩的土和石,蘊藏著金屬和美玉。東部的山坡和水邊生長著多種香草。南部“則有平原廣澤”,“緣以大江,限以巫山”。高燥區和卑濕區各自繁衍著無數不同的草類。西部“則有湧泉清池”,中有“神龜、蛟鼉、碡瑁、鱉黿”。北部有長著巨木的森林和各種果林;林上有孔雀、鸞鳥和各種猿類;林下有虎豹等猛獸。楚王遊獵其中,主要以駕車驅馳,射弋禽獸為樂,時而泛舟清池,網鉤珍羞;時而到“雲陽之臺”①等臺觀中去休息進食。

《子虛賦》裏的話有些當然是賦家誇飾之辭,不過它所反映的雲夢中有山,有林,有平原,而池澤只占其中的壹部分這壹基本情況,該是無可置疑的。至於篇首說什麽“臣聞楚有七澤,……臣之所見,蓋特其小小者耳,名曰雲夢”,那是虛誕到了極點。把這個既有山林又有原野的雲夢稱為“澤”,更屬荒唐。這篇賦就其史料價值而言,其所以可貴,端在於它把這個到處孕育繁衍著野生動植物的未經開發的遊獵區“雲夢”,形象地描述了出來。

《子虛賦》裏所說的“雲夢”東部,當指今武漢以東的大別山麓以至江濱壹帶;西部的湧泉清池,當指沮漳水下遊的壹些湖泊;北部的高山叢林,當指今鐘祥、京山壹帶的大洪山區;南部的平原廣澤,當指分布在郢都附近以至江漢之間的平原湖沼地帶,平原之西限以廣義的巫山即鄂西山地的邊緣,廣澤之南則緣以下荊江部分的大江,這才是“雲夢”中的澤藪部分,其中的廣澤才是《周禮》、《爾雅》等列為九藪十藪之壹的“雲夢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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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文選》註引孟康曰:“雲夢中高唐之臺,宋玉所賦者,言其高出雲之陽。”按:《高唐賦》作“雲夢之臺,高唐之觀。”又《左傳》昭公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杜註“今在華容城內”,於先秦亦當在雲夢中。

我們根據《子虛賦》推定的這個“雲夢”範圍,卻可以包括先秦史料中所有有地望可推的“雲夢”。《左傳》宣四年在郤地的“夢”應在今雲夢縣境。昭三年的“江南之夢”亦即定四年的“雲中”,應在郢都的大江南岸今松滋公安壹帶。《招魂》的“夢”在廬江之南,郢都之北,約在今荊門縣境。也可以包括所有下文將提到的,在古雲夢區範圍內見於漢代記載的地名:雲杜縣在今京山、天門壹帶;編縣故治在今荊門南漳之間;西陵縣故治在今新洲縣西。這些地方都是非雲夢澤的雲夢區。雲夢澤見於漢以前記載的只有華容縣壹地,也和《子虛賦》所述廣澤在雲夢的南部符合。

春秋戰國時的雲夢範圍如此廣大,估計東西約在八百裏(華裏)以上,南北不下五百裏,比《子虛賦》所說“方九百裏”要大上好幾倍。實際“方九百裏”應指雲夢澤的面積,司馬相如在這裏也是把雲夢和雲夢澤混為壹談了。

在這麽廣大的範圍之內,並不是說所有的土地全都屬於“雲夢”;這中間是錯雜著許多已經開發了的耕地聚落以及都邑的。解放以來考古工作者曾在這個範圍內陸續發現了許多新石器時代和商周遺址①。見於記載的,春秋有軫、鄖(*[雲阝])、蒲騷、州、權、那處,戰國有州、竟陵等國邑②。《禹貢》荊州“雲夢土作乂”③,就是說這些原屬雲夢區的土地,在疏導後已經治理得可以耕種了。漢晉吋的雲杜縣,也有寫作“雲土”的,當即雲夢土的簡稱。雲杜縣治即今京山縣治④,轄境跨漢水南北兩岸,東至今雲夢,南至今沔陽,正是雲夢區的中心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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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新石器時代遺址有京山屈家嶺、京山石龍過江水庫、京山朱家嘴、天門石家河、武昌洪山放鷹臺、漢口岱家山盤城等;商周遺址有黃陂盤龍城、洪湖瞿家灣等。

② 軫、鄖、蒲騷、州見《左傳》桓十壹年,*[雲阝]見宣四年,權、那處見莊十八年。軫在今應城縣西。鄖(*[雲阝])在今雲夢縣。蒲騷在今應城縣西北。州在今洪湖縣東北。權、那處在今荊門縣東南。州見《楚策》。竟陵見《秦策》,在今潛江縣西北。

③ “雲夢土”今本《尚書》作“雲土夢”。古本或土在夢下,或夢在土下。二者哪壹種符合於《禹貢》的原文,是壹個長期爭論不決的問題。這裏用不著詳辨,我們認為應該是土在夢下。

④ 漢雲杜縣故城,即今京山治;約漢魏之際移治漢水南岸今沔陽縣沔城鎮西北。《後漢書·劉玄傳》註、《通典》、《清壹統誌》等並作漢縣即在沔陽,誤。別有考。

這壹地區本是壹個自新石器時代以來早已得到相當開發的區域,其所以會遲至春秋.我國時代還保留著大片大片的雲夢區,那當然是由於楚國統治者長期霸占了這些土地作為他們的遊樂之地——苑囿,阻撓了它的開發之故。因此,春秋戰國時楚都於郢,而見於記載的郢都周圍今湖北中部江漢平原壹帶的城邑,反而還不如今豫皖境內淮水兩岸那麽多。

雲夢遊獵區的歷史大致到公元前278年基本結束。這壹年,秦將白起攻下郢都,楚被迫放棄江漢地區,舉國東遷於陳。從此秦代替楚統治了這片土地。秦都關中,統治者不需要跑到楚地來遊獵,於是原來作為楚國禁地的雲夢被開放了,其中的可耕地才逐步為勞動人民所墾辟,山林中的珍禽猛獸日漸絕跡。到了半個世紀後秦始皇建成統壹的封建王朝時,估計已有靠十個縣建立在舊日的雲夢區。因此《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南巡“行至雲夢”(指安陸縣的雲夢城,即今雲夢治,詳下),僅僅望祀了壹下虞舜於九疑山,便浮江東下,不再在此舉行田獵。此後九年(前201年),漢高祖用陳平計,以遊雲夢為名,發使者告諸侯會於陳,誘使韓信出迎被擒(《高祖本紀》、《淮陰侯列傳》)。這壹次所謂出遊雲夢,只是壹個借口而已,實際上雲夢遊獵區罷廢已將近八十年,早就面目全非,哪裏還值得帝王們路遠迢迢趕到這裏來遊覽?

先秦的雲夢遊獵區到了西漢時代,大部分業已墾辟為邑居聚落,但仍有壹部分山林池澤:大致上保持著原始面貌。封建王朝在這裏設置了專職官吏,對采捕者征收賦稅,這種官吏即被稱為雲夢官。雲夢官見於《漢書·地理誌》的有兩個:壹個設在荊山東麓今荊門、南漳之間的編縣,壹個設在大別山南麓今麻城、紅安、新洲壹帶的西陵縣①。又,東漢時雲夢澤所在的華容縣設有雲夢長,見應劭《風俗通義》,這很可能也是秦漢以來的相傳舊制,而為《漢書·地理誌》所脫載。編縣的雲夢官壹直到西晉時還存在(見《晉書·地理誌》)。估計雲夢區的全部消失,當在永嘉亂後中原流民大量南移之後不久。

以上指出漢晉人對《左傳》、《國策》、《楚辭》中“雲夢”所作的註釋是錯誤的,闡明“雲夢”是壹個包括多種地貌,範圍極為廣闊的楚王遊獵區,“雲夢澤”只是“雲夢”區中的壹小部分,並大致推定“雲夢”區的地理範圍及其消失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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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壹本兩“官”字俱誤作“宮”。洪邁:《容齋隨筆》、王應轔:《玉海》皆引作“官”,本誌南海郡有洭浦官,九江郡有陂官、湖官,知作“官”是。

二、雲夢澤在什麽地方

作為先秦九藪之壹的雲夢澤,在《周禮》、《爾雅》等書中只說在荊州,在楚地,沒提到它的具體位置。漢後有多種說法,隨時在變,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壹、兩漢三國時代,或作在江陵之東,江漢之間,或作在華容縣境。前者如《史記·河渠書》載,春秋戰國時的楚,曾“通渠漢水雲夢之野”,這是說從郢都鑿渠東通漢水,中間經過雲夢澤地區。又,同書《貨殖列傳》論各地風俗有雲:“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指明雲夢在江陵之東。後者如班固《漢書·地理誌》、應劭《風俗通義》都說雲夢澤在華容南,並且還指明這就是《職方》的荊州藪。鄭玄《周禮》註、高誘《戰國策》、《呂氏春秋》、《淮南子》註、張揖《漢書音義》(《文選·高唐賦》註引)、韋昭《漢書音義》(《漢書·高帝紀》註引)都說澤在華容而不及方位。《水·.禹貢山水澤地》作澤在華容東。華容故城在今潛江縣西南①,正好在江陵之東,大江、漢水之間,所以這二說在實質上是壹樣的。華容在漢代是南郡的屬縣,所以《後漢書·法雄傳》說:“遷南郡太守,郡濱帶江沔,又有雲夢藪澤。”這個澤直到東漢末年猶以見在的澤藪見於記載,建安十三年曹操赤壁戰敗後,在《三國誌》裴松之註引樂資《山陽公載記》裏作“引軍從華容道步歸,遇泥濘,道不通”,在《太平禦覽》卷壹五壹引王粲《英雄記》裏作“行至雲夢大澤中,遇大霧,迷失道路”,二書所記顯然是同壹事件,正可以說明雲夢澤在華容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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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壹統誌》謂在監利縣西北.今按:《左傳》昭公七年杜預註雲,章華臺“今在華容城內”,《括地誌》臺在荊州“安興縣東八十裏”,安興故城在今江陵縣東三十裏;《渚宮舊事》註臺在江陵東百余裏;以方位道裏計之,則臺與縣故址當在今潛江縣西南。若監利縣西北,則於江陵、安興為東南而非東,去安興當在百裏以上矣。

《水經註》雖然是南北朝時代的著作,其所采輯的資料則往往兼包前代,關於雲夢澤的記載,其中有壹段即與兩漢三國說基本相同,只是未著所本。《夏水註》在經文“又東過華容縣南”下接著寫道:“夏水又東徑監利縣南,……縣土卑下澤,多陂池;西南自州(當作“江”,見楊守敬《水經註疏》)陵東界,徑於雲杜、沌陽,為雲夢之藪矣。”監利縣,孫吳置而旋省,晉太康中復立,故城在今縣北,漢晉華容縣治東南。雲杜縣,漢置,治今京山縣治,魏晉之際移治今沔陽縣西。沌陽縣,晉置,故城在今漢陽縣南。這裏所述雲夢位置比上引漢魏人所說來得詳細,但在江陵之東,江漢之間,在華容縣治的南方和東方是壹樣的。

這種通行於兩漢三國時代的說法,不僅時代距先秦不遠,並且與《子虛賦》裏所說平原廣澤在“緣以大江,限以巫山”的雲夢區的南部也是符合的,所以我們認為這是正確的說法,先秦雲夢澤正該在這裏。當然,先秦時代與兩漢三國時代可能稍有不同,但差別不會很大。

二、從西晉初年的杜預開始,雲夢澤就被說成是“跨江南北”的,(《左傳》昭公三年、定公四年註),在江南的就是巴丘湖亦即洞庭湖,在江北的在當時的安陸縣即今雲夢縣境。

江南的雲夢澤,杜預在其《春秋釋例·土地名》昭公三年“江南之雲夢中”條下說:“南郡枝江縣西有雲夢城,江夏安陸縣東南亦有雲夢城。或曰:南郡華容縣東南有巴丘湖,江南之雲夢也。”杜預是認為春秋時江南江北都有雲夢澤,又知道江南的枝江縣江北的安陸縣都有壹個雲夢城,但其地都並沒有澤,而巴丘湖即洞庭湖位於華容縣的東南方位,是壹個大澤,有人認為就是江南的雲夢澤,他便采用了這種說法,但又覺得沒有把握,所以加上“或曰”二字。

杜預的說法能否成立,是否可信?

首先我們要指出:《左傳》昭公三年的“江南之夢”、定公四年在江南的“雲中”,從《左傳》文義看來,都應該是山林原野而不是湖沼水澤,這壹點上文業已闡明。再若,鄭伯到了楚國,楚王和他壹起“田江南之夢”,這裏的夢當然應該在郢都附近的江南今松滋公安壹帶,不可能跑到老遠的洞庭湖那邊去。所以杜預這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春秋時雲夢遊獵區雖然跨江南北,江南北都有,但雲夢澤則不然,江南並沒有雲夢澤。到了戰國,《國策》、《楚辭》都既見雲夢,又見洞庭,洞庭在江南是很明顯的,但絕無洞庭就是雲夢的跡象。

再者,把位於華容縣東南方位的巴丘湖作為雲夢澤,表面上似乎符合於《漢誌》、《水經》等漢魏人的說法,其實不然。《漢誌》、《水經》所謂在某縣某方位,都是說的就在這個縣的轄境之內。而從《漢誌》沅水至益陽入江(牂柯郡故且蘭)、資水至益陽入沅(零陵郡都梁)、澧水至下雋入沅(武陵郡充)看來,洞庭湖顯然在長沙國益陽、下雋縣境內,不屬於南郡的華容。可見《漢誌》、《水經》中的雲夢澤,不可能就是,也不可能包括洞庭湖。巴丘湖即雲夢澤之說,顯然是壹種不符合於先秦兩漢古義的,魏晉之際新起的說法,這壹方面是由於讀古書不細而妄加附會所致,壹方面也應該是由於當時洞庭湖的寬闊浩渺已遠過於日就堙滅的雲夢澤之故。

杜預在“或曰”之下提出這種說法,還比較謹慎。到了東晉郭璞註《爾雅》,就幹脆用肯定的口氣:“今南郡華容縣東南巴丘湖是也。”《尚書》偽《孔傳》也說“雲夢之澤在江南”,指的當然也是洞庭湖。從此之後,南朝幾種《荊州記》都跟著這麽說(《初學記》卷七《禦覽》卷三三引);《水經夏水註》在正確闡述了雲夢之藪的所在地區(見上文)後,還是引用了郭說而不加批駁;《元和誌》在巴丘湖條下也說是“俗雲古雲夢澤也”(嶽州巴陵縣);洞庭湖是古雲夢澤的壹部分這壹謬說,竟成為長期以來很通行的壹種說法。

江北的雲夢澤在今雲夢縣之說,杜預除在上引《春秋釋例·土地名》中提到了壹下外,又在《左傳》宣公四年“*[雲阝]夫人使棄諸夢中”句下註稱“夢,澤名。江夏安陸縣東南有雲夢城”。這是因為他既把“夢”解釋為澤名,但在安陸①壹帶又找不到壹個相當的澤,所以只得指出縣東南有壹個雲夢城,意思是說既有雲夢城在此,春秋時雲夢澤亦應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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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舊說漢晉安陸故城即今安陸縣治,壹作在今安陸縣北,皆誤。據1975年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秦簡《大事記》,並經湖北省博物館調查,可以確定今雲夢縣城東北郊的楚王城廢址,即漢晉安陸縣故城。

杜預所指出的雲夢城是靠得住的。此城地當南北要沖,上文提到的秦始皇南巡所至雲夢應指此,東漢和帝、桓帝兩次因南巡章陵(今棗陽東,東漢皇室的祖籍)之便所到的雲夢亦應指此(《後漢書·本紀》永元十五年、延熹七年)。到了西魏大統年間,便成為從安陸縣分出來的雲夢縣的治所①。但他認為春秋時有雲夢澤在這裏是靠不住的。不僅他自己無法指實澤在哪裏,上文業已指出,從《左傳》原文看來,春秋時這裏是虎狼出沒的可以從事田獵的場所,也不是沼澤地帶。可是杜預這種說法到唐宋時卻得到了進壹步的發展。杜預只說這裏有壹個雲夢城,沒有說雲夢澤還見在。唐宋時則雲夢城附近確有壹個澤就叫做雲夢澤。這個澤在安陸縣東南五十裏,雲夢縣西七裏,闊數十裏,見《括地誌》(《史記·楚世家》正義引)、《元和誌》、《寰宇記》。《通鑒》載晉天福五年晉兵追敗南唐兵於安州(治安陸)南雲夢澤中,指的也應該就是這個澤。但這個澤被命名為雲夢顯然是杜預以後的事,否則杜預註《左傳》,就該直說澤在安陸縣某方位,不該只提雲夢城不提雲夢澤。這個杜預以後新出現的“雲夢澤”,當然和先秦列為九藪之壹的雲夢澤完全是兩碼事。

三、杜預還只說雲夢“跨江南北”,江南江北各有壹個雲夢澤。從酈道元開始,便把他所看到的見於記載的所有“雲夢”都看成是連成壹片的雲夢澤的壹部分。這種看法為後人所繼承,到了清朝,隨著考據學的發展,有關雲夢的史料搜集得日益齊備,雲夢澤的範圍也就愈擴愈大,終於差不多把整個江漢洞庭平原及其周遭部分山區都包括了進去。這本來應該是古代雲夢遊獵區的範圍,卻被誤解為:二千幾百年前的雲夢澤藪是如此之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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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故城在今縣東南約十裏,據《元和誌》,唐雲夢縣治(即漢晉雲夢城)北去安州(治安陸)七十裏,而《寰宇記》中的雲夢縣,在安州東南六十裏。與今縣同,故知唐以前故城去今縣約十裏。據湖北省博物館調查,今雲夢縣城在漢晉安陸縣(楚王城)西南郊,而《左傳》宣四年杜註乃雲雲夢城在安陸縣東南,故知故城應在今縣東南。

酈道元在《水經夏水註》裏搜集了四種關於雲夢澤方位的資料:第壹種就是上面提到的符合於先秦古義的西至江陵東界、東至雲杜、沌陽說;第二種是韋昭的華容說;第三種是郭璞的巴丘湖說;第四種是杜預的枝江縣、安陸縣有雲夢說(杜註原文兩處“雲夢”下有城字,酈引脫落)。酈在壹壹稱引之後,卻無法判斷孰是孰非;(也不知道韋說與第壹說實質上並無差異),所以最後只得用“蓋跨川亙隰,兼包勢廣矣”二語作為結束。意即諸家的說法都不錯,但都不全,應該是從雲杜、華容到巴丘湖,從枝江到安陸,到處都有雲夢澤。這是最早的兼包勢廣說。

唐孔穎達的《尚書疏》和宋蔡沈的《尚書集傳》,承襲了酈道元的兼包說,然而他們所看到的資料並不比酈道元多,所以他們筆下的雲夢澤也不比酈說大。孔綜合《漢誌》華容南、杜預枝江縣、安陸縣、巴丘湖和“子虛賦”“方八九百裏”(按原文無“八”字)三項資料,結論是“則此澤跨江南北,每處名存焉”。蔡又以杜預、孔穎達為據,結論是“華容、枝江、江夏安陸皆其地也”。

到了清初顧祖禹著《讀史方輿紀要》,他註意到了《漢書·地理誌》編縣下“有雲夢官”四字,又根據荊門(古編縣地)西北四十裏有雲夢山,當地有“雲夢之浸,舊至於此”的傳說(承天府、荊門州),把雲夢澤擴展到了荊門,得出了“今巴陵(洞庭湖所在,今嶽陽)、枝江、荊門、安陸之境皆雲有雲夢,蓋雲夢本跨江南北,為澤甚廣,而後世悉為邑居聚落,故地之以雲夢名者非壹處”的結論(德安府安陸縣)。

稍後於顧氏的胡渭著《禹貢錐指》,才把《漢書·地理誌》壹個雲夢澤、兩個雲夢官、《水經夏水註》所引四種資料和《沔水註》裏提到的雲杜東北的雲夢城合在壹起,把雲夢澤的範圍擴大到了“東起蘄州,西抵枝江,京山以南,青草以北”那麽壹個最高峰①(卷七)。

此後諸家有完全信從胡說的,如孫詒讓《周禮正義》(卷六三)。但也有不完全信從的,如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八下)、齊召南《水道提綱》(卷壹三)、 《清壹統誌》(德安府山川)和楊守敬所繪《春秋列國圖》、《戰國疆域圖》;他們大概都覺得胡渭所說的範圍過於廣闊了,各自酌量予以減縮,而取舍又各有不同。

所有各種兼包說不管包括了多大範圍,他們都不問史料上提到的雲夢二字能否作澤藪解釋,也不問該地的地形是否允許存在大面積的水體,也不問後起的說法是否符合於早期的史料,所以他們的結論都是錯誤的。胡渭說包括的範圍最大,錯誤也最大。

綜上所述,我們的結論是:過去千百年來對先秦雲夢澤所在所作的各種解釋,只有漢魏人的江陵以東江漢之間的說法是正確的。晉以後的釋經者直到清代的考據學家把雲夢澤說到大江以南、漢水以北、或江陵以西,全都是附會成說,不足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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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青草,洞庭湖的南部。“東抵蘄州”是因為胡渭以蘄州(今蘄春縣)為漢西陵縣地。今按:漢西陵縣治在今新洲縣治西,轄境相當今新洲、紅安、麻城三縣及黃陂縣壹部分地;迤東今黃岡、浠水、羅田、蘄春等縣在漢代系邾、蘄春二縣地,不屬於西陵。所以按照胡氏的兼包法,“東起蘄州”這句話也不能成立。

三、雲夢澤的變遷

湖澤這種地貌的穩定性是很差的,特別是沖積平原中的湖澤,變化更為頻數。雲夢澤當然不會例外。由於歷史記載極為貧乏,要詳細闡述雲夢澤的變遷是不可能的,在這裏只能以少數幾條資料為線索,結合當地地貌條件,作壹些粗略的推斷。

上節我們說到先秦雲夢澤的位置基本上應與兩漢三國時代的位置相同,在江陵之東,江漢之間,華容縣的南方和東方。此所謂先秦,主要指的是距漢不遠的戰國時代。至於戰國以前的雲夢澤該是怎麽樣的?我們可以從下面兩條資料中窺見壹些不同的情況:

壹條是《尚書·禹貢》篇裏的“荊及衡陽惟荊州;江漢朝宗於海,九江孔殷,沱潛既道,雲夢土作乂”。這是說荊州地區在經過大禹壹番治理之後,江與漢合流歸海了,江流壯盛得很,江的岔流沱和漢的岔流潛都得到了疏導,壹部分雲夢澤區積水既被排除,成為可耕地被開墾了。這壹部分被墾辟了的雲夢澤區,據《史記·夏本紀》“雲夢土作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