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分風、雅、頌三大類,***三百零五篇。《衛風·氓》***六章,章六句,二百六十三字,為《詩·國風》壹百六十篇中第壹大篇。《衛風·氓》這首詩壹方面抒寫了男女美好的愛情生活;另壹方面,又揭露、批判了當時社會出現的男女不平等現象,從而表現了中國古代婦女對不平等的家庭生活和遭虐待被歧視的處境的強烈不滿和怨恨。但是,對於這首現實主義的完美裏巷情歌,長期以來,不同歷史時期的註釋者、批評家,總是按照自己特定的時代意識,從封建禮教出發,以儒家“詩教說”的原則,加以曲解和詆毀,稱其為“淫亂之詩”,稱詩中女主人為“淫婦”,不同程度地遮蔽了作品的本真面目,減損了這首詩的藝術光輝。為了剔除古人的曲解和附會,還《衛風·氓》這首詩以本來面貌,現對《氓》詩的產生年代與地域、《詩經》時期的婚姻家庭觀以及《氓》這首詩的主題思想等方面加以釋析。
壹、《氓》詩產生的年代與地域
根據《毛詩序》言“宣公之時”可推知,《氓》大約產生於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即公元前7世紀,距今大約2700年左右。它產生的地域,詩中有“送子涉淇,至於頓丘”、“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和“淇則有岸,隰則有泮”等,多處提到頓丘和淇水。對淇水沒有異端,即現在從西南到東北,斜貫浚縣全境的淇河故道。但對頓丘,個別古籍註釋雖有異說,但大多數群經正史都把《氓》詩“送子涉淇,至於頓丘”的“頓丘”,標註在春秋衛地,今河南省浚縣。最具有權威性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商務印書館1982年11月出版)、《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3月出版),都詳細註釋著:“《詩·衛風·氓》‘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在春秋衛地,今河南省浚縣。”酈道元的《水經註》“淇水”卷中說得更為詳細,曰:“淇水,逕雍榆城南,又北逕其城東,東北逕同山東,又北逕白祀山(現在白寺山)東,又北屈而西轉,逕頓丘北,又屈逕頓丘縣故城西,《詩》所謂‘送子涉淇,至於頓丘’者也。過頓丘,淇水又東北逕枉人山(象山和善化山)東、牽城(王莊鄉前軍寨村)西入內黃境。”《水經註》中提到的雍榆城、同山、白祀山、枉人山和牽城,均在浚縣境內。
詩中的頓丘具體位置在浚縣什麽地方,這又是史家關註的壹個焦點。對於這壹問題,其實《水經註》中已說的比較明確,即在枉人山東、淇水南,現在的浚縣屯子鎮的蔣村壹帶。在蔣村遺址南、枉人山東2公裏處,即淇水岸有壹村莊,名屯子。該村南北最長處為600米,東西最寬處為400米,中間隆起,高達4米余,這裏顯然在當地是壹個丘了。再就名稱而論,它和頓丘有點音近。如果蔣村遺址確為頓丘故城,則屯子村當為原來的頓丘無疑。同時,遺址和文獻記載的頓丘及頓丘故城位置相印證。
二、《詩經》時期勞動人民的婚戀觀
《詩經》所處的時期,正值商代末期。受社會制度和經濟結構變化的影響,這壹時期勞動人民的婚戀觀念集中表現為:(壹)以忠貞不渝為尚,視二三其德為恥。《詩經》在贊揚和肯定勞動人民忠貞不渝、真摯專壹的嚴肅愛情態度的同時,也對朝三暮四、喜新厭舊和忘恩負義之徒進行了揭露和批判。(二)男女對終身大事有強烈的自由意識。在《詩經·國風》中,從很多情歌中可以看出,男女戀愛結婚是比較自由的,但也有相當壹部分詩反映了婚戀必須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始能正式結婚。還有壹部分詩反映了戀愛婚姻受到限制和破壞,使得壹些青年既想追求真正的愛情,又不得不瞻前顧後,從而陷入痛苦之中。(三)男女在相愛中,感情抒發熾熱,語言表達溫柔淳樸,相愛活動大膽熱烈,特別是女方比男方更為主動、直率,毫無芥蒂與顧忌。同時,以原始性愛為基礎的自由戀愛,是極為普遍的。(四)勞動人民的擇偶標準是重視人的外在美與內在美的和諧統壹,但首要條件還是看重人的內在美,即勤勞勇敢、善良和順。
三、《氓》詩的主題思想
《氓》詩采用賦、比、興和倒敘、插敘的藝術手法,通過詩中女主人公追憶她與壹青年男子氓的戀愛、婚姻、家庭生活展開情節,內容上敘述三個生活片段:壹是婚前的美好愛情;二是訴說婚後不平等、不美滿的家庭生活;三是對背棄信誓之人並不留戀,抱著“亦己焉哉”的決絕態度,毅然大歸離開男家。它的主題有四:壹是崇尚美好、自由的愛情、婚姻生活;二是申訴男女不平等、為婦之苦,對遭虐待、被歧視的地位和處境表示不滿和反抗;三是對朝三暮四、喜新厭舊和忘恩負義之徒進行揭露和批判;四是告誡社會同友要當心,不要再上那些負心郎的當。
《氓》詩壹、二章,用賦直陳女主人公與氓從美好純真的戀愛到結婚的過程。據女主人述說,她原本是壹位靠采桑、養蠶、繅絲賣錢為生的鄉間桑女。在生產品交換的集市上與壹青年男子氓相遇,相互在交易中接觸相識。她追憶說:“當初那氓說用他的布來換我的絲,其實是借故來向我謀求婚事的。他的憨厚、樸實引起我的好感,我願意與他相處。每次相會,我都送他渡過淇水,壹直到頓丘才肯分手。他多次懇求我嫁給他,甚至壹再抱怨我有意拖延佳期。我也壹再向他解釋說:不是我故意拖延婚期,而是妳還沒有選好媒人向我家正式行求婚之禮。妳可千萬別生我的氣,那麽咱就把金秋作為婚期好了。”通過相處,壹個熱烈追求,壹個癡心相愛。經占蔔問筮、說媒請親之禮,男娶女嫁,終成婚眷。女主人公對這壹段戀愛生活,是那樣癡情向往。
詩中第三章,為全篇轉捩點,采用比而興和插敘手法,通過女主人公的議論和抒情,以“桑之未落,其葉沃若”的比喻,為下章“桑之落矣,其黃而隕”張本,來表達她的感情已由開始的愛情得意高峰,頓時跌落到失意絕望的深谷。
第六章,是這首詩的總論,是全篇的點睛之章。女主人公唱道:“開始妳對我發誓,夫妻要白頭偕老,如今老來卻使我恨怨。淇水雖寬尚有岸,沼澤再廣也有邊,惟我之痛苦無限?回顧少年未嫁時,想妳言笑多溫雅,海誓還在耳,誰料翻臉變冤家。違背誓言妳不顧,那就此算了吧。”女主人公認為,既然妳背叛初衷到情意已斷、恩愛已絕的地步,我何苦為妳的負情百思不解、自尋苦惱呢!對此,她並不徘徊留戀,憤而決絕大歸,表現了她性格的剛毅和強烈的反抗精神。綜觀全詩,實為刺時之詩,是《詩經》中最有特色、最富感染力、最具批判性的上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