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調查研究包括:普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個案調查。
1.在調查過程中,首先要明確調查的目的和對象,制定合理的調查計劃,如實記錄調查結果,對調查結果進行整理和分析,有時還會運用數學方法進行統計。有時,在調查過程中,由於調查範圍較大,我們必須選擇壹些對象作為樣本。
2、統計調查對象,是指在政府統計調查活動中提供有關自身情況的統計信息的單位和個人。
統計調查的範圍是所有依法有義務報送統計資料的單位和個人。除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外,還包括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等組織,具體到每個統計調查項目。根據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統計調查對象可以包括上述全部或部分對象。
參考資料:
百度學術——鄭曉萍《論全面調查與非全面調查的劃分》